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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这十年 财政经建开创新篇章

作者: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来源:原载于《中国财政》2022年第21期 2022/11/08

新时代这十年  财政经建开创新篇章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十年来,财政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记“国之大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聚焦关键领域  精准施策支持制造业等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增强保障,支持解决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卡脖子”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把创新主动权、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国家财力保障,整合设立相关专项资金,聚焦重点产业链,围绕各环节“堵点”“卡点”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支持攻关突破一批短板弱项技术,缓解了高端芯片、基础零部件、材料、关键核心软件、短板装备等重点领域“卡脖子”问题,增强了重点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


(二)多措并举,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十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对中小企业帮扶力度,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和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力度。2021年,会同相关部门启动实施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奖补政策,并不断加大支持力度。截至目前,累计支持1922家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入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2018年起,会同相关部门启动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省份予以奖补激励。三是支持创新创业激发中小企业活力。2015年以来,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专项资金集中支持30个城市开展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城市示范。2018年起,分三批支持打造4种不同类型合计200家实体经济开发区,提升特色载体市场化专业化水平。


(三)优化服务,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2017—2021年,会同相关部门支持37个城市系统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以知识产权全链条运营为牵引,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体系。2021年,启动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支持部分省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企业,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转化率和实施效益。高校专利转让金额从2012年的8.2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88.9亿元,增幅接近10倍。


(四)创新方式,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推广应用。2015年起,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启动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政策,对生产符合相关性能指标的首台(套)、首批次产品,并投保综合险(含质量险和责任险)的制造企业,在3%费率上限内,补偿保费总额的80%,以市场化方式破解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初期应用瓶颈。截至2021年,共有3.1万台(套)装备和160个新材料品种享受了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政策,拉动3400亿元装备材料的市场。


(五)协同发力,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国家战略性产业。十年来,创新支持方式,先后在制造业领域发起设立多支政府投资基金,通过直接股权投资、参股子基金等方式,聚焦集成电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投资布局,推动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不断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紧盯关键环节  全力支持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一)保障种粮合理收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多措并举支持确保口粮绝对安全,谷物基本自给。一是支持稳定实施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合理确定最低收购价水平,202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1.15元/斤,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分别为1.24元/斤、1.29元/斤、1.31元/斤,有效保障了农民种粮收益。二是建立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制度。2016年,启动实施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2017年,将大豆目标价格政策调整为市场化收购,同时建立大豆生产者补贴,在东北四省区实施统一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2018年,在11个稻谷主产省区建立稻谷补贴制度。2019—2022年,稳定实施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以及稻谷补贴政策。


(二)加大对主产区奖补力度,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不断健全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是其中一项重要政策,已形成了包含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超级产粮大县奖励、产油大县奖励、商品粮大省奖励等在内的奖励政策体系。近年来,每年获得奖励的产粮大县达到1000多个,已成为支持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供应最为有力的政策杠杆。


(三)积极支持现代种业发展,推动提高“开源”能力。自2015年起,支持实施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为骨干的种业基地“国家队”,保障了全国70%以上农作物用种需求,良种对粮食增产贡献率超过45%,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油料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出重要贡献。




有序推进能源低碳转型  全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一)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促进我国能源结构转型。按照可再生能源法有关要求,基于有关部门核定的电价标准,对符合要求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予以补贴,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了坚强保障。截至2021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突破10亿千瓦大关,约占我国全部电力装机的45%,在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份额中占比接近1/3。其中,全国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分别达到3.28亿千瓦、3.06亿千瓦,连续12年、7年稳居全球首位。


(二)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我国从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迈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从2015年起,对全国范围内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同时,2016年,启动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政策,支持优化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突破1000万辆大关,占世界新能源汽车份额的60%;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销量分别超过350万辆和260万辆,分别同比增长1.6倍和1.2倍,连续7年稳居世界第一;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也稳步提升,2022年上半年已达21.6%。


(三)支持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利用,把能源的饭碗端在自己手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利用。2019年,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鼓励增产增供,特别是增加取暖季天然气供应量,并将致密气纳入补贴范围。在目标导向的奖补政策支持下,我国非常规天然气已实现连续10年增长,为完成我国天然气增产保供任务发挥重要作用。


(四)支持国家能源储备建设,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国家能源储备建设,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高储备管理效能。经过多年持续建设,我国能源储备规模不断充实,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  加大基础设施领域支持力度




(一)聚焦民生问题,补齐城市建设短板弱项。一是支持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2015年以来,先后确定了两批次30个海绵城市试点城市、25个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2021年,进一步启动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工作,目前,已选拔两批共45个示范城市。二是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从2018年起启动示范工作,先后选拔确定了三批次60个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实现了在全国重点区域的全覆盖。三是开展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从2018年起,以省为单位,支持中西部地区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


(二)加强对车购税资金分配管理,支持交通基础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交通强国战略部署,十年来,累计安排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2.7万亿元,支持建设公路网130万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253万公里。目前,全国公路网密度达到每百平方公里55公里,比2012年增长24.6%。交通运输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品质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巩固提高民航运输能力和安全基础,支持民航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多渠道安排资金,支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中小机场和支线航空运营、安全能力建设等。十年来,民航新建、迁建运输机场82个,全国运输机场总数达250个,新增航线3000余条,航线总数达5581条,民航客货运输量和周转量等跻身世界前列,品质化、专业化、普惠化、安全性不断提高,民航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四)适应人民期待和需求,深入实施电信普遍服务加快信息化普及。会同相关部门自2015年起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累计支持全国13万个行政村光纤网络建设和约7万个农村4G基站建设,有力推动了农村及偏远地区网络建设,弥合城乡“数字鸿沟”。2021年11月底,全国51.2万个行政村已全部通宽带(光纤或4G)。


(五)支持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自2014年起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工作,2020年,进一步调整创新政策措施,对部分传统村落较为集中的地市给予集中支持,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支持补齐流通体系短板  促进畅通国内循环




(一)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2014年以来,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重点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促进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加强农村电商培训等,在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21年底,累计支持1489个县,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212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14.8万个。


(二)推动农产品供应链体系优化升级。为支持建立畅通、安全、高效的农产品流通体系,2014年以来,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强化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机制,我国农产品流通能力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12至2021年,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量从7.14亿吨提高到10.01亿吨,增长了40.2%;交易额从3.15万亿元增长到5.98万亿元,增长了89.8%;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从不到1000亿元发展到4221亿元,扩大了4倍多。




推动重点改革任务落地实施  完成国铁集团、邮政集团的公司制改革




(一)合理划分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快推进交通强国建设。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在充分考虑交通运输领域特殊性和复杂性的基础上,起草《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首次较为系统地规范和明确各级政府提供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对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综合交通六个方面改革事项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了划分,并进一步划分专项规划、政策决定、执行实施(包括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监督评价等各项职责。


(二)推动完成铁路和邮政领域公司制改制,融合实现现代公司治理与国有企业制度双重优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国企改革的部署要求,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精神,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在实现铁路和邮政行业“政企分开”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原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改革为公司制企业。公司制改革以来,财政部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不断推动两家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企业配齐建强董事会,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京沪高铁成功登陆A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顺利完成A+H股两地上市。


(三)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改革办要求,如期完成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行业投入改革任务。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要求,对中央财政支持公益性行业的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行业投入的指导意见》,提出六个方面共41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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