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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实干谱华章 扬帆更远航

时间:2022-09-01
作者: 河北省唐山市财政局 张丽丽
来源:中国财政 微信公众号

唐山:实干谱华章  扬帆更远航

河北省唐山市财政局  张丽丽







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省唐山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疫情冲击等多重挑战,从稳平衡、拓财源、助发展、防风险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实现了全市财政经济平稳运行。唐山市财政局连续六届荣获并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在省财政系统综合考评中一直被评为优秀单位,2019年获得“全省财政系统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十佳集体”称号。


这十年,做大做优财政“蛋糕”,综合财力日益壮大


加强高质量财源建设,积极构建多点支撑、重点带动的现代财源体系。一方面,深入落实减税降费等各项惠企政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创新,培育税源增长点,增强发展势能。另一方面,科学研判经济运行形势,强化财政收入调度;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监控,堵漏挖潜,坚决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2年的301.1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552.7亿元,年均增长8%。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9%,收入总量居全省第二位,总量较2012年增长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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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年,不断提升理财水平,财政资源有效统筹


一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修订会议费、差旅费、临时出国(境)经费等管理办法,制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完成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21年全市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较2015年下降48.7%。二是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及时收回结余和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采取多种形式盘活长期低效运转、闲置以及超标准配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是统筹财力保障重点。集中支持化解过剩产能、防治大气污染、经济转型发展等重点方面,优先保障民生支出,近几年全市民生支出占比均在80%左右。


这十年,积极推进筹资融资,多渠道助力全市发展


一是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精准把握政策导向,坚持谋划在前、沟通在先、协调联动,先后争取到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城市示范、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迁西县花田果巷田园综合体试点、曹妃甸区全国建制县区隐性债化解试点等。成功争取棚户区改造国开行贷款授信212.9亿元,成为享受省会城市“统贷统还”政策的地级城市。二是积极推广PPP模式。在全省率先运用PPP模式实施2016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破解33亿元建设资金难题。运用PPP模式推动市区地下综合管廊、“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唐山花海、站西片区等一批重点项目成功落地。目前列入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PPP项目56个,总投资1215亿元。三是引导金融力量支持经济发展。做强做优政府投资基金,成立“唐山市产业发展基金”等项基金,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组建金融发展集团,全面开展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基金投放等金融业务,推动财政金融政策有效协同。


这十年,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及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一是有效防控财政风险。深入落实中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要部署,严格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守牢风险底线。按时偿还政府债务,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逐步降低债务率;认真履行对市管各区财政补助和兜底责任,严格兜牢“三保”底线,强化财政运行监控。近年来,未出现债务风险和运行风险。二是助力实现高质量脱贫攻坚。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2018年以来,全市安排脱贫攻坚专项资金11.4亿元,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是支持生态环境建设。坚持环保资金投入方向不变、力度不减,2017年以来,统筹资金115亿元,支持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此外,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迅速筹措资金,第一时间做好防控资金保障,2020年以来,全市共拨付资金42.78亿元,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障。


这十年,坚决服务发展大局,重大战略支撑有力


一是助推产业结构升级。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统筹资金34亿元,支持压减钢铁过剩产能,压减量占全省压减任务的一半,占全国压减任务的近1/4。2018年以来,统筹资金15亿余元,重点支持推进科技创新、企业技术改造、企业做大做强、品牌创建和质量提升、人才引进培育、企业绿色发展等方面工作,助推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二是支持打造曹妃甸高质量发展增长极。2010—2019年,按照“定额分享、超收全返”政策返还曹妃甸区45.6亿元;2012—2015年,安排贴息补助及沿海发展资金共20亿元;2018—2022年,市财政不再集中曹妃甸新增财力,并给予该区共10亿元周转金和5亿元贷款贴息;助力曹妃甸区成功获批土地储备出让预算管理试点、全国建制县(区)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分别争取到20亿元土储债券、80亿元再融资债券。三是持续支持创业创新发展。积极创建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出台财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10条措施,设立人才发展基金。印发《关于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发展的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加强对平台企业的财政金融支持。全面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市级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向科研人员放权,激发科研创新动力。大力支持“凤凰英才”政策,2022年将人才补贴范围扩大到普通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500元房屋补贴。鼓励企业与唐山各院校实行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市财政给予培养补助。对引进高校毕业生的市场主体,可提供担保贷款,财政给予30%贴息。


这十年,持续深化财政改革,财政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围绕落实新预算法,制定《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2021年印发了《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推进预算公开,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1+N”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突出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经验做法被列为“2020年唐山市拟复制推广十大改革创新经验”。出台《唐山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范本,建立统一的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三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印发《唐山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完善市对下转移支付分类管理的方案》,进一步理顺市与县(市、区)关系。出台国防、自然资源、公共文化、生态环境、应急等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逐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政府间财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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