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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主动作为 协同发力 高质量推进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

2021/03/11

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养老保险制度代际公平和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2018年浙江省被确定为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试点的两个省份之一,这既是中央的信任,也是浙江的责任。我们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财政部的指导下,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要求,先闯先试、克难攻坚,圆满完成了试点任务。划转工作全国推开后,我们又趁势而上,加快推进,实现高质量、高水平全面划转,有力地提升了社保基金保障水平。截至2020年11月底,全省共划转企业157家,划转国有资本及权益1650.31亿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147家,涉及国有资本及权益1471.35亿元,划转企业数量和金额均居全国前列。


主动作为、高效协同,汇聚齐抓共管的合力

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难度大,需要政府、部门、企业协同配合、同向发力。浙江省高度重视,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协同推进划转工作,为全国多做贡献。在全省层面建立由省财政厅牵头,国资监管、人力社保等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任务清单,共同抓好落实。针对改革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破解路径。比如,省国资委指导并督促系统及监管企业积极推进划转,对部分划转进度缓慢的企业,督促加快办理划转,责令限期完成,并将划转完成情况与经营业绩考核挂钩。省市场监管局对划转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业务指导,在股权划转工商变更登记环节积极给予协助,确保了股权变更登记顺利完成。省税务局、省证监局积极反映并推动解决股权划转产生的税费问题,有力地支持了全面划转工作。承接主体建立工作专班,分解划转任务,责任到人、挂图作战,并与各部门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定期召开碰头会,及时协调解决划转过程中的问题。主动作为、高效协同为划转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迭代升级、综合集成,激发改革创新的活力

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是全新的系统工程,没有现成的经验模式可以借鉴。我们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创新,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迭代升级工作方案,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一是统一划转标准。将划转对象确定为省级和各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持有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一级大中型企业、金融企业(公益类、文化类企业除外),对省国资运营公司和省金控公司,划转其持有的省属一级企业股权。二是组建承接主体。为确保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既“划得出”,也“接得住”,实现社保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在改制的基础上组建了副厅级的省财务开发公司,作为划转股权的承接主体,并组建专业化的运作团队,配备具有丰富投资经验的专业人才,将充实社保基金的国有股权作为代持资产,单独开户、单立账套、单独出具报表,确保划转股权安全。三是完善收缴方式。为保障承接主体对划转企业的分红权,有效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对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视同股权分红,承接主体按持股比例享有,由各级财政部门代为收缴;对其他企业,根据股东(大)会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由企业直接将分红缴入承接主体社保股权专户。四是强化目标考核。积极研究市县划转工作考核机制,拟将划转工作列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标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调动市县全面划转的积极性、主动性。


系统谋划、有序推进,缓解一步到位的压力

地方国有企业类别众多、构成复杂,划转工作既要符合上级文件规定,又要实事求是,可操作、可落地。为此,坚持“四项原则”:一是积极审慎。在试点摸查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全省国有资本现状和企业发展实际,对市县划转对象全面审慎进行梳理筛选,切实摸清企业底数,精准认定划转对象,确保“应划尽划、不重不漏”。二是分类甄别。会同省国资委、省人社厅等部门吃透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对划转对象认真审核、逐一甄别、严格把关,一把尺子量到底。比如,明确将主要从事城市水务、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廉租房及保障房建设、城市公共交通等业务的企业界定为公益类企业,既从事公益类业务又从事其他业务、公益类业务不能剥离的企业,明确纳入划转范围。三是先易后难。从易处着手,向难处发力,既迅速打开局面,推动改革加快落地,又为啃硬骨头赢得时间、积累经验。比如,试点阶段,明确仅划转一级企业,并以企业合并报表为口径认定企业规模;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可以不划转本级而划转所属二级企业国有股权。四是稳步推进。根据认定标准,最终确定了157家试点划转企业。在划转过程中,结合企业改制等实际情况,制定了稳步推进、分批分类划转的工作方案,符合条件的马上划,需要改制重组的,结合改制进程分步划,确保了划转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克难攻坚、破解难题,化解全面划转的阻力

针对划转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堵点,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在深入调研、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一是针对“不想划”的问题,如部分市县认为国有股权划转前属地方所有、划转后由省里统筹,在工作上不够积极主动,我们主动上门、积极沟通,耐心讲解相关政策,统一思想,消除顾虑,确保全面划转工作顺利开展。二是针对“暂缓划”的问题,如部分企业因发债或增发等原因提出暂缓划转,我们采取了由划转企业与承接主体先行完成全部划转资料签署的措施,在法律层面上保证承接主体已成为事实股东,同时要求待限制解除后立即办理变更,既保障了企业正常业务开展,又推进了股权划转。三是针对“划转难”的问题,如部分企业因尚未改制,不具备划转条件,我们积极与主管部门对接,进一步明确改制方案制定、资产评估核准、改制审批等完成时限,加快划转企业的改制进度,以“划”促“改”。四是针对“重复划”的问题,如各地因调整国有资本布局,存在将试点阶段已划转企业并入全面划转范围企业的情况,我们明确将已划转股权予以回拨。通过破解一个个难题,打通划转通道,确保改革落地。

责任编辑  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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