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6 作者: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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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奋力谱写河北财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河北省财政厅
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依法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效防控财政领域风险,坚定不移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了有力支撑。
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十年来,全省财政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财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显著提升,形成党建与业务相互融合、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制定《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十项规定》,把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结合财政部门实际逐项细化实化,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举措,广大财政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升。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建立“会前考”“随机问”机制,举办“财政青年论坛”系列活动,...
奋力谱写河北财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河北省财政厅
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依法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效防控财政领域风险,坚定不移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了有力支撑。
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十年来,全省财政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财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显著提升,形成党建与业务相互融合、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制定《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十项规定》,把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结合财政部门实际逐项细化实化,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举措,广大财政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升。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建立“会前考”“随机问”机制,举办“财政青年论坛”系列活动,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在全省财政系统大力培树“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理念,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财政工作、制定财政政策、推进财税改革,着力在落实重大国家战略、保障疫情防控、支持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等大事要事上打头阵、争一流,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财政部门落地落实。
2012年以来,国家连续十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省财政系统准确把握政策着力点,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加大精准调控力度,持续提升政策效能。特别是今年以来,专门出台《关于稳住经济的三十条财政政策措施》,涵盖退税减税、专项债券、政府采购、社保费缴费、政府性融资担保等八个方面,用“真金白银”助企纾困发展。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清单动态管理,顶格减征中央授权地方自由裁量事项,清理规范收费基金项目,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全国率先实现“清零”,企业税费成本和居民个人负担持续减轻。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及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从严从紧安排项目支出,把更多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支持改善基本民生和市场主体发展。建立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2020—2021年,累计分配使用中央直达资金2491.4亿元,建立健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行直达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管同步“一竿子插到底”,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积极拓展财政融资渠道,截至2021年,累计发行新增政府债券9513亿元,支持1.9万余个公益性项目建设;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签约落地项目354个,撬动社会资本5365亿元,为全省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提供了强劲动能。有效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合力,2015年出台财政助推金融创新支持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累计落实省以上财政资金237.2亿元,综合运用贴息、奖励、补贴手段,带动保险机构为企业和农户提供风险保障8746.1亿元,引导金融资源1785.9亿元流向重点产业、小微和民营企业,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随着全省经济稳步发展,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培植财源,狠抓收支管理,拓宽筹资渠道,着力把财政“蛋糕”做大做强,全省财政实力实现新跨越。财政收入水平稳步提升,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连续迈上3000亿元、4000亿元台阶,由2012年的2084.3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4167.6亿元,年均增长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9%增至10.3%,提高1.3个百分点。财政支出规模持续扩大,十年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翻了一番,由4079.4亿元增长到8848.2亿元,年均增长9%,支出结构不断调整优化,有效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有力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进步。县级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由665.9亿元增长到1525.6亿元,年均增长9.6%,高出全省平均增速1.6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亿元以上的县(市)由14个增加到51个。争取各方支持成效明显,坚持多方筹措资金,2012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下达河北省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总量超2.5万亿元,累计下达新增政府债务限额9144亿元,河北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折合人民币122.3亿元,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财政支持政策,改进资金使用方式,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精准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省级产业资金分配使用,实施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十项财政政策,规范产业资金绩效评价,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支持力度,积极支持12个省级主导产业和107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持续加大支农惠农力度,2012—2021年,农林水事务累计支出7632.5亿元,年均增长8.5%,有力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深化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创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式,农业生态补贴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构建农业风险防范体系,推动农业灾后恢复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支持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十年来,累计投入财政科技资金671亿元,年均增长10.8%,积极推进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双倍增计划顺利实施,大力深化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为科研人才松绑减负。深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专门研究制定十条财政政策,累计落实奖励资金42.5亿元,有效调动县级抓财源、促发展的积极性,促进县域经济和收入质量双提升。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全力强化政策资金保障,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和国家大事加快落地见效。聚焦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积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在交通、生态、产业三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截至2021年,投入省以上资金2256亿元推进交通一体化发展,与京津两地分别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统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合作示范基地、现代商贸物流基地等建设,促进产业协同发展;助推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累计落实省以上财政资金和新增政府债券等3039亿元,赋予新区市级财政管理权限,调整完善托管三县与新区的财政关系,支持新区加快建立现代城市财政管理体制;着力支持冬奥会筹办举办,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着力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投入,持续做好冬奥资金监管,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成功举办,向世界奉献一届简约、安全、精彩的奥运盛会提供有力保障。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12—2021年,累计投入省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71.6亿元,年均增长22.9%;积极创新支持措施,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科学监管财政扶贫资金,全力推动“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232.3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6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聚焦生态环境治理,2012—2021年,累计投入生态文明建设资金4623亿元,年均增长13.1%,出台相应政策并及时拨付资金,在全国率先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冬季清洁取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黑臭水体治理等试点,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退后十”成果显著,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民生支出由2012年的3181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7167.6亿元,占年度财政支出的比重稳定保持在80%以上,十年累计投入超过5.2万亿元,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积极支持社会事业发展,认真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达11799亿元,年均增长8.3%,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直在17%以上;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累计支出1058亿元,年均增长10%,有力保障全省旅发大会、冰雪运动会、国庆70周年展示展览等重大活动顺利完成;平安河北建设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强化司法工作经费统筹保障,各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稳步提高。着力促进稳就业保就业,全省累计投入就业补助资金265亿元,促进全省城镇新增就业803万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提高稳岗返还比例、放宽裁员率标准,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用于稳岗补贴及返还超过40亿元,惠及企业参保职工超过800万人次。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城乡低保标准,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提升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水平。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体系,积极统筹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财政资金,支持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人口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第一时间设立省级专项资金,开通资金拨付和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先后出台实施一系列针对性强的财税政策,积极筹集拨付疫苗采购资金,有力保障全省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
发挥财税改革突破和先导作用,在预算管理、财政体制、税费制度等领域,推出一系列具有“四梁八柱”意义的改革举措,多项改革走在全国前列。预算管理改革方面,全口径预算编制、预算信息公开、转移支付制度完善等改革按照国家部署全面落地,预算管理一体化模式向全国推广,“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早两年在省市县三级全面推开,被国务院评定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突出省份,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财政体制改革方面,相继出台教育、科技等11个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与中央改革保持同步,全省110个县(市)纳入省财政直管范围,数量居全国第一;进一步理顺省以下财政收入划分体制,明确省与市县增值税分享比例,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合理划分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省以下分享比例,使财力配置更好地与各级政府承担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与市县财政关系基本建立。税费制度改革方面,营改增改革顺利实施,环保税启动开征,水资源税作为全国首批唯一改革试点成效显著,离境退税政策有序落地,车船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政策不断完善,税费调节引导作用进一步增强。
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建制度、增实力、防风险统筹推进,搭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县级“三保”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完善财力性转移支付分配思路,加大对下补助力度,重点对困难地区倾斜,不断增强基层“三保”保障能力。严控政府债务风险,构建政府债务“借、用、管、还”机制,全流程开展债券本息预算审核,每年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始终保持“零违约”,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在全国处于较低风险水平。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率先制定《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并被财政部向全国推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连续三年获评全国优秀;2014年以来,组织对253项重大支出项目和政策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累计将20份评价报告呈省人大常委会参阅;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监督检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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