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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财政热点专家谈 | 李国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作者: 李国祥
来源:《中国财政》2024年第6期 2024/04/15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按照党中央部署,财政部门要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优先保障领域,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引导更多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向乡村振兴,为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财政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强有力支撑


财政之所以成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强有力支撑,是由我国日益完善的“三农”工作体制机制决定的。我们党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确保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政策;规范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工具,支持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政府投资基金等作用;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开展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等涉农领域贷款贴息奖补试点;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监管,严厉查处套取、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说,财政在用好管好公共资金方面责任重大,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必须要发挥好财政的重要保障作用。


财政围绕乡村振兴目标任务持续发力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一大底线。财政始终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财政支农重点,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主渠道作用,优化调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政策,围绕“让好地种粮、让良种高产、让农民愿种、让地方主抓”下功夫、做文章,保产量、提产能,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国家长治久安作出了重要贡献。

财政积极有效加大支农力度,建立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加大对产粮大县奖励力度,支持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扩大政策性保险实施范围,支持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和奶业振兴行动,落实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支持加快油茶产业发展。2023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农林水支出23967亿元,同比增长6.5%,高于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1个百分点;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建成高效节水灌溉农田2462万亩,并进一步支持黑土地保护利用;支持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完成新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新收集种质资源53万多份,农作物自主选育品种面积占比超过95%。进一步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财政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59亿元,让农民增产增收吃了“定心丸”。在财政的强力支持下,2023年我国粮食产量再创历史新高,总产量近1.4万亿斤,增产近180亿斤;肉蛋奶、果菜茶等“菜篮子”产品都实现稳定增长,全年食品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3%。 

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另一条底线。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摘帽以后怎么往前走,最根本是要靠发展。我们的政策不能养懒汉,要在改善发展条件、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上想办法。为此,财政部门一方面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支持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另一方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规模,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和持续增收,支持脱贫地区发展教育、科技和文化事业,增强其内生发展动力。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达到1750亿元,新增100亿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比重达到60%,推动帮扶产业提档升级;中央财政安排172亿元衔接资金倾斜支持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实践证明,我们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

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点任务。近年来,财政重点支持统筹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地方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促进乡村特色产业集聚升级,“点线面”结合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区域和新型经营主体,财政还支持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支持健全乡村产业体系。突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任务,支持扩大水利投资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奖补政策,深入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有力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贡献了财政力量。

按照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体可感可及的实事。为此,财政要继续强化要素保障,进一步发挥投入主渠道作用。一是支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2024年中央财政将适当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和省级投资补助水平。把粮食增产的重心放到提高单产上,大力支持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和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支持集成推广良种良机良法。完善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政策体系,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二是支持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财政衔接资金将保持力度不减,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聚焦提升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保持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总体稳定,进一步提升产业项目实效。三是支持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升农业发展质效。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提升农村宜居宜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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