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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重庆市
2018年,重庆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263.19亿元,比上年增长6.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78.27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8328.79亿元,增长3%;第三产业增加值10656.13亿元,增长9.1%。三次产业结构比为6.8:40.9:52.3。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5933元,增长5.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7%。全年进出口总额5222.62亿元,其中,出口3395.28亿元,增长17.7%;进口1827.34亿元,增长12.5%。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0%。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86元,增长9.2%,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889元,增长8.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1元,增长9.0%。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66亿元,增长0.6%,其中,税收收入1603亿元,增长8.6%。加上中央补助、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及上年结转收入和调入资金等2957亿元后,收入总计523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1亿元,增长4.7%,加上上解中央、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以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下年支出等448亿元后,支出总计5223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16亿元,增长2.9%,加上中央补助、地方政府债务收入以及上
重庆市
2018年,重庆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263.19亿元,比上年增长6.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78.27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8328.79亿元,增长3%;第三产业增加值10656.13亿元,增长9.1%。三次产业结构比为6.8:40.9:52.3。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5933元,增长5.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7%。全年进出口总额5222.62亿元,其中,出口3395.28亿元,增长17.7%;进口1827.34亿元,增长12.5%。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0%。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86元,增长9.2%,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889元,增长8.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1元,增长9.0%。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66亿元,增长0.6%,其中,税收收入1603亿元,增长8.6%。加上中央补助、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及上年结转收入和调入资金等2957亿元后,收入总计523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1亿元,增长4.7%,加上上解中央、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以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下年支出等448亿元后,支出总计5223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16亿元,增长2.9%,加上中央补助、地方政府债务收入以及上
年结转收入等658亿元后,收入总计370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77亿元,增长22.7%,加上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以及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等922亿元后,支出总计9708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5亿元,加上中央补助和上年结转收入等15亿元后,收入总计120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2亿元,加上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等68亿元后,支出总计120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98亿元,增长17%,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98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5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亿元,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61亿元,增长10.1%,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54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7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亿元,加上结转下年支出237亿元后,支出总计1898亿元。
一、坚持依法科学理财,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坚持依法科学理财,严格落实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重庆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第七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等相关依据,严格执行财政收支预算。同时,在编制2019年预算草案过程中,市人大专门委员会提前介入预算审查,并邀请专家代表参与公开评审,一起“开门办预算”,促进预算编制更为科学合理、扎实可行。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始终坚持把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作为科学理财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共32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共298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完善服务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定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健全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机制,完善《建议办理工作的基本程序与方法》,关注《人大信息》反映的涉及财政工作的情况、问题与建议,组织调研、整改和回复,全年向代表发送《财政工作信息》8期。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着眼于为企业和个人减负、为实体经济降成本,全面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减税政策,全年新增减税180亿元。采取普遍性降费措施,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3项,降低政府性基金收费2项,取消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全面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持续改善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通过资源整合、加快债券发行等方式,落实资金约2330亿元,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支持城市路桥隧道、公路、铁路、机场、轨道、水利等重大项目建设。落实资金92亿元,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落实创新主体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等政策,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支持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等核心技术与基础前沿研究,推动科技创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汽车、电子稳产增效。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充分运用奖补、贴费、转贷等政策,撬动信贷融资约200亿元。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授信100亿元。安排资金11亿元,支持自贸试验区、中新
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和国际物流通道建设,清理口岸收费,助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安排资金13亿元,推进煤炭去产能相关工作,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革。
三、严控债务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严守债务风险管控底线,做到债务总量心中有数、化解风险手中有策、债务监管肩上有责。组织全面摸底核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实施风险预警,约谈高风险区县,不断完善管控机制。督促落实债务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将到期政府债券本息纳入年初预算安排,保障及时足额偿还。全年发行政府债券101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697亿元,置换债券317亿元。优化债务结构,全面完成存量政府债务置换目标任务。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截至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4690.6亿元,政府债务率约67%,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有序、风险总体可控。
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各项民生支出得到重点保障
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先保障基本民生资金需求,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全年财政民生支出358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80%左右。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安排专项扶贫资金51.7亿元,足额落实18个深度贫困乡镇2018—2020年每年市级新增补助3.6亿元政策。支持贫困区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0亿元,提升资金统筹效能。构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对扶贫资金实施全流程动态监管。扩大公办园等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资助制度,保障全市各级各类9800余所学校和幼儿园、70所实际公办高校和职业学校的运行经费。落实贫困学生等特定对象免学费、教科书费的资助政策,支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薄弱学校改造、教师队伍建设和校园安保建设。加大高校原始创新和“双一流”建设投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提高就业能力,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优化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帮扶高校毕业生、去产能企业职工、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将待遇标准从每人每月95元调整到115元。落实资金16.8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从50元提高到55元。落实资金127亿元,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490元。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统筹资金5亿元,将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年龄下限由70岁调整为65岁。推进公租房、廉租房建设和周边环境整治,支持区县城中村、棚户区及农村危房改造,支持特色小城镇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落实资金58亿元,将城乡低保人员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月均546元、410元。落实高龄失能特困人员每人每月200元的护理补贴。创新文化产业扶持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227
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文化领域,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五、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对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就业服务、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卫生计生、生活救助、住房保障等8个领域的18项基本公共服务,逐一划分理顺两级财政支出责任,进一步明确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目标、要求和原则,为促进形成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奠定制度基础。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激励流域上下游区县协同实施水污染处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通过权责对等的横向支出责任传导机制,进一步提升区县参与水质保护的积极性,加快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大保护格局。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组建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构建资金、资产、资源整合统管的运作机制。按照分类处置原则,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集中统一监管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加强与市级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横向协作和区县的纵向联动,推进完成年度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动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出台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理顺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督促地方国有金融机构严防风险,建立健全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六、强化预算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按照中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部署要求,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收益、硬化责任约束,改进预算管理方式,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研究出台市级预算管理办法、市级基本支出、市级项目支出、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绩效、审计结果与预算挂钩的机制,初步构建了涵盖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转移支付、重点专项四大类,覆盖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监督、公开的制度框架体系。启动市级重点专项绩效运行监控,加快构建预算绩效管理全链条。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推进扶贫资金全过程追踪问效。改进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修订科技创新券、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等基金管理办法,更好发挥科研项目资金效益。推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现全面运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全覆盖。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建设政府采购云平台,构建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管理机制,提高采购公开透明度和采购效率。加强机构改革期间财政经费保障和规范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建立内控制度体系,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开展检查,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强化风险管控与监督。
(重庆市财政局供稿,陶俊羊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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