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实践 > 正文
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广东:民生实事惠民生 件件落实暖民心

2021/01/27

2020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指出:“生活过得好不好,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拿出更多改革创新举措,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早在2011年,广东省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把“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作为未来五年各项工作的核心,更多关注和保障民生;也就是这一年的广东省“两会”上,广东省政府公开承诺2011年将集中力量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每一件都着眼于当时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让幸福广东从此“摸得着,看得到”。

从“十二五”到“十三五”,广东的十件民生实事已走过了十年岁月。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民生十件实事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一年十件,十年百件,一件一件办下来,切实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深化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发展实绩更有“温度”、惠民答卷更有“厚度”。


十件民生实事,积极回应民生关切

回应社会关注热点。最具代表性的是教育,2011—2017年的十件民生实事均有与“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相关的实事项目,2018年关注提高山区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2019年着力建立涵盖学前至高中各学段的生均经费保障,2020年为增加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广东对涉及教育相关的民生实事越抓越细、越抓越实,且直接回应了社会高度关注的边远地区教师待遇、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后小孩入园等热点问题,关注切口更小、导向更精准,呈现出“精细化民生”的特征。

聚焦群众紧迫问题。底线民生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直接影响到困难群体、弱势群体能否实现“老有所安、弱有所助、急有所济、危有所帮”。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广东底线民生的相关标准不断提高,民生社会保障网底不断筑牢织密,以多年连续写入十件民生实事的全省城镇、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为例,2018年标准分别是每月503元、228元,2019年提高到554元、251元,2020年的目标是609元、276元,保障力度不断加大,改善意义不言而喻。

服务民生事业发展。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的脱贫攻坚战是近年来民生实事的重要着力点。早些年,脱贫攻坚形势严峻,广东开创性地启动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大会战,2015年,“确保完成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目标”被列进十大民生实事,当年底取得了奋战三年让90多万人脱贫的战绩。2018年,按照中央部署,脱贫攻坚要实现“五大转变”,强调“从注重外部帮扶向注重外部帮扶与激发内生动力并重转变”。2019年的广东十件民生实事中出现了“粤菜师傅”工程、“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以促进城乡劳动者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助力精准脱贫。


遴选十件民生实事,践行“问需于民、问政于民”

民有所需,政有所为,要切实将十件民生实事选准、选好。一直以来,作为十件民生实事遴选和办理的总牵头、总协调单位,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财政厅在探索中形成了一套切实有效的经验做法。

坚持规范化。十件民生实事的遴选过程注重规范化和灵活性相结合,既符合程序规范,又充分重视民情民意。2014年,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省十件民生实事办理工作的程序规范(试行)》,明确由省财政厅、省政府研究室牵头负责十件民生实事的遴选工作。从每年8月开始,制定下一年度十件民生实事办理工作方案,并经过向代表委员及省直、市县部门广泛征集意见、开展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工作流程,至次年初由省人大会议审议通过,最终确定省十件民生实事,并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开。

突出实效性。省十件民生实事的基本范围为省政府统筹负责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包括就业保障、社会保障、扶贫济困、文化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住房保障、环境整治、公共交通、社会治安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具体事项的选取确定还要视每年实际情况确定遴选原则。如2018年主要是针对群众反映民生实事零散、获得感不强的问题,确定的选取原则是“选取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更聚焦更实、让老百姓有获得感、属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指标、年度预算中安排金额较大、原则上当年可办成的项目”。2020年确定的选取原则为:注重普惠性,从群众最需求、最急迫的事情办起,多办雪中送炭的实事;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注重可操作性,确保项目具备实施条件,目标任务量化、可测可评。

注重广泛性。在省级十件民生实事的办理上,从2017年开始,广东进一步提前启动时间,并在原有流程上前置了“省直部门广泛参与征求意见”的环节,即明确“省十件民生实事应由省直部门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问政于民、广泛征询意见,并由部门认真研究提出省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建议,列入本部门预算方案一并申报”,进一步丰富了省十件民生实事的征询形式。此外,征询形式中更加注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在遴选2020年民生实事时明确提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反映意见建议、涉及工作以及各类‘民生补短板’工作,原则上各领域均需选取1至2项具体工作纳入备选范围”。比如2020年十件民生实事中的“推进疫苗冷链配送和预防接种标准化建设”,正是省政协委员和政府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成果。一位政协委员在调研中发现,一些接种单位使用的疫苗储存设备仍以家用冰箱为主,药品运输制冷、自动化温度监控等环节有待完善。为此,他在2019年省“两会”上提出关于补充更新疫苗配送冷链设备的提案。这份提案获得了社会关注,省财政厅迅速跟进,将该事项列入了当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为推动广东疫苗管理科学规范化作出了实实在在的 贡献。

着眼可持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要“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一直以来,广东各项民生实事的内容均要求尽量细化任务,明确可量化的任务标准,确保民生实事可测可评。一路走来,省十件民生实事从2011年的“大范围覆盖”到2020年的“精细化民生”,关注切口更小,聚焦问题更实,以量变推动质变。十年来,广东十件民生实事呈现出来的新特点,正是广东不断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充分体现。


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彰显广东发展新理念

坚持不懈“真投入”。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实施十年来,广东各级政府坚持真金白银投入,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全省十件民生实事总投入资金累积超过1.4万亿元。近年来,在经济下行压力逐渐增大的大背景下,广东省政府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的诚意并没有“缩水”。2014—2017年,全省各级财政投入资金年平均增长11%。面对日益增加的财政收支矛盾,哪些资金该保、哪些资金该压、哪些资金该调整,各级财政部门主动作为,始终坚持“当好家理好财”。一方面,对于涉及基本民生的事宜,坚持将之作为预算安排的第一优先顺序,应保尽保,不断加大投入,为支持全省大局、基层稳定做出贡献;另一方面,对于非急需、非刚性的支出,坚持“能统尽统,应调则调”,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用政府的“紧日子”保障人民的“好      日子”。

全力以赴“真落实”。陆续出台了《关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关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的分工分案》《关于省十件民生实事办理工作的程序规范》等,这些规范性文件为抓好工作落实、明晰工作流程、明确部门责任等提供了基本遵循。2018年,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广东以“更聚焦、更实、获得感更强”为目标,由以往年度“一项实事选取一揽子项目”的方式改为“一项实事对应一个具体项目”,确保当年可完成,持续推动落实十件民生实事。如在医疗卫生领域,2018年为“重点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升级建设”,2019年为“加强粤东粤西粤北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2020年明确为“推进疫苗冷链配送和预算接种标准化”,与以往一揽子项目投入相比,选取的民生实事项目虽然在统计口径上有所缩小,但资金安排更集中,将有限的财政资金聚焦到一个个具体项目上,以推动项目落地生根见效。正是得益于项目切口越来越小、越来越实,落实工作也更有抓手和着力点和抓手,成效也更为显著。2020年1月广东省“两会”期间,许多代表纷纷表示,省十件民生实事“接地气”“见成效”。

多措并举“强监督”。为推动工作落实,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和省财政厅均将抓好督查督办作为推动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常规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室从年初开始便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责任人和季度工作目标等,实行清单管理,每季度形成《督查通报》或《督查专报》,直接点名指出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解决;对进展滞后的事项,通过召开督办会、印发《提醒函》《督查通知书》、实地督查等方式进行重点督办;注重督帮结合,在督办的同时加强指导协调,帮助服务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省财政厅按月对省级和地市十件民生实事支出进度进行统计和通报,督促部门和各市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同时,出台《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暂行办法》,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价机制,建立民生实事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特别是2020年以来,广东财政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设计和规划引领,建立“1+2+2”的重点工作机制,推动构建广东财政民生保障工作体系。“一项统领性工作”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两项专项工作”即办好省十件民生实事、用好民生资金特邀监督员制度,“两项基础工作”即建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和标准备案制度、建设民生政策库。通过“1+2+2”的工作机制,确保民生保障工作不减成色、更添亮点。

责任编辑  李烝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