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充分发挥外贷融资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重点项目财政资金缺口,缓解建设资金压力,还能有效发挥外贷资金期限长、利率低、附加值高的优势,与国内资源有机结合,提升项目建设能力和水平,促进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推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本文基于当前申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若干关于加强国际财经合作、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国际财经交流合作;外贷管理;顶层设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并强调“要更加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快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充分发挥外贷融资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重点项目财政资金缺口,缓解建设资金压力,还能有效发挥外贷资金期限长、利率低、附加值高的优势,与国内资源有机结合,提升项目建设能力和水平,促进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推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当前申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对国际财金合作的重视程度、机制建立、业务培训等方面尚不足。一是对国际财金合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未能深刻认识外贷项目在经验、模式、创新等方面带来的高附加值,以及对推动国内各领域体制机制创新、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的重要作用。二是外贷项目储备不足。外贷项目谋划、征集和申报工作还未能通过机制化程序开展。项目数量少、质量不高,准备深度不够,针对性不强,与各国际金融组织支持的重点领域匹配度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贷项目的审核通过率。三是外贷管理业务培训不够。对开展外贷工作缺少系统性和专业化培训,业务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对外贷政策、申报条件和程序不够了解,对国际金融组织的重点支持领域、国别政策等学习不够深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财务管理、采购管理、建设工程等内容也不够熟悉。四是外贷项目申报意愿不强。由于外贷项目前期准备时间较长、申报时点不确定、沟通协调部门多等因素,项目单位须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开展前期工作,一个项目往往需要2—3年来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导致各有关方面谋划、申报外贷项目的意愿不足,缺乏动力和积极性。
(二)外贷资金重点支持领域和政策变化较大。随着国际金融组织对华合作政策不断变化,目前部分机构对华贷款领域逐步收窄、条件趋严,项目申报和筛选难度逐渐加大。与此同时,合作方式也发生较大变化,除传统投资贷款类项目、传统技术援助、能力建设外,各机构还在探索开拓付费技术援助、非主权贷款业务等,对外贷项目设计和谋划也带来新的挑战。
加强国际财金合作的政策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在外贷管理机制方面实现新突破。一是建立“谋划—储备—申报—实施—提升”的全链条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外贷项目管理机制性保障,通过建章立制夯实工作基础。二是建立外贷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外贷项目辅导机制,省、市、区各级的财政、发展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各司其职、协同推进,指导项目单位扎实推进前期工作,打造“上下联动、横向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建立定期业务培训交流机制,每年根据最新的外贷管理文件及系列配套政策开展宣讲,深入讲解外贷管理工作程序和实务操作,打造专业队伍,构建高端智库,提升各地参与国际财金合作的能力水平。四是建立与上级部门以及国际金融组织的沟通联系机制。畅通多方沟通渠道,加强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不断探索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机制创新。
(二)谋划重点项目,在外贷项目储备方面明确新方向。结合国家、省重大战略部署与地方经济发展所需,围绕重点任务工作,深入研究分析各国际金融组织重点支持领域和工作节奏,探索通过“重点项目清单+外贷项目库”方式,深挖重点项目的创新点和附加值,借鉴国内成功案例,提前谋划优质项目。在与传统国际金融组织合作方面,根据当前各主要机构重点支持领域,与世行可主要聚焦塑料垃圾减量、绿色农业和乡村振兴、城市间绿色交通发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城市碳中和等领域合作;与亚行可主要聚焦环境可持续发展、减缓气候变化、老龄化社会和卫生健康安全等领域合作。在与新兴国际金融组织合作方面,充分发挥我国主场优势,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支持领域,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可主要拓展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绿色低碳环境可持续发展、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已有设施升级等领域合作;与新开发银行可主要拓展在交通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清洁能源、生态环境治理、低碳发展等领域合作,滚动式储备一批优质外贷项目。
(三)拓宽融资渠道,在创新投融资模式方面开展新探索。一是加强非主权贷款业务合作。各国际金融机构对华非主权贷款额度逐年提高,更加聚焦于私营部门项目。建议顺应趋势,探索利用非主权贷款、担保、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市场主体有效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资源,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二是探索利用外贷资金开展联合融资。例如,山东省充分利用亚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法国开发署、绿色气候基金等外贷资金联合融资,设立山东绿色发展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国际金融组织优惠性资金撬动了国内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资金,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四)适时总结经验,通过深化国际财金合作促进新发展。一是适时总结推广成功申报外贷资金的项目先进经验,全面梳理在项目设计、谋划、申报等前期准备的经验或不足,为储备项目提供有益参考。二是梳理相关方在推进外贷工作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加强部门协同合作,通过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审批流程,精准服务外贷项目,加快推进项目申报和实施。三是推动外贷项目形成的有效经验转化为政府决策,让项目经验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由点带面推广创新经验,推进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改革创新,提升城市发展软实力。四是加大国际传播推广力度。突出外贷项目的示范性、创新性,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平台广泛宣传外贷项目先进经验,为全球治理提供中国模式,贡献中国智慧。
(五)扩展合作领域,在构建多元合作格局上开拓新路径。一是充分利用前期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的良好基础,从以传统的项目贷款合作为主,实现向更加全面灵活使用新型贷款工具、拓展知识合作、发展合作等业务转型。依托外贷项目,进一步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对政策研究、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赠款支持,积极参加各机构关于项目管理、合同采购、财务审计等方面的国际学术交流研讨会等,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二是鼓励借助国际金融论坛(IFF)等国际化平台,承办国际多双边财金对话、高级别国际研讨会等活动。积极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促进国际财金合作交流,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单位: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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