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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资金快车”直达就业岗位

2021/02/19

就业是最大民生,是稳经济的基本盘。天津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保就业作为财政育新机、开新局优先方向,确保15.2亿元就业专项资金、16.4亿元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6亿元稳岗返还专项资金以及多渠道筹集的兜底专项资金直达就业岗位,让更多劳动者各尽其力,让更多企业生存下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稳住岗位 保住就业存量

稳就业,关键是稳企业。天津财政全力支持企业复工稳岗,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一系列稳定就业政策举措,支持复工复产复商复业,减轻企业负担,帮扶重点群体就业。7项举措纳入市政府“惠企21条”、支持中小微企业“27条措施”,减轻企业用工成本,落实减免缓社保费政策。降低和延长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及期限。对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企业,返还其上年度企业与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参保职工3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20%。鼓励就业服务机构和职业院校为重点复工企业输送劳动力,给予最高每人600元、1000元岗位补贴。此外,支持企业组织外省务工返岗,给予企业包车拼车补助。期间包车12687辆(次),运送40.91万人返岗就业,解决受援地区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难题。

加快拨款速度,所有环节按下“快捷键”,缩短资金拨付流程,变“先项目后资金”为“先资金等项目”,对接相关部门,主动服务,了解资金需求情况,超前做好资金安排调度,提前向各区和主管部门下达拨付8亿元就业专款,精准保障项目需求。开通项目支付绿色通道,启动 24小时调度机制,新增疫情应对补贴项目,实行资金动态跟踪监管,1对1、“点对点”直达基层。对中小微企业和防疫物资生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重点企业等,实行“免申报、直接付”,让“资金快车”直达就业岗位。截至2020年5月,市财政拨付就业保障资金逾10亿元,为31507户企业申报,返还稳岗社保金6亿元,为各类企业和劳动者稳住就业岗位36.8万个,为125家重点企业协调解决用工11215人,占全市就业劳动者总人数的85%以上。


开发岗位 扩展就业增量

天津2020年预计有17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应对疫情对大学生就业带来的冲击影响,市财政局调整支出方向,帮助高校毕业生、失业者及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就业,重点支持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居民就业必需、人力资源必需,劳动用工必需,极力满足各类企业招聘用工需要。在暂停线下招聘的情况上,开启 “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线上“春风行动、就业战‘疫’、‘职’等你来”高校毕业生线上招聘专场活动、“2020网络招聘汇”、“海河英才”服务月等系列线上招聘活动,财政给予每场最高2万元补贴,成功就业的再给予每人300元补贴。与此同时,财政部门支持开展企业与院校、劳务基地等对接活动,细化政策给予企业更多让利空间,降低人工成本,开拓新资源、稳定人才岗位,优化人力资源供给。

提效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用于企业开展线上培训、以工代训在内的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在开发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培育新动能拓展就业空间、扩大央企国企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规模、增加公务员招考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数量、加大事业单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力度、增加科研助理和辅助人员招聘数量、扩大研究生和专升本招考规模、扩大高校毕业生兵员征集比例、扩大基层教师招聘规模、扩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规模等方面发挥效能。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时给予单位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补贴资金直达用人单位用人岗位,扩展就业岗位增量。


孵化岗位 做大就业容量

2020年以来,天津高校及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增幅较大,随着天津营商稳商护商亲商环境的不断优化,自主创业就业获得了更大的“想象空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左右。设立“双创”暨“海河人才”发展基金,为自主创业人员搭建创新孵化基地。疫情期间,给予产业链和就业链个体实体纾困补助金,减免税费及租房资金6000余万元。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力度,建立首次创业补贴和房租补贴,支持创业孵化载体平台建设,给予高校毕业生入驻基地创业补贴、房租补贴、社保补贴。支持举办海河英才创新创业活动,对活动优秀产业者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鼓励青年群体基层就业,将见习补贴人员范围扩大至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给予生活费、带教费、意外伤害险补贴和留用奖励。支持鼓励居民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对毕业2年内的天津高校毕业生,从事生产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给予最长2年三项社保补贴(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对特殊就业困难人员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最长3年三项社保补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给予“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减免个体工商户税费。此外,市区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规范建设夜间经济、马路经济、地摊经济,启动“购天津·春夏行动”,带动商贩回潮。财政发放百亿元消费券,促进消费回补和就业回流,做大就业容量,助力百姓增收。一揽子财税政策包干兜底居民就业,一系列重拳组合出击,为群众创造了千百万个新“饭碗”,为天津夺取抗疫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实现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者单位:天津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  廖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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