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5 作者:高磊|白金鑫 来源:《中国财政》2023年第24期
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密不可分、紧密相连,是财政财务管理的重要和关键环节。党的二十大提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要求,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指明了方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提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如何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成为各级财政部门研究的共同课题。2022年以来,全面推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以系统化思维和信息化手段推进预算管理工作,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供基础性保障,为提升预算和绩效管理水平、推动两者深度融合搭建了基础平台、提供了技术支撑。
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基础上实现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的有利条件
预算管理一体化支出标准的建立健全为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两项改革的推进提供了标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并重点提出建立国家基础标准和地方标准相结合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特别是在项目支出方面,要求各地根据支出政策、项目要素及成本、财力水平等,建立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分类分档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也提出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在此基础上,比照标准科学这一重要原则,提出必须依据财政部门在系统中设置的支出标准编制项目预算,没有支出标准的要提出测算项目预算的暂定标准并逐步形成制度办法,构建形成覆盖各类预算支出的标准体系,更好地发挥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的深度融合提供了技术支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积极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成果,可以将信息化理念贯穿于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过程,进而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以信息化驱动预算管理现代化。在实践工作中,通过积极完善系统功能、加强业务衔接,为实现二者的“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相融合、绩效目标管理与预算编制相融合、预算绩效监控与预算执行相融合、绩效结果应用与预算编制管控相融合”提供了技术支持和工作便利。
在推进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融合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政策规定层面还不够健全完善。在预算管理方面,尽管在法律层面出台了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和财政部也制定了很多制度办法,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指导,但在具体工作实践中,预算编制、执行中的很多具体规则、流程和办法均由各级单独制定,导致各地改革推进过程进度不一、标准不一,相互之间存在衔接不到位的问题。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只有《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指导性意见,在其他相关环节和领域尚未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指导性文件,很多都是依靠地方的规范性文件来统筹推进。在政府绩效方面,也未在法律层面作出规定。在缺乏顶层设计的情况下,各级各方面改革的做法不尽相同,改革的侧重点也可能不同,为二者的深度融合带来挑战。
(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功能还需完善。当前运行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大致可以称之为“2.0版本”,功能主要包括预算管理的主要流程,涉及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和调剂、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决算等主要环节。特别是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目前还尚未完全嵌入一体化系统预算管理全过程,目前的系统中的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运行监控等环节相对独立,部分功能还需进一步细化完善,未能在系统上实现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的信息共享和一体化管理。此外,在预算监督方面,与人大、审计等在制度层面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机制,在实践层面拓展三者预算监督的广度、深度等,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加强。
(三)各方面的相关标准还不够统一完善。尽管各级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部分项目支出标准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但受经济基础、财力水平、管理方式等因素影响,相关支出标准还不够统一,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亟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尤其是财政通用标准建设相对滞后,专项标准制定也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如何制定完善既贴合实际又规范科学的支出标准,成为各级尤其是省市级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此外,在单一地区的标准下,项目支出标准与预算评审、绩效评价也在一定程序上存在衔接不够的问题,个别地区项目支出标准比较粗放,汇总的决算数据也无法全面反映支出经济分类指标,不能满足预算评审、绩效评价等工作要求,也难以形成通过预算评审、绩效评价和决算反馈情况动态调整完善项目支出标准的机制。
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的建议
(一)不断加大改革推进力度。一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统筹。全口径、一体化编制“四本预算”和政府债务收支计划,持续加大本级资金与上级资金、当年财力与存量资金、预算资金与债券资金等各类政府性资金的统筹力度,全面提高政府综合保障能力。大力推进政策、资金、资产、资源统筹整合,努力盘活闲置资金资产资源,集中财力保重点、补短板、办大事。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断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支出,腾出更多财力保障重点支出。二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改革。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聚力聚焦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进一步扩大全成本绩效管理试点范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大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力度,对长期设置的专项资金尤其是大额专项资金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对低效无效的坚决予以压减或取消,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持续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一是在系统功能上,进一步提档升级,加强与绩效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业务系统的对接衔接,加快多个系统的一体化连接,努力实现信息共享,并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和技术标准的修订完善和一体化系统升级,为实现预算管理的功能完善提供帮助。特别是在绩效管理环节,在当前实现填报绩效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等环节,并积极探索与预算管理总流程的信息共享和实时联动,加强绩效信息的反馈应用,并以此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管控等关节的功能完善,努力实现二者在系统内的深度融合。二是在标准建设上,进一步加强预算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建设,结合成本绩效管理,不断调整完善支出标准体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预算编制、执行以及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评价,切实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作为下一步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
(三)多环节推进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的深度融合。在健全完善技术系统和功能标准的基础上,应在各个环节推进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的融合,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比如,充分发挥绩效管理事前关口作用,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将其与预算评审结合起来,对不合适项目提早进行调整;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督促部门单位编制预算时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切实加强绩效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与绩效目标和预算编制情况相符合。着力加强事后绩效评价,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单位自评、部门单位评价、财政重点评价“三位一体”的评价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评价质量,抓好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督促及时抓好问题整改,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编制、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等工作中。此外,还需通过实施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政府财政运行绩效管理等方式,进一步将绩效理念和技术运用到预算管理中,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一是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和短板弱项,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实施意见,市县基层做好政策学习理解、贯彻落实等工作。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改革举措,建议自上而下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建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确保上下一致、及时跟进,从而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学习教育。结合机构编制、人员等情况,引导各级各部门配齐配强人员力量,确保各项改革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特别是围绕提升基础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财政人员,特别是预算、绩效及信息化工作人员、部门(单位)财务人员的系统培训,切实提高综合素质,保障改革深入推进。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基层调研和监督检查力度,结合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各级专项审计、预算执行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措施,确保各项改革要求严格按规定落到实处。
(作者单位:山东省泰安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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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