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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北省
2018年,河北省生产总值实现36010.3亿元,比上年增长6.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338.0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16040.1亿元,增长4.3%;第三产业增加值16632.2亿元,增长9.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2017年增长5.7%。进出口总值完成3551.6亿元,比上年增长5.1%,其中,出口总值2243.0亿元,增长5.5%;进口总值1308.7亿元,增长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6537.1亿元,比上年增长9.0%,按经营单位所在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2659.8亿元,增长8.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完成3877.3亿元,增长10.6%。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4%,其中,城市上涨2.5%,农村上涨2.4%。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收入3513.9亿元,比上年增长8.7%,其中,税收收入2555.8亿元,增长16.2%;非税收入958亿元,下降7.4%。分级次看,省级收入747.7亿元,比上年下降2.81%;地市收入完成2766.2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726.2亿元,比上年增长16.4%。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1673.9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271.1亿元,比上年增长30.9%。
一、
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转型升级。规范省级产业...
河北省
2018年,河北省生产总值实现36010.3亿元,比上年增长6.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338.0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16040.1亿元,增长4.3%;第三产业增加值16632.2亿元,增长9.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2017年增长5.7%。进出口总值完成3551.6亿元,比上年增长5.1%,其中,出口总值2243.0亿元,增长5.5%;进口总值1308.7亿元,增长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6537.1亿元,比上年增长9.0%,按经营单位所在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2659.8亿元,增长8.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完成3877.3亿元,增长10.6%。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4%,其中,城市上涨2.5%,农村上涨2.4%。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收入3513.9亿元,比上年增长8.7%,其中,税收收入2555.8亿元,增长16.2%;非税收入958亿元,下降7.4%。分级次看,省级收入747.7亿元,比上年下降2.81%;地市收入完成2766.2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726.2亿元,比上年增长16.4%。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1673.9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271.1亿元,比上年增长30.9%。
一、
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转型升级。规范省级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统筹21类专项资金64.5亿元,重点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质量强省等系列三年行动计划和万企转型、军民融合发展等部署落实。认真落实去产能奖补政策,河北省钢铁、煤炭去产能工作受到国务院表彰。筹措资金推动省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任务基本完成。二是推动科技创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
新。认真落实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创新创业平台培育,在5市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试点,对新认定的1100多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后补助,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力度,推动科技创新券制度实施,开展科研机构绩效拨款改革试点,有力推动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三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制定出台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财政政策,激发县级发展内生动力,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5亿元的县达到83个,较上年增加13个。落实资金10亿元支持沿海经济发展,并筹措30亿元支持设立沿海高质量发展投资基金。四是创优财税环境。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现清零,并对19项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12项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全年减轻企业税费负担400多亿元。
二、
增强财政支撑保障能力
一是狠抓预算收入组织。坚持保任务与提质量同时发力,强化分析预判,坚持每月调度通报,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占72.7%,较上年提高4.7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较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是规范引导社会投入。规范PPP项目运作,全省新增签约落地项目71个、投资额681亿元,28个示范项目获国家以奖代补资金1.54亿元。加快股权投资基金运作,省级22支政府引导基金累计设立73支子基金,落地投资174.1亿元,其中冀财基金公司完成投资项目88个,投资总额142亿元。三是着力撬动金融投入。完善财政助推金融创新政策体系,促进企业直接融资400多亿元。统筹整合专项资金4.19亿元,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257亿元。深入推进“政银保”(以政府财政投入的基金做担保,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符合贷款条件的担保对象提供贷款,保险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保证保险的新型融资产品)融资工作,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相关贷款51亿元。下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3.45亿元,增长23%,为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000亿元。下达省以上创业担保贴息资金2.7亿元,撬动银行发放贷款12.96亿元,扶持1.37万人成功创业。此外,开展省级国库资金运作1700亿元,实现利息收益6.26亿元。
三、
支持做好“三件大事”
一是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提出北京新机场税费分享方案、临空经济区财税利益分享思路和廊坊北三县与通州区协同发展财税政策。多方筹措资金支持公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与京津分别建立完善密云水库上游水源涵养区和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二是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争取财政部制定新区规划建设6方面23条财税支持政策,每年给予财力补助100亿元,单独核定新区债务限额300亿元;争取雄安新区成功入围全国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三年将获资金20亿元;省财政下达雄安新区财力性转移支付14.6亿元,拨付雄安集团资本金15亿元,为新区起步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支持冬奥会筹办。落实省级冬奥补助资金7亿元,并争取中央资金31.09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额度50亿元,重点支
持冬奥场馆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冬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监督检查方案,切实防范项目资金使用出现问题。
四、
助推打赢“三大攻坚战”
一是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开展全口径债务清查统计,并组织制定化解方案,相关做法得到财政部肯定。省级设立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严控高风险地区新增政府债务,完善债务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完成省市县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做好县级“三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支出预算审核和运行风险监控,确保县级财政运行平稳。全面落实企业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制度,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全省基金近年来首次实现收支平衡。二是助力脱贫攻坚。落实省委“两个确保”要求,省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较上年实现大幅提升,并指导市县调整优化预算全力给予保障。制定河北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推动落实资金支付“四方联签联审”、公告公示等制度,研发构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并制定《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架起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高压线”,财政部向全国推广。在全省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及“回头看”。省财政厅选派12名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全省向康保县选派结对帮扶人员增至135名。三是支持污染防治。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63.72亿元,规模居全国第一;省级投入89.3亿元,力度为历年来最大。新争取张家口等4市成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邯郸市成为全国首批20个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之一。
五、
精准保障和改善民生
全省财政民生支出6163.1亿元,占到全部支出的80%,增长16.4%,其中统筹省以上资金603.4亿元,保障20项民心工程全部完成。一是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全年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00所和贫困地区中小学校舍约100万平方米、12所高校开展“双一流”建设,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15万学生受益。促进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实现参保人群全覆盖。支持文化体育强省建设。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国家和省各项民生提标政策全部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08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90元。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零就业贫困户至少一人实现就业。支持棚户区改造开工23.5万套、农村危房改造竣工9.5万户。三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全面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扶持533个村开展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省新改建农村公路7005公里。争取16个县(市)获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示范县数量达到56个。
六、
深化财税改革
一是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加快。研究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对所有市县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对标评估。围绕15方面重点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91亿元,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等挂钩,并将部分报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参阅、向社会公开。二是税制改革稳步推进。水资源税征收范围实现全覆盖。推进环保税改革,有效提升了企业节能减排、转型升级的积极性。顺利启动个人所得税改革。三是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确基本公共服务领域8类18项财政事权,并明确划分外事领域11项、医疗卫生领域10项财政事权。此外,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实现市级层面全覆盖,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现首批改革企业统一监管;研究制定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
七、
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全面加强支出管理,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5.4%。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全国唯一试点工作得到中央领导批示肯定,河北省模式被推广到第二批试点。组织开展全省专项资金、乱收费乱摊派和“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回头看”,发现问题全部进行整改,其中专项资金清理“回头看”工作经综合评估,在全省16项专项治理中位列第一。二是提升机关工作质效。制定《厅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等全厅性制度文件10余份,理清了相关岗位职责,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组建政策研究谋划推进组和督查督办落实组,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提质提效。推进政务公开,此项工作在全省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是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升级完善财政一体化业务系统,完成财政扶贫资金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完成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专项资金即时分析监控系统、国库电子支付系统等升级改造工作。
八、
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一是加强法治学习培训。建立厅党组学法制度,开展会前学法4次、专题学法6次。举办全省市县财政局长法治培训班,进行2次《宪法》知识测试,组织全省财政系统及省直单位共2.3万名财政财务人员参加财政法规知识竞赛,实现法治培训全覆盖。二是健全依法理财制度机制。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创新“四步办案法”,应诉案件胜诉率100%,“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入选河北省“十大法治事件”。改进信访接待和信息公开办理机制。深入开展“开门办案”活动,全年办理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21件,全部按时办理,满意率100%,并获得全省建议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称号。三是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将审批项目缩减为4项,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设立、中外合作企业提前收回投资等三项审批,审批事项取消率达到43%。通过直接或委托方式向雄安新区下放57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等权力,下放率达到86.4%。
(河北省财政厅供稿,李志平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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