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政新闻 > 正文
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次排除延期清单

时间:2023-02-16
作者:
来源:财政部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次排除延期清单,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八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2年第7号)中的相关商品,延长排除期限,自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9月15日,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1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八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2年第7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八次排除延期清单将于2023年2月15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相关商品延长排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9月15日,对附件所列商品,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次排除延期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3年2月13日


附件下载: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