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山西省
2018年,山西省实现生产总值16818.1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40.6亿元,增长2.1%,占生产总值的比重4.4%;第二产业增加值7089.2亿元,增长4.5%,占生产总值的比重42.2%;第三产业增加值8988.3亿元,增长8.8%,占生产总值的比重53.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5328元。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跨省、农户)6050.4亿元,增长5.7%。全省进出口总额1369.9亿元,增长17.8%。其中,进口额559.5亿元,增长18.4%;出口额810.4亿元,增长17.4%。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38.5亿元,增长8.2%。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956.7亿元,增长8.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381.8亿元,增长8.4%。全省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8%。
全省财政收入总计为5129.5亿元(不含国债转贷资金,下同),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292.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804.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63.1亿元(其中: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1.5亿元),调入资金128.4亿元,一般债券收入435.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5.3亿元。全省财政支出总计为4931.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83.9亿元,上解支出、调出资金等24.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3亿元,地方政...
山西省
2018年,山西省实现生产总值16818.1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40.6亿元,增长2.1%,占生产总值的比重4.4%;第二产业增加值7089.2亿元,增长4.5%,占生产总值的比重42.2%;第三产业增加值8988.3亿元,增长8.8%,占生产总值的比重53.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5328元。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跨省、农户)6050.4亿元,增长5.7%。全省进出口总额1369.9亿元,增长17.8%。其中,进口额559.5亿元,增长18.4%;出口额810.4亿元,增长17.4%。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38.5亿元,增长8.2%。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956.7亿元,增长8.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381.8亿元,增长8.4%。全省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8%。
全省财政收入总计为5129.5亿元(不含国债转贷资金,下同),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292.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804.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63.1亿元(其中: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1.5亿元),调入资金128.4亿元,一般债券收入435.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5.3亿元。全省财政支出总计为4931.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83.9亿元,上解支出、调出资金等24.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39.9亿元。收支相抵,全省财政年终滚存结余为198.3亿元,其中,待偿债置换债券结余0.6亿元、结转下年的支出197.7亿元。
从税收收入来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略有变化。一是进行水资源税改革。利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政策导向,自2018年1月起,将原“水资源费”改为征收水资源税。二是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征环境保护税,相应减少原排污费收入。全省税收收入完成1645.7亿元,增长17.8%,增收248.3亿元,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3.3个百分点。分税种看,除耕地占用税略有减收外,各项税收均增长较快,其中:增值税(含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四项主体税收收入共完成1303.4亿元,占税收总额的79.2%,平均增长16.6%,增收185.5亿元,占全部税收增收额的74.7%,拉动税收收入增长13.3个百分点,是税收增长的核心动力。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等地方小税种合计完成342.2亿元,增收62.9亿元,平均增长22.5%,超过税收收入平均增幅4.7个百分点。
一、强化政策资金保障,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打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一是使用新增债券459亿元弥补发展短板、支持经济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公路铁路、生态保护等领域债务由政府承担。二是化解存量债务。累计发行置换债券1343.4亿元,利用三年多的时间完成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每年减轻政府债务利息负担60亿元。一次性置换省属高校债务40亿元,解决了高校迫在眉睫的还贷问题。三是参与全省高速公路和铁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
路建设债务化解工作。利用财政收入增长的有利时机,解决了多年想解决但无力解决的债务问题。通过分期注资的方式置换高速公路债务1317亿元,制定了铁路建设债务化解方案,明确在建和新建铁路资本金出资政策。四是健全完善风险管控机制。省政府与各市签订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责任书,将政府债务率、违法违规举债、债务风险事件等3项指标纳入全省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指标体系,压实市县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隐性债务的甄别监测,摸清了隐性债务家底,研究制定全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实施意见及方案,隐性债务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二)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省级扶贫专项资金比上年增长28.6%。将30%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10个深度贫困县,规模达14.9亿元。加大对深度贫困县和扶贫任务重的市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推动涉农资金实质性整合,整合6类56项资金148.9亿元,可由贫困县“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创新安排省级扶贫周转金5亿元,引导45个贫困县投入2.4亿元,撬动银行贷款16.2亿元,支持136户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专项检查。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实施绩效管理,绩效目标基本实现全覆盖。开发运用县级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打通了扶贫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
(三)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环保资金投入,解决大气、土壤和水污染防治等突出问题。推进清洁取暖“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改变农村取暖用煤补助办法,对农村采暖期采用清洁化能源和洁净燃料取暖的农户给予补助。
二、聚焦“供改”“综改”,推动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
(一)突出重点定向发力。将有限财力投向转型综改重点领域。转型综改示范区和开发区税收收入增量省市分成部分,全部用于示范区、开发区建设发展,县级新兴产业、第三产业产生的税收收入增量省级分成部分,全部用于县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省本级科技投入近20亿元,增长45.5%。加大科技成果奖励力度,省级科技奖励资金由原来的500万元增加到6000万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落实省政府出台的40条财政支持人才政策,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实现历史性突破,引进的优秀博士生由2017年的485人增加到1103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省政府出台的30条支持政策中,由财政部门牵头的就有12条,包括筹资50亿元组建政策性纾困救助基金、省市县三级筹资建立50亿元的接续还贷周转资金、财政分年度增加省级融资再担保资本金等。
(二)进一步减税降费。深入推进“营改增”试点,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完成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任务。取消、停征或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切实减轻了实体经济税费负担。
(三)不断创新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经济发展建设领域。省级企业技改引
导资金规模翻倍,达到20亿元,扶持项目258个,带动企业投资391亿元,主要用于工业强基和绿色制造。推动太行产业投资基金实体化运作,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以高端制造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规范发展PPP模式,更好服务供给侧改革,全省入库项目投资总规模2752亿元,财政承受能力报告规范率全国评选第一。通过公开招标进行省级社保基金竞争性存放,引导各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三农”等的信贷支持。
三、持续增加投入,促进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省财政统筹资金90多亿元,支持全省产业振兴、生态宜居、公共服务及强农惠农、农村改革四大板块建设。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排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粮改饲、规模经营、发展优势主导产业、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服务、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等。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担保规模稳步扩大,累计为全省3144户农业主体提供融资担保近18亿元。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建设美丽乡村144个,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458个。争取亚洲开发银行绿色低碳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贷款,支持全省6个县农村供水、垃圾处理、集中供热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统筹抓好民生各项工作。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通过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方式,加强就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推进实施高校“1331”工程(坚持“立德树人”一个根本任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创新团队三项建设;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三项建设;产出一批标志性成果)及“双一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率先发展。提高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支持实施“136”兴医工程(以提升全省医疗水平为主线;建设一批省重点临床医学专科、重点临床医学实验室和重点临床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区域临床医学、疑难重症诊疗、急救体系协作、互联网+国际医疗、前沿医疗技术、医院管理评价“六大中心”)。出台提高优抚对象待遇和社会保障兜底政策,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保险正常调整机制,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月人均分别提高169元和173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3元,城乡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49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55元,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至少提高20元。进一步加大全省“三基建设”财政投入,继续提高乡镇人员工作补贴,实施乡镇办公用房填平补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筹资2亿元支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足额安排扫黑除恶、政法综治、宣传阵地建设等专项资金,促进社会协调稳定发展。省政府“六件民生实事”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四、不断开拓进取,改革完善财政体制机制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改进
预算工作集中财力保基本保战略的意见》,要求全省提高财政支出有效性。在农口部门试行“大专项+任务清单”制度,有效解决了农口资金项目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数由2015年的279项减少到96项。改革本科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制定统一的学科分类补助标准和差异化调整系数。将财政投入与省级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数量、绩效考核相挂钩,建立起公立医院“多劳质优者多得、少劳质低者少得”的新型补助机制。出台省直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标准,使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从“凭经验估算”变为“按标准测算”。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工作全面提速。初步构建起具有全省特色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审机制,首次全面反映全省各级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大幅减少集中采购目录并上调部分限额标准,扩大部门分散采购范围,政府采购更加便捷高效,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全年交易额达2.8亿元。深入开展管理会计专家团队入企服务和资产评估专家入所服务活动,加强对政府会计准则、资产评估准则的宣传推广,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和监督管理。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率达100%。“三公”经费做到了只减不增。建立起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
(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提请省政府印发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方案,为后续分领域改革提供了示范。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办法,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均衡性转移支付进一步向财力困难市县倾斜。在6个县(市)实施体制型省直管县试点,激发了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三)加快健全地方税体系。水资源税试点和环境保护税改革平稳运行,促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改革效应逐步显现,全省地方税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支持其他领域改革。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完成省属企业资产价值重估“增值一千亿元”工作任务,推进解决“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和企业分离办社会等历史遗留问题。支持养老保险改革,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改制,加强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促进司法体制改革,将市县法检两院预算全部纳入省级管理。推动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加快构建新型标准体系。深化地方金融改革,推进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督促指导金融机构严控各类风险,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一“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
(山西省财政厅供稿,梁智腾、卫忠梅执笔)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