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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监督检查
2018年,财政监督检查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党组工作要求,以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强化内部控制、严肃财经纪律、深化会计监督、增强内部监督为重点,认真履职尽责,增强责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严肃财经纪律,保障重大财税政策落实
(一)围绕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工作。一是开展2018年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核查。加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财政资金精准监管,严防资金被挤占挪用和闲置,确保资金用在脱贫攻坚的刀刃上。10月,组织对“三区三州”所涉及的四川、云南、西藏、甘肃、新疆、青海6个省区12个市州12个县财政部门开展专项核查。二是做好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处理跟踪工作。督促相关地区做好问题整改,报送处理问责情况。三是调研惠民惠农“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会同财政部农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
业司及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赴四川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向财政部党组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惠民惠农“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的建议。
(二)围绕防范重大风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和金融监管。一是推进地方政府...
财政监督检查
2018年,财政监督检查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党组工作要求,以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强化内部控制、严肃财经纪律、深化会计监督、增强内部监督为重点,认真履职尽责,增强责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严肃财经纪律,保障重大财税政策落实
(一)围绕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工作。一是开展2018年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核查。加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财政资金精准监管,严防资金被挤占挪用和闲置,确保资金用在脱贫攻坚的刀刃上。10月,组织对“三区三州”所涉及的四川、云南、西藏、甘肃、新疆、青海6个省区12个市州12个县财政部门开展专项核查。二是做好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处理跟踪工作。督促相关地区做好问题整改,报送处理问责情况。三是调研惠民惠农“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会同财政部农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
业司及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赴四川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向财政部党组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惠民惠农“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的建议。
(二)围绕防范重大风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和金融监管。一是推进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和问责工作。会同财政部预算司等对河南省地方债务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参与对部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问题的研究处置,并作为财政部部内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参与相关风险处置工作。会同财政部相关司局对各省市区下发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核查问题整改通知,对地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工资滞发问题研究提出问责参考意见。二是加强新形势下的财政金融监管工作。会同财政部有关司局完善相关金融监督制度,参与降杠杆、防风险等相关工作。三是开展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专项检查。组织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部分政府产业投资基金进行检查,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相关政策制度等有针对性的管理建议。
(三)围绕打造阳光财政,做好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连续三年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上报国务院,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向公众披露“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以及未公开预决算的部门和单位名单。经持续检查督促,部门预决算公开率接近100%,地方预决算公开的各项综合指标总体达标率超过90%。
(四)围绕规范财税秩序,组织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落实情况检查。一是组织开展对霍尔果斯特殊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落实情况检查。检查发现存在注册“空壳公司”套取税收优惠、部分企业违规操作逃避税收等问题。二是组织开展税收优惠政策情况专项检查工作。6—7月,组织部分专员办对天津滨海新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开展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各开发区不同程度存在变相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有关情况引起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
二、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强化行业监管
(一)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是优化执业环境,继续开展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检查。组织专员办对部分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开展检查,完成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首次轮查。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偷漏国家税款、会计核算造假,事务所未履职尽责、未发现企业重大错报等违规问题。二是推进部门合作,进一步完善部门合作机制,推动形成监管合力。三是严肃追究违规机构责任。依法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给予行政处罚,督促注册会计师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充分发挥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作用。四是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在完成2017年度会计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向社会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为整顿和规范会计行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组织开展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完善资产评估行业监管机制。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组织财政部驻各地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部分证券资格资产评估机构开展了行政监督检查,推进监管方式标准化,采取统一检查方案、统
一进点时间、统一培训、统一审理、统一处理处罚“五统一”模式开展检查。检查发现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有待规范,部分机构存在随意签订委托合同、评估程序与资料不完善、评估报告不严谨,以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发挥全国上下联动效应,扩大会计监管成效。一是组织地方财政部门选择保护生态环境、钢铁、煤炭等重点行业开展会计和资产评估检查;围绕扶助小微企业,规范代理记账行为,选择大型代理记账机构开展重点检查。二是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对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分类监管,重点对风险意识淡薄、恶性低价竞争、挂名执业、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大检查和惩处力度。三是组织各地对非证券资格评估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履行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行政监管职责,通过教育引导、处理处罚,促进资产评估行业规范执业,健康发展。
(四)深化会计审计跨境监管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一是与马来西亚签署会计审计执法合作备忘录。8月20日中马双方在两国领导人的见证下,签署跨境会计审计执法合作备忘录,为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开展跨境监管合作树立了典范。二是通过财金对话机制加强与欧盟及其成员国的跨境监管合作,将加强审计监管合作等内容列入《第二十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三是利用金砖合作机制推动与金砖国家的审计监管合作,在《约翰内斯堡宣言》中强调了加强审计监管合作的意愿和重要性。四是以熊猫债发行为契机加强与中国香港、新加坡、新西兰、澳大利亚、卡塔尔、巴西等国家和地区的跨境监管合作谈判。五是履行跨境监管合作义务,根据香港方面移交线索,对部分内地在港上市公司及相关事务所开展了检查,得到香港监管机构的高度评价。
三、内控建设抓落实、重执行,推动内控工作向见成效转变
(一)以审计问题内控审核为抓手,严堵内控机制漏洞。为构建内控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长效机制,6月,根据刘昆同志批示精神,对审计提出的问题组织开展内控审核,针对审核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内控措施建议,进一步强化了相关单位的内控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内控与其他监督方式的联合联动,以开展审计问题内控审核为突破口,探索审计问题内控整改的长效机制,对创新开展内控建设,推动业务和内控问题同步整改,防止审计问题屡审屡犯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以内控制度和廉政风险点排查为抓手,严防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各单位开展内控制度和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内控制度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集中查找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新的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隐患,据此列出需调整、修订的内控制度内容或条款,并提出完成时限,推动各单位内控制度的完善。
(三)以内控考核评价为抓手,严格内控制度落地落实。按照修订后的《财政部机关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办法》,组织开展了2017、2018年度财政部机关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在组织财政部机关各司局、牵头单位做好相关考评工作基
础上,监督检查局采取“双随机”方式抽取部分单位进行现场考评,并开展了内控问卷调查。从考评情况看,各单位内控意识和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部机关控制环境持续改善,内控考评促进内控执行、推动内控生效的作用初步体现。
(四)以推进财政系统内控建设为抓手,促进内控工作向纵深发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研究建立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组织召开内控工作会、实地督导调研等方式,及时传达财政部党组推进内控的指示精神,督促各地财政部门切实加强内控建设。按照《专员办内部控制办法》等文件要求,督促各专员办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细化监管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内控操作规程修订,抓好制度落实。从财政系统的总体情况看,各级财政部门和各地专员办对风险防控的重要性认识不断深化,内控制度与执行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健全有效的内控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四、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促进规范履职尽责
(一)创新审计工作思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优化审计内容、程序等,在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大幅压缩审计时间。同时,强化审计过程中与审计对象的沟通反馈,加快审计报告出具进度,审计工作的时效性大幅提高。
(二)完善审计评价报告体系,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公信力。进一步调整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内容,强化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履职尽责情况的科学评价,明确领导干部责任。推动信息共享和成果运用,通过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向人事、纪检等成员单位反映审计单位情况和问题,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方面的作用。
(三)狠抓问题整改落实,提升标本兼治作用。审计结束后督促审计问题整改,要求被审计单位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审计整改注重解决制度性、系统性问题,从内控管理角度分析审计存在问题产生的根源,督促被审计单位完善相关制度办法,落实风险防控措施,规范内部管理。
五、加强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财政部党组要求,牵头做好清理工作,协调财政部部内各司局,制发了《关于清理2018年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及报送2019年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对2018年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开展专项清理,同时暂停所有尚未开展的2018年计划项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的反馈意见,从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和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大幅压缩拟保留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据此,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清理工作报告。
(二)严控总量频次,拟定2019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财政部党组要求,在前期部署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组织财政部部内各单位开展年度计划拟定工作,既严格贯彻中央文件和财政部领导批示精神,又充分考虑财政监管职责履行的需要,经汇总审核草拟了《财政部2019年度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
(三)严格落实中央要求,推动建立统筹规范的财政督查检查考核工作长效机制。根据中央要求,结合财政部工作实际,研究起草《关于统筹规范财政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征求了相关司局和专员办的意见,从推动建立统筹规范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促进财政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立足新形势开展财政监督重大问题研究,为新时代推动财政监督工作奠定重要基础
(一)组织开展内控内审课题研究,发挥内控内审合力。落实财政部领导指示精神,在充分调研和广泛讨论的基础上,以推动内控内审深度融合、形成内部监督合力为目标开展了内控内审课题研究。全面总结回顾了内控和内审两项工作取得的成效,梳理了现阶段内控和内审工作面临的问题,提出整体工作思路,着力构建互相配合、相互借鉴、互为补充的工作协调机制,为下一阶段切实推动内控建设与内审工作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
(二)开展财税会计监督专题研究,探索履职路径。适应中央机构改革对财政监督职能调整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研究完善财政监督职能定位和工作机制,赴上海、浙江等地开展专题调研,对进一步做好财税会计监督工作调整优化进行认真研究,明晰财税监督、会计监督的职能定位和履职路径,梳理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就下一步完善财政监督长效机制、提升监督能力水平、强化监督成果利用提出了意见建议。
(三)做好绩效评价专题研究,夯实工作履职基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精神,调查全国37个省级(含新疆兵团)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情况,重点调研北京、广东、重庆、浙江、河北等省市,对下一步深入推进绩效评价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向财政部领导专题汇报,得到部领导的肯定和支持。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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