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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
2018年,江苏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2595.4亿元,比上年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141.7亿元,增长1.8%;第二产业增加值41248.5亿元,增长5.8%;第三产业增加值47205.2亿元,增长7.9%。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15168元,比上年增长6.3%。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5.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7.9%。全省完成进出口总额43802.4亿元,比上年增长9.5%。其中,出口26657.7亿元,增长8.4%;进口17144.7亿元,增长11.3%。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3%,其中城市上涨2.3%,农村上涨2.4%。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096元,增长8.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比上年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5元,增长8.8%。
2018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30.2亿元,比上年增长5.6%;其中,税收收入7263.7亿元,比上年增长1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4.2%,提高4.8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58.2亿元,比上年增长9.8%。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8222.81亿元,增长17.4%。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9055.8亿元,增长19.8%。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8.66亿元,下降23.7%,加上年结转收入7.79亿元,收入共计136.45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8...
江苏省
2018年,江苏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2595.4亿元,比上年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141.7亿元,增长1.8%;第二产业增加值41248.5亿元,增长5.8%;第三产业增加值47205.2亿元,增长7.9%。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15168元,比上年增长6.3%。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5.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7.9%。全省完成进出口总额43802.4亿元,比上年增长9.5%。其中,出口26657.7亿元,增长8.4%;进口17144.7亿元,增长11.3%。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3%,其中城市上涨2.3%,农村上涨2.4%。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096元,增长8.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比上年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5元,增长8.8%。
2018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30.2亿元,比上年增长5.6%;其中,税收收入7263.7亿元,比上年增长1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4.2%,提高4.8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58.2亿元,比上年增长9.8%。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8222.81亿元,增长17.4%。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9055.8亿元,增长19.8%。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8.66亿元,下降23.7%,加上年结转收入7.79亿元,收入共计136.45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8.95亿元,下降44.1%,加调出资金34.11亿元,当年支出共计113.06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331.4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708.81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622.6亿元。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1959.36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064.8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894.47亿元)。
一、优化支出结构,财政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提质
(一)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轻企业负担超过1200亿元。安排21亿元,支持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完善工业企业技改综合奖补政策,依据企业技术改造投入和新增税收贡献情况等给予奖补。综合运用财政补助、信贷、信保、贴息等财政金融政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和外经贸转型发展。充分发挥政银合作融资支持政策作用,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导金融机构累计投放贷款920亿元“,小微创业贷”累计为2.6万户次小微企业提供648亿元低门槛、低成本的贷款支持,创新推出“富民创业贷”更大力度支持创业就业。
(二)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安排46亿元支持全省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继续对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南京市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个开发区获批国家中小企业双创特色载体。在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依据企业研发投入按5-10%予以普惠性补助。认真贯彻“人才26
条”(即江苏省委出台的《关于聚力创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发展环境的意见》,共26条,简称“人才26条”)“人才10条”(即“人才26条”后,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引领的意见》,共10条,简称“人才10条”)政策,支持人才发展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推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或团队到江苏创新创业。出台《省财政厅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改革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方式、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强化成果转化激励。
(三)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省级统筹安排177亿元,支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发挥重大项目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支持组建省铁路集团、东部机场集团,及时拨付铁路建设专项资金支持9个续建铁路项目和盐通、苏南沿江铁路开工,加大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四好农村路”、干线航道建设的支持力度。水利资金重点支持新一轮淮河治理、长江干流河道整治、太湖治理等流域性骨干工程建设。
(四)推动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省对市县返还性支出、转移性支出等超过2700亿元,其中对苏北地区超过1300亿元。围绕省重点功能区规划,支持南京江北新区、沿海港口和东中西合作示范区等建设。支持国家和省级试点地区开展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动苏北苏中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对年度考核合格的24个省级特色小镇给予奖补。
(五)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省级涉农资金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支持建设29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全省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实现设区市全覆盖。积极研究提出支持加快改善苏北农村住房条件的建议方案,省级通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新增预算安排等设立专项支持资金,下达2018、2019两年专项资金101亿元。进一步提高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标准,推动做好村级财务管理第三方代理试点工作。
(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完善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等。全面落实各项社保提标、提档、提补政策,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实施和委托投资运营相关工作。完成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
二、聚焦突出问题,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防控债务风险。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限额管理,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限额以内,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提示。建立对13个设区市的债务管理督导联系制度,成立省财政厅政府性债务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组,督促各地切实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并对个别隐性债务风险较大的地区及时予以指导。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681.9亿元,将各类政府债券分门别类纳入预算管理,及时做好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
(二)支持精准脱贫。下达省以上扶贫专项资金17.19亿元,支持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支持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通过发展产业实现脱贫增收。扶贫小额信贷实行基准利率贷款、财政全额贴息。落实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大病医保补助政策,并全额免除低收入农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深入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省对重点经济薄弱村补助标准由每村6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推进扶贫资金动态监管机制建设,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全省扶贫脱贫核查工作机制。落实中央扶贫开发部署,及时拨付对口支援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
(三)推动污染防治。下达78亿元,着力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减煤”“减化”及灌河口化工园区整治取得实效,支持解决了一批重大环境问题。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推动全省所有设区市均签署了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与安徽省在长江流域建立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受到财政部通报表扬。完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对生态保护工作成效较好的地区予以奖励。完善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强化市县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出台《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完成设区市环保监测机构经费上划工作,推动环保监测监察执法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建立财政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政策体系,开展“环保贷”业务,撬动各类金融资源支持绿色发展。
三、推进改革创新,财政政策效果和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首次按经济分类试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政府支出预算和决算。深化预决算公开,开展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省级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首次作为省人代会会议材料供人大代表参阅。落实《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暂行办法》,均衡性转移支付覆盖所有市县,向苏北等经济薄弱地区倾斜。拟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下达市县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70亿元,支持各地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重大税制改革平稳落地,环境保护税征收顺利,苏州工业园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综保区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启运港退税等国家税制改革试点平稳推进。
(二)持续提升财政资金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改列一般性转移支付,允许市县在完成项目任务的基础上,统筹使用结余资金。专项转移支付原则上采用因素法分配,推行“大专项+支持方向”方式下达资金。研究全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贯彻意见,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大对扶
贫资金等重大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升以查促改、以查促管成效。
(三)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合力。用好政府投资基金工具,截至2018年底,省财政累计对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实缴出资157.8亿元。其中,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已与159个主体开展合作,发起设立或出资参与基金54支,所投基金已投资项目386个,投资金额434.7亿元。参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设立,出资设立省大运河文化旅游发展基金。规范推广运用PPP模式,严格新增项目入库和存量项目清理,加强PPP财政支出责任监督,对规范落地的省级试点PPP项目给予奖补资金支持,出台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全省PPP入库项目达538个,总投资1.05万亿元,307个入库项目落地实施,吸引社会资本5328亿元。
(四)夯实财政财务管理基础。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认真做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专项督查、全省作风建设自查自纠等工作。扩大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财政部库款管理考核江苏始终位居前列。编制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首次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做好省级机构改革涉及部门的经费、资产等划转工作。积极支持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公务用车改革等相关改革工作。
(五)推进财政部门依法理财和“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该项工作被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认定为全省推广项目,启动《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构建完善“1+4+N”的厅内控制度体系。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全面取消省级立项的直接面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推动会计行政审批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在省级预算单位全面实施“网上商城”政府采购并向全省推广。
(江苏省财政厅供稿,单霄旋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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