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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克难 勇毅前行 财政资产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作者: 财政部资产管理司
来源: 原载于《中国财政》2022年第21期 2022/11/14

攻坚克难 勇毅前行

财政资产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财政部资产管理司 

千秋伟业,百年序章;继往开来,风华正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综合业务司局职能,不断夯实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基础,把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两条主线,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积极贡献,财政资产管理工作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着力提升财政资产综合管理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以国有资产报告工作为统领,提升国有资产公信力和管理治理效能。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决定自2018年起,国务院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根据《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任务分工,立足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财政部牵头建立了中央部门横向协作、中央地方纵向联动工作机制,搭建起“1+4”报告体系。2018年以来,连续五年牵头编制完成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会同各有关方面接续完成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四大类别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形成层层抓落实、全国“一盘棋”的工作态势,向全体人民交出了全口径国有资产的“明白账”,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认可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基本摸清国有资产家底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管,加快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报告、监督”全流程闭环,国资国企改革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工作同步推进,国有资产公信力大幅提升。


(二)持续完善现代企业财务法规体系,推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和完善新时代企业经济管理制度,持续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研究修订《企业财务通则》,对商业信用筹资、数据类无形资产管理、财务信息安全等予以规范,明晰监督职责。出台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直派财务负责人管理、规范和加强中央企业中长期经营管理培训工作等方面的财务制度,提高财务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协调国务院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国有企业财务报表报送格式,有效减轻各级国有企业、基层单位负担,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活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国有资产法、企业破产法、公司法等一系列法律的制修订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着力为市场主体发展和社会经济运行提供公平健康的法治环境。


(三)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资产评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尊重资产评估行业市场主体地位,一手抓顶层设计,一手抓行政监管,持续提升资产评估行业监督和管理能力。2016年,推动首部《资产评估法》颁布实施,填补了资产评估行业的法律空白。陆续出台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搭建形成了系统规范、运行有效的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系。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将资产评估机构设立、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管理从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开展机构备案“多证合一”改革工作,切实便民利民。监管重点逐步从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行业发展再上新台阶,更好服务于财税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

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不断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规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2019年,修订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继出台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报告等十余项管理制度,制定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专用资产配置标准,构建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2021年,推动出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填补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空白,对于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具有里程碑意义。2022年,发布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实施公务仓管理、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确保过紧日子要求落地见效。

    

(二)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链条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将“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贯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链条管理。制定行政事业性资产信息标准,建立资产信息卡标准化管理体系,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构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完善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机制,从严做好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审工作,做到财政支出有保有压;加强资产使用管理,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和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率先在科研仪器领域推进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提高处置收益;加强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重点资产管理。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迅速出台政策,简化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和调配使用管理程序。


(三)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夯实管理基础。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加强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建立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出台公共租赁住房资产、公路资产、国家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办法等专项资产管理制度,强弱项、补短板,不断健全法规,完善管理要求。积极配合推动系列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出台,推动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入账核算,进一步做到科学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对行业协会商会与党政机关脱钩工作、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加强规范,充分发挥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共同富裕方面的积极作用。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一)构建实施“1+N”顶层设计和三年行动方案,加快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出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深度参与一系列国资国企改革任务,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等一揽子改革方案,成为本轮国资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落地实施,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财政部履行出资人企业基本完成公司制改制,出台财政部监管中央企业清产核资管理办法,探索搭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本管理、产权登记、无偿划转等制度体系,加强政府投资基金产权登记制度研究和基金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纵深推进,财政部负责的改革任务加快推进完成。


(二)切实加强国有经济运行分析全面性和准确性,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参谋助手。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年报、月报是党中央、国务院进行决策的重要基础和支撑,也是社会各方关注的热点。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完善年报、月报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分级分类国有企业名录,开展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信息数据报送工作。对列入重点监测范围的国有企业财务数据强化动态监测,关注国有企业债务总体情况和特性问题,切实防范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高效用好数据,密切关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发展情况,研究分析相关政策实施效果,提前研判,做好预案,为党中央决策部署提供有力支撑。年报、月报及时向社会公开,社会关注度高,各界反响良好。


(三)全面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支持落实国家战略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体系,提高预算资金安排的整体性和前瞻性。加强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保障国有资本收益及时足额入库,稳步提高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指导地方和中央企业统筹用好中央财政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落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政策,支持中央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优化调整,推动落实多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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