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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
2018年,广东省实现生产总值97277.77亿元,比上年增长6.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31.44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40695.15亿元,增长5.9%;第三产业增加值52751.18亿元,增长7.8%。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4.0:41.8:54.2,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5286.84亿元,增长10.7%。完成进出口总额71618.3亿元,增长5.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2。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217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2105.26亿元,可比增长7.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737.51亿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0.4%。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5729.26亿元,增长4.6%、增支691.78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30.8亿元,增长11.6%。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222.26亿元,其中,省级支出完成1237.34亿元,增长0.2%;省对市县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及债券转贷支出4948.88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68.5%,包括税收返还706.2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044.0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304.25亿元、债券转贷支出894.32亿元。
一、狠抓收支管理,保障全省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财政收入质量提升。...
广东省
2018年,广东省实现生产总值97277.77亿元,比上年增长6.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31.44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40695.15亿元,增长5.9%;第三产业增加值52751.18亿元,增长7.8%。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4.0:41.8:54.2,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5286.84亿元,增长10.7%。完成进出口总额71618.3亿元,增长5.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2。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217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2105.26亿元,可比增长7.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737.51亿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0.4%。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5729.26亿元,增长4.6%、增支691.78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30.8亿元,增长11.6%。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222.26亿元,其中,省级支出完成1237.34亿元,增长0.2%;省对市县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及债券转贷支出4948.88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68.5%,包括税收返还706.2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044.0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304.25亿元、债券转贷支出894.32亿元。
一、狠抓收支管理,保障全省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财政收入质量提升。全省税收收入增长9.8%,比非税收入增幅高13.1个百分点;税收占比80.4%,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有13个市税收实现了两位数增长,有19个市税收占比高于上年。二是财政支出实现结构优化、效率提升。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有14个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两位数增长;有16个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高于收入增幅。在全省支出总量增长空间有限的条件下,各级财政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了重点领域和民生事业支出需求。全省民生类支出10799.9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7%。三是财力统筹实现多措并举、全面盘活。对省属国企沉淀资金分类采取盘活措施,对2017年底前难以支出的资金收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省级政府性基金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当年度省本级预算收入的10%进行统筹;进一步清理整合专项资金为12大项、87个用途。
二、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科研经费跨境使用,探索实施粤港澳三地互相开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优化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资助体系,充分发挥港澳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在基础科学研究、创新资源及国际化创新环境等方面的优势,推动粤港澳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促进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足额落实省方出资任务,支持港珠澳大桥按时通车、广深港高铁开通运营,推动南沙大桥、深中通道、粤澳新通道等项目加快建设。加强粤港澳会计服务合作,建立“粤港澳会计师事务所合作联盟”。二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规定实施调低增值税两档税率、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和留抵退税政策,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的范围,停征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暂免征收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三是探索实施差异化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助力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带打造新增长极,专项支持湛江巴斯夫项目、湛江东海岛工业园区、阳江海上风电产业基地、揭阳中委广东石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打造生态屏障,省级安排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资金55.84亿元,同比实现翻番,提升生态地区获得感;省财政对原中央苏区和海陆丰革命老
区困难县财力性补助,以及对少数民族县交通基础设施补助,均从每年每县10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省级全额负担原中央苏区和海陆丰革命老区困难县、民族县境内省管高速公路、国铁干线项目资本金;推动珠三角优化发展,专项补助南沙、横琴、中新知识城等重大平台建设。
三、统筹财政资金精准投入,为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实施提供财力保障
一是支持推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支持企业、产业升级发展,投入资金103亿元,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共建与产业园发展、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利用外资及外经贸发展,落实“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民营经济十条”“外资十条(修订版)”“稳外贸九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资金保障。二是支持创新驱动战略取得突破。落实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等创新政策的资金保障。其中,从2018年起省财政三年投入100亿元支持重点领域研发,力争在前沿性、引领性技术领域取得突破。三是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省财政十年投入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约1600亿元的计划,2018年省财政安排257亿元,为历年最多;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从2018年起省财政3年安排75亿元,对欠发达地区每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5000万元。四是持续推进精准脱贫。省财政安排92亿元,瞄准30万户特定贫困群众落实扶贫开发,累计帮扶近150万相对贫困人口达到当年脱贫标准。按中央部署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和平台,实现扶贫资金全流程可记录、可预警、可追溯。五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2020年省财政统筹安排683亿元,集中用于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和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中央部署开征环境保护税,发挥促进治污减排的作用。六是支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保障。从2018年起全省各级财政三年安排236亿元,通过“五加一减”(即增加补助人数、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设立绩效奖励、增加为群众办实事专项、调减县级负担比例等措施),推动欠发达地区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七是支持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围绕省委实施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九大行动计划,印发了《关于建立红色革命遗址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省财政将统筹安排85亿元,推动红色资源有效利用和传承发展。八是推动全省交通网络建设。省财政安排90亿元用于普通国省道建设;拨付高速公路省级资本金133.8亿元,支持汕头至湛江、开平至阳春、河惠莞等13条高速公路建设。落实国铁干线及珠三角城际铁路省级资本金76.81亿元,支持深茂铁路江门至茂名段、广梅汕增建二线、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城际等轨道交通建设。安排4亿元用于内河航道网建设。安排11.88亿元支持韶关机场、惠州机场、湛江机场迁建,揭阳机场扩建等工程建设。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一是落实十件民生实事资金保障。全省投入十件民生实事资金838.31亿元,完成预算的110.5%,其中省级投入
475.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7.3%,支持落实提高山区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素质、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升级建设、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全民健身活动设施、实施普通国省道改造、增加农民农业生产补助十项任务。二是支持教育均衡发展和内涵提升。从2018年起省财政三年安排22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增加学位供给,基本满足偏远山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2018年省财政安排37.34亿元,推动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由高等学校自主安排项目,充分赋予学校资金使用自主权。三是启动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在全省三年投入约500亿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基础上,从2018年起省财政安排约90亿元支持约30家高水平医院建设,让群众享受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四是加强法治建设和社会治安防控。省财政安排12亿元支持扫黑除恶、智慧警务建设、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加强和规范社会治理等;安排65亿元支持智慧检务、智慧法院、执行攻坚、公益诉讼等工作,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五是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省财政安排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建设等资金9.05亿元,推动提前完成中央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安排13.19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完成贫困户住房改造任务。六是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省财政安排52.6亿元,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推动全省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化。
五、突出重大改革牵引性作用,集中突破改革关键
一是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全面推开。出台实施《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通过财政管理重心、部门权责配置的“两转变”,财政资金项目审批、预算执行流程的“两精简”,实现部门、市县推动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和资金使用效益的“两提高”,牵引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提升行政效率效能。落实财政部门向业务主管部门和省级向市县“两个放权”,强化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自主权,赋予市县更大的项目审批权限。改革实施以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库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修订完成,预算评审机制基本建立,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财政审批事项和环节明显精简,全省实现预算管理动态联网监督,有效提升政府行政效率效能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稳步推进。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研究制定广东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拓展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基础上,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中选择项目列入重点评价范围,继续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现重点绩效评价覆盖财政四本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覆盖全部省直预算单位“两个全覆盖”;率先建立广东省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库,收录绩效指标20大类近2600个;加强绩效结果应用,除补助到个人的民生项目外,对重点评价结果为中、低、差的资金项目,在2019年预算安排中予以压减、调整用
途或不予安排。三是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研究完善与“一核一带一区”(将区域发展格局明确为三大板块:推动珠三角核心区优化发展;把粤东、粤西打造成新增长极,与珠三角城市串珠成链形成沿海经济带;把粤北山区建设成为生态发展区,以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为引领,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区域发展定位相适应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修订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扩大生态补偿范围,加大生态补偿力度,重点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建立生态补偿与监测评估体系评价结果及生态整治结果挂钩机制,促进生态地区与同类非生态地区均衡发展,支持打造北部生态屏障。通过提高财力性补助和交通基础设施补助,对革命老区困难县部分项目补助实行“三个全额负担”,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等特殊困难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四是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启动实施。制订广东省改革实施方案,确定八大类18项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范围,适当强化省级支出责任;按照“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新格局的功能设置,将市县精细划分为四档,将省以上财政对第一档“老少边穷”地区和第二档北部生态发展区、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带的补助比例提高到100%和85%。探索在民政、社保领域开展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试点,选取惠州市、阳江市开展社会治安、城乡社区事务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试点。五是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取得突破。制订《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实行“两个50%”的双控制原则(由省级组织实施的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涉农资金总额的50%,由市县实施的每类约束性任务所需资金占比不得超过该类由市县统筹实施资金总量的50%),推动涉农资金“放得开、管得好”“放得活、管得住”。六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改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和控制,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和项目库管理,对预算支出考核,保障资金安全有效。逐步提高企业收缴比例,2017—2018年提高至25%;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2018年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比上年增长53%,统筹用于社会保障、教育等民生支出。
六、加强债券资金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加强债务预算管理,开好规范举债融资“前门”。牢牢盯紧政府债务限额“天花板”,将债券收支分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省对市、市对县的债务分级管理监督指导机制,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化解债务风险,确保各地政府债务限额与其偿债能力相匹配,守住风险底线,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全省所有地区政府债务风险“零预警”。二是用好用足债券资金。全年发行新增债券1354.3亿元,合理分配新增债券额度,分配方式从“因素法”向“项目制”转变,更加注重对接省定重点项目,服务区域发展新格局,实现粤东西北地区省定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珠三角地区国铁干线项目资金需求、原中央苏区高速公路资金需求“三个全覆盖”。加强新增债券资金使用监管,建立新增债券“一周一报、月度通报”机制。三是处理存量债务,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堵住违法违规举债“后门”。全年发行置换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219
债券1108.96亿元,优化债务期限结构。摸清全省隐性债务情况,坚决遏制增量、有序消化存量。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融资行为有关规定的通知》,组织清理整改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和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融资行为。四是细化债务预算编制,推进信息公开。编制2019年预算草案时,政府债务报表新增4张报表,整合归并2张报表,调整完善1张报表,进一步增加至12张,实现“两个首次,三个细化”,即首次将中央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债券额度编制预算,首次报告债券资金以后年度偿还计划,细化债务限额余额至县级,细化债券品种类型,细化债券发行及还本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增强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和精细度,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关注。
七、突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推进财政管理改革
一是首次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代表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研究起草《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工作。二是改革政策性基金管理方式。将省级政策性基金出资方式从财政资金委托管理改为向省属国企注入资本金,做大做强省属国有企业,突出市场化法治化运作,简化投资审批流程,拓宽重点项目投资渠道,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作用。三是推动国库改革实现“三个全覆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部覆盖全省乡镇,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全部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将省级尚未纳入改革的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推动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全部覆盖省级预算单位。四是加快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全面覆盖省、市、县三级财政和预算部门,纳入试点的一级部门14562个,基层单位28143家。五是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率先开展以激励守信和失信联合惩戒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采购信用监管,6月,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监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创新评审专家监督管理机制,建设专家抽取系统,实现全省范围专家资源共享、系统随机抽取和全程留痕可监控;探索建立专家阶梯抽取制度,率先建立三方互评机制。六是财政“放管服”改革实现多点突破。优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下放项目审批权。推进省级电子化采购改革,下放自主权、取消额度限制。优化基建项目财政审核流程,除涉及省财政新增预算项目外,其余项目资金安排不再报省政府审批;优化基建项目资金结算审批拨付程序,将基建项目财政资金由省财政厅审核后直接支付,改为授权由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支付,减少审核环节;对于代建项目,将代建项目支付申报权限授权至省代建局。推进科研资金“放管服”改革,优化财政科研资金管理,给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营造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环境。实现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批期限、审批材料、审批环节“三减半”。
(广东省财政厅供稿,柯迪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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