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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全面支持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

2021/02/19

近年来,湖北省宜昌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全面支持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宜昌财政多方筹措资金64亿元,支持长江岸线重点项目实施和长江岸线宜昌段生态修复和治理,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不断探索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之路。


强力破解“化工围江”

宜昌磷矿储量位居全国八大磷矿区第三位,在传统发展模式下,依托磷矿富集、能源充沛、长江水道运输成本低的优势和国内化肥需求旺盛的机遇,磷化工逐步发展成为全市重要支柱产业,但也存在比重大、布局乱、质效差、污染重、风险多等问题,沿江化工企业分布密集,码头林立,严重威胁长江水质,威胁长江生态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宜昌时强调,要下决心把长江沿岸有污染的企业都搬出去,彻底根除长江污染隐患。宜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宜昌讲话精神,壮士断腕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强力推进沿江134家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累计关停38家,55家完成技术改造项目建设,8家完成搬迁入园,7家完成转产转型,26家正在搬迁。90家企业完成现场验收核查销号。宜都高新技术产业园、枝江姚家港化工园已入选国家第五批绿色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发展方式正逐步实现由要素资源投入主导向科技创新主导的转变。压减磷矿开采量300万吨。现有38处煤矿全部关闭退出。针对“关改搬转”战略,宜昌财政下好“先手棋”,支持规划先行。安排资金465万元,支持《长江沿线生态发展战略规划》 《长江南岸生态环境保护研究》等规划编制及相关项目前期研究工作,为长江岸线生态修复治理提供规划依据,将滨江公园延伸段、城区长江南岸生态治理等优质项目纳入岸线生态治理顶层设计。按规划实施后,工业技改投资增长33%,占工业投资比重57.5%,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8%、地耗下降5%、水耗下降7%。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近年来,宜昌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细抓实长江宜昌生态治理与修复。2020年,宜昌财政盘活沉淀资金,累计安排节能环保资金3.67亿元,支持解决土壤治理、水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治理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投入各类专项资金2.25亿元,保障城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收集处置、危险废弃物处置等大型环保基础设施运转维护,实施沙河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城东、磨基山、柏临河、运河、卷桥河、既有山体保护等生态园林景观陆续建成,城区畅通工程、林荫绿道、生态绿道等绿色交通工程逐步完工。投入资金1.2亿元,重点保障化工企业产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推进,支持破解化工产业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难题。2020年,宜昌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8天,同比增加18天,改善幅度居全国第五、全省第一。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100%。腾退修复长江岸线81.5公里。生态复绿3.95万亩。


推进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

继续推进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工作,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省级自然保护区、当阳沮漳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阳清江白甲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沙滩河乌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清江宜都市中华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5个自然保护区禁捕,涉及全市10个县市区。截至2020年底,城区1793条渔船全部签订退捕协议到位。


加强港口船舶污染防治

对船舶污染排放开展专项检查,对长江干流行驶船舶的18个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进行逐一检查,并对潜在污染排放行为进行预防。推进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全市经营性码头100%通过环保整改验收,散货码头100%建设防污染设施,港口趸船“两桶一牌”配备率100%,油品装卸码头围油栏配备率100%;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从2017年不足18万吨,到现在船舶垃圾、污油水接收转运企业14家、接收转运船40艘,年转运能力24万吨,满足了全市靠港船舶污染物接收需求。以推广岸电促进绿色航运,逐步实现船舶停靠“零排放、零油耗、零噪音”。全市63家经营性码头已实现岸电全覆盖,年用电量约560万千瓦时,每年减少燃油消耗1188吨,减少各类气体排放物3000多吨。


建设三峡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加快三峡枢纽港建设,统筹推进(北岸上游)太平溪港、(北岸下游)白洋港、云池港、七星台港、(南岸上游)茅坪港、(南岸下游)红花套港、枝城港坝上坝下港口建设。推进重点港口及配套建设,实现铁路进港,打通最后一公里。建设江北翻坝高速公路。项目起于三峡大坝上游太平溪港,与宜巴高速公路在张家口处相接,总投资约46亿元,建设里程36公里,预计2021年建成通车。启动三峡翻坝转运相关工作,由市交旅投集团承担三峡翻坝转运工作任务,从商品车翻坝转运开始先行先试。宜昌财政按照每年3000万元标准,对市交旅投集团翻坝转运给予财政补贴。2020年,宜昌港口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分别完成174.9万吨、12.57万标箱;秭归港重载滚装船进港作业船舶228艘次。港口装卸9.4万辆(秭归港5.30万辆、白洋港2.44万辆、宜都港1.66万辆),公路转运3.73万辆;港作量13.13万辆,同比增长246.8%。


探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宜昌市创新建立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生态补偿原则,在黄柏河流域开展试点(该项试点也同年纳入省级试点范围),推进流域范围内的夷陵区、远安县以水质“约法”,共同设立生态补偿基金,并将断面水质达标情况与区域内矿产资源开采挂钩,将责任具体化,形成封闭管理体系,努力为全市跨区域生态治理探索经验。其中,夷陵区和远安县两地共同筹资建立1000万元水质保证金,由市级财政再安排1000万元水生态补偿金,形成20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池,通过聘请第三方水质监测机构对监测断面进行随机水质监测,形成监测报告,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夷陵区、远安县落实水源地生态保护情况进行考核兑现。该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方案实施后,极大地调动了流域内地方政府和企业积极性,集聚社会各方力量,开展上下游、左右岸、水上水下全方位综合治理和管控。目前,流域内部分磷矿企业自行投入资金改造升级磷矿矿井废水处理设施。黄柏河东支流域生态补偿18个监测断面已达到和优于Ⅱ类水质占比为95.74%,同比提高9.80个百分点。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宜昌财政大力支持全市重点流域生态治理与利用控制规划、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河道巡查补助、堤防管护及知识宣传普及、河湖堤防治理成果展示及水文化挖掘等相关工作。目前,落实各级河湖长2451名,河湖警长212名,环保警察106人,民间河长269名、河湖(含小微水体)巡查员、保洁员、管护员7737人。培育“长江哨兵”“护峡江志愿服务队”等新的河湖保护志愿组织,引导吸纳“河小青”“三峡蚁工”等一批有影响的公益组织投身河湖保护,志愿者达1.5万人,河湖管护社会力量不断壮大。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排查的139个问题全部销号。分类、分层次开展示范创建,14个河湖、48个单位、101个人物被评为省级示范,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开展长江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顿,对生态敏感区岸线利用项目、不符合涉河建设管理要求的岸线利用项目分类实施整改。进行强力推进退渔还湖,拆除湖泊围埂40条,还湖1067亩。“零容忍”打击非法采砂,实施网箱清理取缔攻坚,全市网箱养殖、围栏围网、珍珠养殖全部清零。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家级试点

2018年12 月10日,湖北长江三峡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纳入全国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试点,具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集中在宜昌以及荆州松滋市、恩施巴东县实施。2019年,宜昌成立山水林田湖草办公室,全力推进项目实施。根据省级批复的实施规划,宜昌市试点项目总投资81.53亿元,资金来源包括中央基础奖补16亿元,省级配套20亿元,地方筹措21.25亿元,社会资本投入24.28亿元。宜昌财政全力筹措资金支持试点项目,截至2020年底,宜昌市已筹集到位项目资金57.63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0.69%。此外,宜昌在推进试点项目实施中,对每一个试点项目突出“定位、定量、定资金、定效、定技术、定人、定图、定机制”的八定原则,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24项工程建设绩效指标任务,着力打造长江岸线生态修复治理“宜昌经验”。

(作者单位:湖北省宜昌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  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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