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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 《中国财政》记者 张小莉
来源:《中国财政》 2024/04/11

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国财政》记者 张小莉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管理监督,把加强宏观调控、着力扩大内需、培育发展新动能、防范化解风险等结合起来,推动我国经济总体回升向好,主要预期目标圆满实现,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


加大财政政策调节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


(一)完善税费支持政策,进一步降低税费负担。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着力支持经营主体纾困发展,包括延续实施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范围、对小微企业统一减半征收“六税两费”等。及时研究出台新的减税政策,包括提高“一老一小”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等。全年新增税费优惠超过2.2万亿元。

(二)积极扩投资促消费,推动内需持续恢复。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3.8万亿元,将城中村改造、5G融合设施等纳入投向领域,将供热、供气等纳入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交通、水利、能源等利当前惠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新增支持15个城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实施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全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37.9%。新增支持10个城市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

(三)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2023年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超过10万亿元,加大对地方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持力度。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向“三保”保障压力较大、财力相对薄弱的地区倾斜。引导省级下沉财力,强化对财政困难市县的财力保障和资金调度。加强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全面摸排基层“三保”保障情况,督促地方落实“三保”主体责任。


强化创新引领,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一)大力支持科技创新。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增长6.6%,扩大基础研究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前沿探索。足额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资金需求,支持实施一批科技重大项目,推动我国科技创新实现新的突破。设立面向全球的科学研究基金,支持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

(二)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增长20.3%,着力支持集成电路等关键产业发展。出台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将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进一步降低相关重点产业链企业税负水平。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三)支持企业持续增强创新发展动能。启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支持首批30个试点城市探索转型模式。持续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补,引导培育1.2万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10.3万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强化重点领域投入保障,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000万亩。将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产粮大县,农业保险为1.65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应对农资价格上涨,下达资金100亿元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进一步增加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新创建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0个农业产业强镇。累计支持超过398万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金额超过1.3万亿元。

(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支持沿边临港产业园区建设,引导重点产业有序转移。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扩大零关税商品范围。

(三)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支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评估完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补助政策,将12个城市纳入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范围。加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力度,引导新建黄河干流甘宁段、宁蒙段,长江干流湘鄂段、苏皖段、鄂赣段,以及永定河冀京段等流域省际补偿机制。新增支持7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


加强民生保障,切实办好民生实事


(一)多措并举稳定就业。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力度,延续实施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以及稳岗返还等政策,将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分别提高至30万元、400万元,支持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遴选20个城市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拓宽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渠道。

(二)加大教育发展支持力度。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别由650元、850元提高到720元、940元,支持学校落实“双减”政策、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在6个省份开展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试点,向急需特需专业倾斜。支持启动数理化生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心建设,加快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延续实施阶段性免除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延期还本政策。大幅提高本专科生、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上限。

(三)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阶段性延长实施新冠患者救治等有关经费保障政策,促进新冠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4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9元。在15个地市开展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增长19.6%。

(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全年统筹调剂资金超过2700亿元,有效解决地方当期基金缺口。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上调3.8%,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3元,中央财政共下达补助资金10093亿元。落实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支持有序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总体提高5.7%,惠及835万人。支持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7万个,897万户居民受益。


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完善财会监督顶层设计,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地方和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各项举措落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和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预算评审管理,加强教育、科技等重点领域绩效评价,开展中央部门预算管理、地方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各级财政和预算单位全覆盖。


深化国际财经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


充分发挥中美经济对话机制作用,牵头成立中美经济工作组,积极开展沟通对话。深入参与G20、金砖等多边机制,发挥中法、中德、中英等双边平台作用,做好财金渠道相关工作。加强对亚投行、新开行、中亚学院战略引领,深入参与世行、亚行、国际农发基金机构改革和政策制定。完成世贸组织信息技术协定扩围协议全部降税承诺,我国关税总水平进一步降至7.3%的世界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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