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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以“四化”促“四提” 加强部门决算管理工作

时间:2022-07-25
作者: 李玉明
来源:《中国财政》2022年第13期

近年来,山东省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要求,在强化决算编审、加强数据分析、推进决算批复、提升公开水平、开展专项检查等方面,科学部署,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部门决算编审各项工作任务。


以“四化”促“四提”  部门决算工作扎实开展

(一)以“实效化”为抓手,切实提升决算编审质效

一是部署到位。坚持在“早”上争主动、“细”上出质量,深入学习财政部系列编报说明及部署文件,在吃透全国决算会精神,准确领会编报新口径、新要求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全省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审核要点、问题汇编等,对编审工作各个方面、环节均作详细规定。同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清单“三张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保证决算工作紧张有序推进。

二是培训到位。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采取以会代训方式,突出培训重点,提高培训质量。一方面,突出培训重点对象,以县区级和预算单位为培训重点,培训会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直达末端,及时全面传达相关政策口径和工作要求。另一方面,突出培训重点内容,主要讲解部门决算编报口径、报表体系构成、表间勾稽关系、软件使用要领、易错审核要点难点和往年常见问题等,每年培训人员均超过2000人次,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审核到位。在财政部制定的审核公式和模板的基础上,增设审核公式和审核模板,2021年分别增设441条审核公式、16个审核模板。具体工作中,采取多种审核方式,充分发挥“计算机+人工”“技术+政策”优势,采取初审、互审和重点审“三审过堂”,全方位、多层次确保审核质量。尤其是,采取即编即审模式,将年度预算“二下”批复数、财政拨款对账单、审核模板等提前预置到系统中,将审核关口前移,方便部门单位边核对边调整;采取地市交互预审模式,地市编制、审核同步进行,方便地市交流决算编审经验,审核体系更加完善,编审质效进一步提高;采取集中会审模式,完善会审规范和要点,条例化审核重点、规范化审核说明,着重审核填报规范性、数据勾稽关系和年度间增减合理性等,坚持共性问题整改、个性问题讨论的工作基调,不搞一刀切,尊重地市实际,筑牢数据基础。

四是责任到位。严格落实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强化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省级部门决算编审阶段,采取“单位落实、责任到人”形式,同时将部门决算编报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夯实决算编报工作责任。财政部门依法依责做好编审保障,坚持审帮结合、审纠结合、审促结合的方式,及时解答部门有关决算编制政策变化、口径把握、预算调整、年终对账等方面的问题,真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五是机制到位。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级财政部门成立部门决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国库处(科股)牵头组织、业务处(科股)具体负责、相关处(科股)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办决算”的工作氛围,在决算审核、人员培训、督促整改等基础性工作方面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决算编审多级联动、多方协同的工作合力。

(二)以“信息化”为支撑,切实提升分析反馈能力

一是提升信息支撑。不断推进部门决算网络化管理,充分利用网络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部门决算草案编制、决算批复和公开等模块,实现了表格数据和文字说明的自动生成。截至目前,省本级、全部市本级和48个县(市、区)财政部门实现了部门决算网络化管理,青岛、济南、东营、滨州、聊城等5市县区内的所有预算单位实现了全覆盖。

二是加强信息反馈。依托完整链条的信息反馈利用机制,有效解决决算反映的问题,在促进预算管理、制定相关政策、服务领导决策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在部门决算编审过程中发现的预算编制、执行方面问题及整改意见采用通报方式,及时向编审上游环节反映。借助关键性指标,设计出有针对性的指标体系,综合分析各单位的预决算编制执行、人均财务指标等情况,部门单位对照核查财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日常账务处理。

三是开展调研分析。坚持开展决算资料汇编、提供参考数据、撰写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的数据分析利用工作,决算工作价值进一步显现。据统计,仅2021年全省各级就形成决算分析报告和专题报告分析材料共计200余篇,涉及决算管理工作方方面面,对财政财务实际工作有较高指导意义。

(三)以“标准化”为手段,切实提升决算批复质量

一是统一批复标准。在深入学习财政部批复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决算后续公开检查要求,制定部门决算批复说明及格式,并下发地市使用,做到全省统一、标准一致。在法定时间内,借助网络版软件平台实现信息化批复,统一批复文件、批复表格、批复内容,确保批复报表与公开报表一致,实现决算批复、公开有序衔接。

二是形成联动合力。联合厅预算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预算绩效管理处、财政监督局以及各部门资金管理处室共同召开省级部门决算批复与公开部署会议,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相关处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头负责政策解答、业务指导以及跟踪督导,形成分工明确、齐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三是开展决算核查。结合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将检查向真实性方面适当延伸拓展,省直部门、部分地市按照一定比例抽取部分部门、单位同步开展账表一致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切实提高了决算数据真实性。

(四)以“阳光化”为目标,切实提升决算公开水平

一是扩大公开范围。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和相关要求,在保证公开部门决算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部门所属单位决算信息公开。

二是推进公开规范。在研究相关政策、文件、规程基础上,制定完善公开工作方案,对责任主体、公开流程、公开表样、文字说明等提出具体要求,制定统一公开模板,推进各部门统一时间、统一渠道在门户网站、集中平台同时公开部门决算,部门所属单位在门户网站公开部门决算。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内部工作流程再造,预算、国库、采购、绩效、监督局等各决算公开相关处室,就决算公开内容审核、存在问题、督促整改等方面,各司其职,各扬其长,建立起内部联合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奖惩机制,制定《市县预决算公开考评暂行办法》,明确考评重点,规范考评程序,采取定期通报等方式,激励市县规范开展工作。

四是开展公开检查。各级严格对照预决算公开检查要求,通过设计检查统一表格,条例化检查内容及标准,采取地市交互检查模式,着重检查部门决算公开规范性、完整性、细化程度等,发现问题,集中通报,限期整改,并采取“回头看”等方式进行后续跟踪,以检查促规范,以督导促完善。


进一步加强部门决算管理工作的思考

经过多年努力,山东省部门决算工作基础更加稳固,流程逐步优化,数据质量大幅提升,分析水平再上台阶,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是,工作中仍存在有待改进的方面,比如部分县市的财政财务基础管理工作有待提升,预算编制、执行和会计核算等方面还需要改善,决算数据质量有待提高;公开范围尚未覆盖部门所属全部单位,有待进一步扩大;部分市县和单位决算分析利用不够深入;等等。

(一)加强基础管理,提升决算质量。引导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部门决算的重要性、法定性,督促单位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制度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增强部门主动提升对部门决算重视程度的内在动力。全面推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执行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完善系统会计核算等功能模块,规范单位日常会计核算。进一步完善决算管理工作流程,将部门主动性贯穿部门决算编报工作全流程,推动部门决算的工作重心向部门延伸、向单位转移,财政部门工作重心由“编、审、汇”向“查、纠、评”转变。

(二)加强分析利用,力促改革创新。围绕改革的热点、难点和堵点,加强决算数据的分析利用,发挥决算对预算的反馈和促进作用,助力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以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为契机,全面梳理决算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形成决算——预算(执行、核算)——决算的良性循环,推动预算管理工作在编制管理、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资源整合、支出标准等方面提质增效。完善部门决算评价指标体系,借鉴绩效评价体系等有益做法,同时注重学习其他省市先进经验,丰富自身评价方式方法,实时探索制定部门单位评价个性化“体检套餐”,提升部门单位财政和财务管理水平。

(三)加强信息透明,推进阳光公开。持续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助推建立公开透明现代财政制度、建设阳光政府、实现山东高质量发展。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要将预算法实施条例新规定、新要求贯彻到底,从广度上和深度上加以推进。在继续做好部门决算公开的同时,研究制定山东省部门所属单位决算公开方案,明确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流程、规范公开方式,除涉密信息外,实现部门所属单位公开全覆盖。及时升级软件系统,继续推广使用统一平台,实现统一格式、注重细节、在线审核、统一发布。进一步加大人大、审计、财政部门督查指导力度,强化监督措施,健全决算核查长效机制,同时严格落实问责机制,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四)加强人才培养,谋划长远发展。突出业务导向,吸收专业人才,做好“传帮带”,形成人才梯队,尤其是部门决算财政负责人员要实行“一主一辅”制度,避免出现人员断层问题。要提高培训的频次、丰富培训的内容、增强培训的效果,打造一支既懂政策、又懂业务、还懂系统的部门决算人才队伍。

(五)加强信息建设,探索信息整合。继续抓好现有软件应用,实现参数在线及时更新、决算数据统一管理、实时跟踪数据填报等,提升决算管理工作效率。加强基础硬件配套设施建设,提升系统运行效率。逐步打破部门决算系统与其他财政业务子系统的壁垒,尤其是加快推进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据的整合互享,实现数据自动采集、核对等功能,实现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共享共用。积极推动财政与税务、人民银行、审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实现基础信息按规定共享共用。根据财政部下发的软件整合工作计划,明确实施步骤、时间安排、任务分工等,推进部门决算填报体系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下一步实现数据自动采集、核对等功能打好基础。

(作者单位:山东省财政厅)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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