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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西省
2018年,江西省地区生产总值(GDP)21984.8亿元,比上年增长8.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77.3亿元,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10250.2亿元,增长8.3%;第三产业增加值9857.2亿元,增长10.3%。人均生产总值47434元,按年平均汇率计算,折合7168美元,增长8.1%。
全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7.2%,占全部投资的2.7%;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3.1%,占全部投资的49.1%,其中工业投资增长13.1%,占全部投资的48.9%;第三产业投资增长8.9%,占全部投资的48.2%。民间投资拉动有力,民间投资增长12.5%,占全部投资的67.9%。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7.7%,比上年加快9.8个百分点。全年全省货物进出口总值3164.9亿元,比上年增长5.1%。其中,出口值2224.1亿元,增长0.7%;进口值940.8亿元,增长17.3%。全年全省新批外商投资企业594家,比上年增长20.0%;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125.7亿美元,增长9.7%。在赣投资具有世界500强投资背景的企业达68家。全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2.1%。其中,城市上涨2.1%,农村上涨2.2%。
全年全省财政总收入3795.8亿元,比上年增长10.1%;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1.3%,比上年提高2...
江西省
2018年,江西省地区生产总值(GDP)21984.8亿元,比上年增长8.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77.3亿元,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10250.2亿元,增长8.3%;第三产业增加值9857.2亿元,增长10.3%。人均生产总值47434元,按年平均汇率计算,折合7168美元,增长8.1%。
全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7.2%,占全部投资的2.7%;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3.1%,占全部投资的49.1%,其中工业投资增长13.1%,占全部投资的48.9%;第三产业投资增长8.9%,占全部投资的48.2%。民间投资拉动有力,民间投资增长12.5%,占全部投资的67.9%。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7.7%,比上年加快9.8个百分点。全年全省货物进出口总值3164.9亿元,比上年增长5.1%。其中,出口值2224.1亿元,增长0.7%;进口值940.8亿元,增长17.3%。全年全省新批外商投资企业594家,比上年增长20.0%;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125.7亿美元,增长9.7%。在赣投资具有世界500强投资背景的企业达68家。全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2.1%。其中,城市上涨2.1%,农村上涨2.2%。
全年全省财政总收入3795.8亿元,比上年增长10.1%;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1.3%,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3亿元,增长5.6%;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1%,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在主体税种中,增值税712.9亿元,增长17.1%;企业所得税222.6亿元,增长22.2%;个人所得税89.0亿元,增长27.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67.5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在重点支出中,教育支出1054.4亿元,增长1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1.1亿元,增长14.6%;城乡社区支出676.1亿元,增长31%。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9.8亿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长12.4%。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460.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531.5亿元、市县上解收入50.5亿元、调入资金49.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5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64.9亿元,收入总量为3592.7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7.3亿元,增长15.7%。加上上解中央支出12.6亿元、补助市县支出221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56.5亿元、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出389.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7亿元,支出总量3466.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25.9亿元。
省对市县补助支出2215亿元,增长3.8%。其中,税收返还224.1亿元,增长0.5%;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1254.6亿元,增长5%,占转移支付总额的63%,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736.2亿元,增长2.9%,占转移支付总额的37%。
一、积极财政政策聚力增效
(一)促进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继续大幅度增加省
级科技专项资金投入;全省科学技术支出147亿元,增长22.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2.6%,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共安排19.3亿元支持科技创新“5511”(“十三五”期间,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以重大项目、平台载体、人才团队建设为支撑,新建50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和载体、新增50个国家级创新人才和团队、实施100项重大科技专项和新增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工程倍增计划、创新型省份建设、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等;安排10.6亿元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安排23.5亿元支持新能源及光伏产业发展;加大力度支持扩大开放、招大引强,研究制定促进军民融合财税政策,支持全域旅游、航空、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
(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深入实施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全年累计为企业、居民减税659亿元;继续实行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费率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失业、工伤保险缴费率不同程度下降。
(三)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安排补助资金10.2亿元,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安排5亿元用于赣江新区、鄱余万都(鄱阳、余干、万年、都昌)滨湖四县小康攻坚、赣西转型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省财政对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平均补助标准各提高1万元。
(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整合资金87亿元实施29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资金30亿元用于“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新增5亿元支持9大产业发展工程;统筹安排资金4.5亿元支持30个县发展村集体经济、建设美丽乡村;开展省级田园综合体试点;争取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中央补助资金8.78亿元;出台《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五)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成功自主发行1082.4亿元政府债券,完成国务院要求的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每年节约利息超过100亿元;新增债券重点支持扶贫、棚户区改造、普通公路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新增11支子基金落地运作,重点聚焦人才创新、民企纾困、环境保护等领域。“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当年发放贷款549亿元。全省农担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共设立县级办事处46家。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财政部门推广运用的PPP项目已入管理库304个,总投资2578亿元。
(六)积极争取中央支持。2018年中央财政下达江西省补助资金2493亿元,净增102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617.2亿元,增长8.6%;全国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入围90个,获得补助18.2亿元;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贷款江西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列入国务院贷款规划,贷款总额4亿美元,是截至2018年底江西最大的政府利用外贷项目。
二、三大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
(一)积极防控债务风险。下发规范债券资金管理等10个制度性文件,通过强化制度建设,明确债务管理要求和风险防控底线。定期评估全省各地债务风险状况,在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中首次运用债务风险指标对各地进行考评打分,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205
并对列入风险预警和提示的市县集中进行约谈。按因素法测算分配各市、县(区)新增债券限额,对被通报为风险预警和提示的市、县(区)不安排或少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确保适度举债。建立平台公司债务统计制度,密切监控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情况,防控其风险向政府传导。对全省隐性债务进行摸底汇总,并制定《江西省政府隐性债务底数详细情况和化解风险实施方案》。
(二)打赢脱贫攻坚战。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全力保障扶贫资金需要。全年获得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1亿元,比上年增长2.5%,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28.8亿元,增长16.35%,达到中央考核的满分要求。进一步规范资金整合工作,瞄准薄弱环节,提高整合实效。印发《江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健全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脱贫攻坚的刀刃上。建立完善支出通报约谈制度,定期对资金支出进度排名通报,对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和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优秀的县(市、区)给予资金奖励。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推进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
(三)支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持续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安排31.3亿元,比上年增长16%,开展全境流域生态补偿;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财政奖励政策,安排4.5亿元重点支持长江沿线地区打造“最美岸线”;首轮东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15亿元全部筹集到位;探索建立省内跨流域横向补偿机制。省本级新增2000万元用于建立秸秆禁烧奖罚机制,下达2.55亿元支持水污染防治,支持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下达9754万元,用于提升全省环境监测水平和监察执法能力、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下达省级资金2000万元,支持宜春、南昌、赣江新区等地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下达省级资金800万元,支持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指导赣州市实施国家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水平。出资8亿元支持组建华赣环保集团;全面启动“林长制”工作,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21.5元/亩;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
三、社会民生事业持续进步
统筹1600亿元资金,集中力量办好50件民生实事。民生领域的支出达到4540.6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80.1%,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稳就业方面,安排16.3亿元支持就业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
社会保险方面,连续14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提高158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105元。
抚恤和社会救助方面,城乡低保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380元、255元;城镇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70元;统筹提高城乡孤儿、特困人员等群体生活补助标准。
医疗保障方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
提高到49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5元;出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政策。
加大力度支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做好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
四、财税体制进一步改革创新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面,率先在基本公共服务、水利领域推开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滚动编制2018-2020年省级中期财政规划。
税制改革方面,制定环境保护税省以下收入分成办法,并顺利开征;落实个人所得税提高起征点和增值税税率下调、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政策。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选择社会关注的17个民生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首次向人大报告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出台《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研究制定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实施方案。
财政“放管服”改革取得突破。省本级政府采购推行“网上购物”模式,全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进一步提高;省级投资评审优化程序,提高评审效率;开展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打造全新的“江西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在省、市、县、乡四级全面上线运行,实现“全覆盖”。
(江西省财政厅供稿,黄绍松、廖乐逵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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