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
6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
使用税。
6月5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召开国有资产报告工作部际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史耀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6月7日财政部部长刘昆会见新加坡财政部长王瑞杰,双方就两国宏观经济形势、“一带一路”框架下合作、10+3财金区域合作以及中新财税体制改革等议题交换意见。
6月11日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会见东盟秘书长林玉辉,双方就中国与东盟关系、东盟与中日韩区域财金合作、共建“一带一路”等议题交换意见。
6月11日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会见世界银行东亚太平洋地区副行长维多利亚·克瓦,双方就世界银行对华合作相关议题交换意见。
6月12日财政部部长刘昆会见出席第十二次中欧财金对话的欧盟委员会经济与金融事务总司长布提,金融稳定、金融服务和资本市场联盟总司长葛逊,双方就中国财政政策、中欧经济财金合作等议题交换意见。
6月12日财政...
6月
6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
使用税。
6月5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召开国有资产报告工作部际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史耀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6月7日财政部部长刘昆会见新加坡财政部长王瑞杰,双方就两国宏观经济形势、“一带一路”框架下合作、10+3财金区域合作以及中新财税体制改革等议题交换意见。
6月11日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会见东盟秘书长林玉辉,双方就中国与东盟关系、东盟与中日韩区域财金合作、共建“一带一路”等议题交换意见。
6月11日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会见世界银行东亚太平洋地区副行长维多利亚·克瓦,双方就世界银行对华合作相关议题交换意见。
6月12日财政部部长刘昆会见出席第十二次中欧财金对话的欧盟委员会经济与金融事务总司长布提,金融稳定、金融服务和资本市场联盟总司长葛逊,双方就中国财政政策、中欧经济财金合作等议题交换意见。
6月12日财政部党组决定,成立财政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财政部部长刘昆任领导小组组长,副部长程丽华任副组长。
6月14日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会见世界银行人事副行长迪亚加纳,双方就深化中国与世界银行人事合作交换意见。
6月15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新完成原产地标准磋商的4项香港原产商品,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零关税。
6月16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659项约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545项约340亿美元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对其余商品加征关税的实施时间另行公布。
6月19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就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
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作关于2017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6月21日财政部部长刘昆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双方就加强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合作、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香港债券市场发展等议题交换意见。
6月21日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会见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全球会长李志明,双方就会计行业发展相关议题交换意见。
6月24日财政部部长刘昆会见法国经济和财政部国务部长戴尔芬·杰尼-斯特凡娜,双方就中法经济财金关系和第六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准备工作等议题交换意见。
6月25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第三届理事会年会在印度孟买举行,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率中国代表团出席会议。
6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6月2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出席大会并讲话。
6月27日财政部部长刘昆会见英国财政大臣哈蒙德,双方就中英经济财金对话等议题交换意见。
6月28日财政部举行“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财政部部长刘昆带领财政部党员干部重温入党誓词。
6月29日财政部部长刘昆会见挪威财政大臣延森一行,双方就当前全球经济形势、中挪财经合作等议题交换意见。
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