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政新闻 > 正文
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无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投诉举报电话:010-88227120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中央财政出手“贴”房贷:10月1日起,首套商贷贴息1个百分点

时间:2026-09-30
作者:
来源:

文|《中国财政》记者 张蕊 闫璐瑶

9月29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今年10月1日起,对经办银行新发放符合条件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实施期限暂定1年。

聚焦首套刚需,精准惠及目标群体

据了解,此次贴息政策聚焦支持刚需群体的基本购房需求,考虑不同城市居民收入、住房面积、价格水平等情况,中央层面统筹惠民生、保基本、广覆盖、促公平和财力可能,通过对房屋总价、房屋面积、贷款类别等作出界定,精准锁定刚需购房家庭。

《通知》明确,享受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支持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使用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不包括使用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二是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三是所购住房价格在150万元以下(含150万元)。其中,对“首套住房”的认定按照现行政策执行,既包括新房也涵盖二手房。对于使用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和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群体,因已有相关政策支持,此次不叠加享受。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刘怡教授认为,此次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是中央在住房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次积极探索,通过房屋总价、面积以及贷款方式等维度精准识别目标群体,切实降低刚需购房居民贷款利息成本。

贴息1个百分点,最高可省利息近5万元

《通知》规定,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5年的贴息支持,单户可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为100万元。按目前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测算,1个百分点的贴息相当于优惠了利率的三分之一。以一笔100万元的长期限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为例,按月付息还款,贴息政策最多可帮助借款人累计减少付息近5万元。实际贴息金额因贷款规模、期限、还款方式等有所差异。 

政策实施期间,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均可享受财政贴息支持,执行中资金总规模不设上限,据实结算,确保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应贴尽贴”。

经办渠道全覆盖,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为确保政策红利直达群众,三部门在工作机制设计中突出便民导向,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一是经办银行全覆盖。为便于广大居民家庭就近贷、就近享,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全部银行,均可按规定经办居民购房贷款贴息业务。

二是贴息优惠自动达。购房人按正常信贷流程在银行办理贷款,只需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同步授权银行代为办理贴息。银行自动识别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按月收息时自动计算并扣减对应贴息金额,借款人无需额外申请。贴息优惠直接体现在每期还款金额中,银行通过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及时告知享受情况。

三是管理链条更精简。银行在审批放贷时已经掌握首套住房认定、房屋面积、房屋总价、贷款金额等要素。《通知》明确,经办银行负责审核贴息资格,有关部门适时组织联合抽查。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加强与经办银行协同配合,做好贴息资金保障;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做好房地产信贷管理,强化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同联动,指导督促经办银行做好贷款发放和贴息工作。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罗志恒表示,《通知》聚焦刚性住房需求,准确界定受益群体,对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有重要意义。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此次通过住房保障强化民生改善,正是财政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生动体现。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