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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际财经交流与合作
一、开展多边财经交流与合作
(一)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
1.
中国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合作
2018年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称亚投行)正式投入业务运营的第三年,亚投行在业务运营和机构建设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绩,已成为国际多边开发体系新的重要成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作为亚投行窗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政府,积极发挥中方作为股东国、捐款国、东道国的作用,遵循多边规则和程序,重视通过理事会、董事会等机制参与决策,加强与各成员及管理层的沟通协调,为推动亚投行业务运营取得重大进展,打造精简、高效、廉洁的21世纪新型多边开发银行作出了积极贡献。
(1)通过理事会、董事会等渠道,参与亚投行重大战略政策和业务规划的制定进程。理事会层面,中方在出席亚投行第三届理事会年会期间,要求亚投行坚持国际性、规范性和高标准运营,更加注重与“一带一路”等全球和区域合作倡议以及借款国发展战略相对接,努力构建全方位、强有力的新型伙伴关系,通过推动发展经验共享为国际发展合作事业注入新活力。董事会层面,在中方及董事会其他成员共同努力下,2018年亚投...
国际财经交流与合作
一、开展多边财经交流与合作
(一)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
1.
中国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合作
2018年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称亚投行)正式投入业务运营的第三年,亚投行在业务运营和机构建设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绩,已成为国际多边开发体系新的重要成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作为亚投行窗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政府,积极发挥中方作为股东国、捐款国、东道国的作用,遵循多边规则和程序,重视通过理事会、董事会等机制参与决策,加强与各成员及管理层的沟通协调,为推动亚投行业务运营取得重大进展,打造精简、高效、廉洁的21世纪新型多边开发银行作出了积极贡献。
(1)通过理事会、董事会等渠道,参与亚投行重大战略政策和业务规划的制定进程。理事会层面,中方在出席亚投行第三届理事会年会期间,要求亚投行坚持国际性、规范性和高标准运营,更加注重与“一带一路”等全球和区域合作倡议以及借款国发展战略相对接,努力构建全方位、强有力的新型伙伴关系,通过推动发展经验共享为国际发展合作事业注入新活力。董事会层面,在中方及董事会其他成员共同努力下,2018年亚投行审议通过了问责框架、公共信息政策、交通战略、受项目影响人群机制等重要政策。此外,董事会还就制定监督机制、其他生产性行业战略、可持续城市战略、结果框架等重要战略和政策进行了深入讨论。中方建设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推动各方形成共识,为亚投行重要政策的出台以及平稳运营发挥了重要作用。
(2)继续推动亚投行扩大贷款业务领域与规模,夯实业务基础和提升投资水平。亚投行2018年新批准12个项目,贷款承诺额达33亿美元,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至年底,已累计批准35个项目,贷款承诺额达75亿美元,项目领域涉及能源、交通、水资源管理、可持续城市、数字基础设施等,为促进亚洲地区和其他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3)支持亚投行吸收新成员,不断提高国际影响力。亚投行共吸收9名新成员,成员总数达93个,其运营成果和发展前景得到国际社会充分肯定,国际三大评级机构均已确认并维持AAA最高评级。在中方提案和其他共提国支持下,联合国大会第73届会议于美国纽约时间12月20日一致通过第177号议程,正式给予亚投行联合国大会永久观察员身份。此外,2018年11月,亚投行发债顺利通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审核,为其发行首笔债券、实现市场化融资提供了有利条件。
特别基金捐赠最后一笔承诺款2000万美元。截至年底,已分四笔向亚投行实缴股本金47.64亿美元、分三笔向项目准备特别基金捐赠5000万美元。中方还积极推动其他成员向项目准备特别基金提供支持。其中,韩国继捐款800万美元之后,于2018年9月与亚投行签署1000万美元追加捐款协议;香港特别行政区于2018年10月与亚投行签署1000万美元捐款协议。
2.
中国与新开发银行的合作
新开发银行是金砖国家在财金领域合作的重要务实成果。自2015年7月正式成立以来,在金砖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新开发银行在机构建设、政策制定和业务运营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实现良好开局,得到金砖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作为新开发银行窗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上海市政府,充分发挥中方作为创始成员国、重要股东国的作用,认真履行东道国义务,支持新开发银行践行促进成员国基础设施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宗旨。
(1)推动新开发银行业务运营取得务实进展,为金砖国家领导人约翰内斯堡会晤营造良好氛围。中方积极推动新开发银行在总部大楼、批准新项目、信用评级等方面取得务实进展,为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次会晤营造良好氛围。2018年7月约翰内斯堡会晤期间,习近平主席等金砖国家领导人充分肯定了新开发银行业务运营取得的成绩。
(2)发挥创始成员国和重要股东国作用,引导新开发银行向专业、高效、透明、绿色的方向发展。新开发银行2018年共计批准17个贷款项目,贷款承诺总额约46.94亿美元。2015年7月成立以来,已累计批准35个贷款项目,贷款承诺总额约92.67亿美元,主要涉及金砖各国的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基础设施、供水系统改造、环境保护、农业灌溉等领域。在中方积极推动下,理事会于12月通过了新成员选择标准;8月先后首获惠誉、标普AA+国际评级;12月获联合国大会永久观察员身份;12月2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新开发银行未来2年发行总额100亿元人民币债券。
(3)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支持国内经济社会发展。2018年,中方新增5个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分别是重庆市特色城镇综合规划建设项目、河南省洛阳城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项目、广东省粤电阳江沙扒海上风电项目、江西省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内蒙古呼和浩特新机场建设项目,合计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约18.98亿美元,重点支持我国的绿色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4)履行东道国应尽义务,为新开发银行稳健运营创造有利环境。中方积极推动《总部协定》和《东道城市备忘录》的落地实施,为新开发银行稳健运营提供有力保障和一流服务。按照既定时间表,新开发银行永久总部大楼于2018年10月启动地面施工。
3.
中国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的合作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
(1)推动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以下称中亚学院)《总部协定》签署。中亚学院2017年9月正式开业。为确保其早日取得在华国际组织法律地位,财政部多次征求外交部、国税总局、新疆自治区等相关部门和地方意见,与中亚学院磋商《总部协定》。11月17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总部协定》。11月26日,刘昆部长代表中国政府与中亚学院签订《总部协定》,12月初,中亚学院完成在外交部注册程序。
(2)引导、支持中亚学院机制建设和业务工作。财政部对中亚学院未来五年发展战略、2019年预算、2019—2020年业务规划、机构能力建设、财务可持续性等核心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推动中亚学院第八次理事会顺利批准有关政策文件,为中亚学院进一步发展提供制度基础。在财政部的推动下,各成员国同意组建财务可持续性工作小组,对未来中亚学院筹资多元化方案进行讨论。同时,中亚学院业务工作有序开展,围绕中亚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济多元化、交通和贸易便利化等主题开展了11个培训和4项研究项目,中亚各国约250人参与培训,得到成员国的一致好评。
4.
中国与世界银行集团的合作
(1)统筹利用世界银行集团(以下简称世行)资源,服务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大局。在资金合作方面,促进世行贷款提质增效,支持高质量发展和新时代国家重大战略与改革。优化世行贷款使用方向,突出贷款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和附加值。全年完成8个项目谈判,贷款金额16.18亿美元。启动中国与世行国别伙伴框架磋商工作,就贷款规模、重点合作领域等关键问题与世行加强沟通交流,引导文件编制方向。利用世行平台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支持我国PPP制度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并推动有关项目落地实施。继续加强与国际金融公司(IFC)的合作,引入国际创新理念和良好实践,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2018年IFC承诺在华投资20个项目,涉及金额10亿美元。在知识合作方面,借助世行智力资源,助力破解发展难题。对标世行营商环境指标及国际良好实践,推动国内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全球排名工作。会同北京市、上海市政府及相关中央部门共同搭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与北京市、上海市政府和世行共同举办优化营商环境国际研讨会,组织有关部门赴新加坡学习先进经验,推动京沪两地及相关部门将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建议转化为实际政策。组织相关单位首次与世行就全部10项评估指标开展政策磋商,实现我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大幅跃升至第46位。在国际发展合作方面,一是推动世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支持互联互通项目的实施,派员参与成立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筹建秘书处,落实中方与世行等6家多边开发机构签署的《关于加强“一带一路”倡议下相关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世行联合召开“一带一路”高级别研讨会,并推动“一带一路”经济学研究取得初步成果。二是协调世行与中宣部、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成功联合主办改革开放与中国扶贫国际论坛,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宣传中国扶贫成就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各方围绕“国际减贫合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主题深入交流并达成重要共识。三是与世行、国开行和
湖南省政府成功联合主办第四届对非投资论坛,落实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共识。各方围绕“深化对非投资合作,创新推动中非可持续发展和共享繁荣”主题进行讨论,并在论坛期间成功签署16项合作协议,意向金额13.71亿美元,有力推进了中非在工业、农业、能源、医疗卫生、园区建设等领域的务实合作。
(2)发挥股东国作用,深度参与世行内部治理和业务政策制定。一是加强与世行高层的政策对话,为双方开展合作提供指导。世行行长金墉年内2次来华访问,参加“1+6”圆桌对话会并拜会中国国家领导人,在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维护多边主义、完善全球经济治理等议题上达成重要共识。金墉还赴贵州考察世行中国项目,对中国减贫成就、电商扶贫予以高度肯定和赞赏。财政部领导利用世行春会和年会契机,深入阐述中方对世行政策走向的立场,有效发挥中方在世行治理和业务政策改革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扩大中方在世行的影响力。二是积极阐述中方立场和主张并展示建设性姿态,成功推动各方就世行增资和股权改革方案达成共识,同时推动世行所属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增资决议生效。通过此轮增资和股权改革,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在世行的整体股权和投票权得到提高,代表性和发言权进一步增强。中国在IBRD的股权升至6.01%,投票权升至5.71%,保持第三大股东地位,是此轮改革中股权和投票权涨幅最大的国家。三是推动与世行人事合作取得新进展。继续利用高层对话等机会,敦促世行重视提高中国籍职员在世行的代表性。推动世行人事副行长率团访华,专门面向中国籍人才开展招聘和宣传活动,并赴有关高校宣讲,取得良好效果。
(3)发挥捐款国作用,积极参与国际发展规则制定。一是履行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责任,积极参与国际开发协会第18次(IDA18)增资政策审议以及IDA19首次增资磋商,与各方共同推动IDA18加强资金有效分配和利用,稳步落实各项政策承诺,特别是推动世行承诺于IDA18剩余周期及IDA19期间在“就业与经济转型”特别议题方面实现更多务实成果。二是促进“妇女创业融资倡议”平稳运营。中方作为倡议创始捐款方,支持倡议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参与审议倡议首批项目并启动第二批项目征集工作。成功推选中国知名妇女企业家担任倡议领导小组成员。三是积极参与全球基础设施基金(GIF)规则制定和业务运营。推动GIF管理办公室制定技术合作伙伴认证程序,为亚投行成为GIF技术合作伙伴奠定基础。成功推荐四川德阳水环境治理PPP项目成为GIF首个中国基础设施项目。同时,代表发展中国家积极发声,引导机构中期审议等重大议题讨论。
5.
中国与亚洲开发银行的合作
(1)加强高层交流和政策引导。一是推动与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高层的政策对话。3月、8月,刘昆部长2次会见来华访问的亚行行长中尾武彦。10月15日,邹加怡副部长访问菲律宾亚行总部,并会见了中尾武彦行长。此外,亚行副行长古普塔、范薇斯、张文才、格罗夫,东亚局局长梁小萍、库务局局长彼得海姆、战略规划局局长木村友之、中西亚局局长利帕克、东亚局局长尹布善、联合
融资局局长普鲁查特等管理层也先后访华。密集的高层互访,增进了中国与亚行在重大战略和政策问题上的理解和共识,对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参加第51届亚行年会并发挥重要作用。亚行理事会第51届年会于2018年5月3日—6日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余蔚平副部长出席了亚行年会正式会议、理事圆桌会、理事全会等会议以及年会开幕式、杜特尔特总统集体会见等活动,还会见了中尾武彦行长,就亚行发展战略、技术进步与解决就业矛盾等问题阐述了中方意见,进一步深化了中国与亚行的合作关系,宣传了中国发展经验和发展理念。年会期间,中国代表团还出席了“一带一路”研讨会,宣介了“一带一路”建设成果。三是加强对亚行重要战略政策的引导。跟踪研究亚行政策制定和业务开展,支持指导中国驻亚行执董办全方位深度参与有关讨论。特别在《2030战略》的磋商过程中,财政部利用各种机会加强引导。四是加强与亚行的人事合作。成功推选国际财金合作司原司长陈诗新接替张文才担任亚行主管南亚和中西亚地区业务的副行长,任期三年。这是自2003年以来,继金立群、赵晓宇、张文才之后连续第4次由中方人选担任这一职位。在竞聘过程中,刘昆部长、邹加怡副部长多次利用不同场合做中尾武彦行长本人工作,刘昆部长还分别致函亚行主要成员国理事推荐中方候选人。在部、司领导的亲自指挥下,国合司与董办紧密配合,为陈诗新成功当选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中方再次成功竞聘亚行副行长这一职位,充分体现了日益增强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体现了各方对中方参与国际治理能力的认可。此外,在财政部和执董办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亚行中国籍职员人数和代表性稳中有升,亚行7级以上中国籍职员2018年达到19人,其中,10级职员3人,9级职员5人。在推荐专业人才加入亚行的同时,还积极推动建立亚行与中国知名大学间的人事合作机制。亚行先后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同济大学建立起人事合作机制,并与清华大学签署推荐实习生的联合备忘录。2018年1月,首批4名来自清华大学的学生到亚行实习。
(2)推动资金合作服务重大战略实施。全年共完成9个亚行贷款项目谈判,贷款承诺额19亿美元,涉及环境、交通、养老、社会发展、区域合作等领域,重点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重要战略的实施,支持生态保护、节能增效、民生、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领域。财政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亚行共同确定了重点支持中国全面改革及重大战略实施的贷款合作方向。2018年完成谈判的贷款项目更加注重提升知识附加值,贷款项目的质量和实施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创新性和示范性进一步增强。主要包括创新生态环保、创新区域合作发展、创新城市发展与转型升级、创新社会发展、创新结果导向型贷款工具,创新生态文明建设和低碳发展等。11月下旬,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亚行完成2019—2021年贷款规划磋商。新补充13个备选项目,新增21.5亿美元贷款,继续保持年度贷款规模的相对稳定。项目选择上突出支持乡村振兴和生态环保,重点支持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新型城镇化发展、城市转型与社会发展等项目。
(3)加强亚行贷款项目管理。4月,财政部与亚行在云南联合召开了亚行国别项目大检查研讨会,针对2017年亚行国别大检查研讨会上识别出来的执行缓慢项目进行了跟踪检查,重点就加快提款报账进度、有效使用贷款结余资金等问题加强指导,督促地方财政厅(局)和项目办按计划实施项目,推动了92个亚行贷款在建项目的执行。亚行国别项目大检查研讨会期间,财政部还与亚行共同举办了贷款项目培训班,针对贷款项目管理规程、新项目申报及前期准备工作、资金财务管理、采购计划及咨询服务、监管框架及绩效评估等项目实施中的重要业务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并邀请相关地方财政厅(局)及项目单位分享了项目申报与实施管理经验。
(4)提升知识合作的水平和层次。推动亚行做好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课题研究,助力中国发展经验走出去。2018年中国隆重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财政部研究提出了《深化中国与亚行合作助力中国改革开放——有关经验和启示》的写作提纲,指导亚行开展中国与亚行合作成果研究。11月5日,亚行《中国与亚行合作30年支持改革开放》研究报告在北京正式发布。同时,支持中国–亚行知识共享中心(RKSI)促进南南知识共享。RKSI是中国和亚行共同倡议发起的一项创新实践,旨在通过对不同区域合作机制、不同智力资源、不同资金渠道下的知识共享活动进行梳理和整合,全面和系统反映双方在本地区共同开展的南南知识合作活动,以推动本地区的政策对话、知识交流和业务培训,为加强发展中国家的机构能力建设服务,以进一步提升南南知识合作水平。3月,湖南平江、云南永胜两个国家级贫困县各选派1名村级干部参与了中国国际扶贫中心与RKSI联合举办的第六届10+3村官交流项目活动,为开拓两县基层干部国际视野,宣传中国扶贫理念发挥了积极作用。
(5)加强对亚行中国减贫与区域合作基金的管理。2005年3月,中国政府向亚行捐资2000万美元设立中国减贫与区域合作基金(以下称中国基金)。中国基金在支持亚太地区减贫与发展、区域合作和知识分享,特别是促进“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8年底,中国基金已续设三期,总金额达9000万美元,共支持了101个亚行项目申请,承诺额约4900万美元。根据亚行独立评审,中国基金完工项目评级为成功及以上的比例为92%,高于亚行区域技术援助平均88%的成功率水平。
(6)加强区域合作,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一是亚行发起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GMS)及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CAREC)涵盖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沿线国家,是实现中国与周边互联互通,营造稳定繁荣的区域发展环境,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财政部积极会同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交通部等国内有关部门及广西、云南、内蒙古、新疆等沿边省区,借助GMS和CAREC推动中国与周边国家互利合作取得新成效。二是成功出席区域合作机制领导人及部长级会议。3月31日—4月1日,程丽华副部长陪同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出席在越南河内举行的GMS第6次领导人会议。会议发表了《领导人宣言》,通过了《河内行动计划》和《区域投资框架》等成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
果文件。根据《河内行动计划》,GMS将加强与包括“一带一路”倡议在内的其他区域发展战略的衔接。11月15日,余蔚平副部长率中国代表团出席了在土库曼斯坦首都阿什哈巴德举行的CAREC第17次部长级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CAREC综合贸易议程2030,探讨了CAREC2030战略的实施进展以及如何通过出口多元化促进经济增长和宏观经济的稳定,并发表了部长联合声明。三是利用亚行资源支持沿边省区开展区域合作项目。2018年落实了规划内的1.8亿美元资金支持广西区域合作促进项目,并在2019—2021年亚行贷款规划中安排12亿美元支持内蒙古、新疆、广西、黑龙江等地开展区域合作。
6.
中国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合作
(1)圆满完成参与农发基金第十一轮(IFAD11)增资有关工作并成功实现预期目标。2月12日,中方宣布将向IFAD11提供核心捐资81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较上期增长35%;同时,提供附加捐资10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设立中国–农发基金南南及三方合作基金,赢得国际社会广泛赞誉;同时,成功推动农发基金在加强与中等收入国家合作、开展南南合作等方面取得进展。
(2)参与农发基金机构治理,引导其政策走向。一是洪博总裁于10月31日至11月2日访华,在京出席中宣部、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世行联合主办的“改革开放与中国减贫国际论坛”,并赴湖南出席农业农村部和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主办的“全球农业南南合作论坛”。期间胡春华副总理集体会见了包括洪博在内的联合国粮农三机构负责人。此访进一步加深了其对中国改革开放、农村减贫、农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的认识,引导其重视与中国加强合作,特别是继续开展贷款合作和南南合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参加第41届理事会和三次执董会,发挥中方政策影响力。引导农发基金坚持做大做强、提供更多发展资源;坚持全球定位、加强同所有成员国的合作;坚持多边主义,促进南南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坚持改革创新,提高投资发展成效。在过渡框架等重要议题讨论中积极主动发表中方意见,维护了中国继续从农发基金借款的核心利益。三是设立中国–农发基金南南及三方合作基金,推动农发基金加大对南南合作的支持。2月12日财政部代表团宣布捐资10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设立中国–农发基金南南及三方合作基金,专门支持南南经验和技术交流、知识分享、政策对话、能力建设和投资促进等。随后,双方共同签署基金协定、制定了实施指南,并完成首批项目申报及初评工作。
(3)利用农发基金资源助力农村减贫与发展。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农发基金贷款2017—2018年项目规划,完成两个新项目的谈判及签约工作,分别是农业农村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贷款7950万美元、赠款50万美元)、陕西农村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贷款7200万美元)。此外,对农发基金对华国别战略规划(2016—2020年)进行中期评估,进一步明确了未来几年双方的合作重点与方式。
7.
中国与全球环境基金、绿色气候基金和气候投资基金的合作
(1)开展政策磋商与对话。财政部圆满完成全球环境基
金(GEF)、绿色气候基金(GCF)、气候投资基金(CIF)等气候和环境资金机构的相关会议参会工作,积极建设性引导上述机构战略和政策制定,有效推动中国与其合作。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与GEF首席执行官兼主席石井菜穗子会见时,主要就GEF未来发展、中国与GEF在第七增资期期间的合作等重要问题交换意见,为双方未来合作提出指导意见。
(2)推进与GEF的项目合作。2018年,财政部会同国内外相关单位,推动与GEF的项目合作。还成功推动GEF理事会批准“中国水鸟迁徙路线保护网络项目”,获得GEF赠款资金承诺1000万美元。截至年底,GEF累计批准了157个中国国别项目,共提供约12亿美元赠款。GEF优惠资金和先进理念为中国保护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提供了宝贵支持。中国GEF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效益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开展GEF活动提供了典范,践行了GEF全球环境效益最大化目标。
(3)参与GCF政策机制改革,推动GCF首次正式增资进程。2018年,GCF面临着诸多挑战,如所剩资金不足,在决策机制、项目审议、机构治理等问题上还存在明显分歧。但在GCF执行主任遴选安排、项目审核、执行机构认证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尤其是,各方就增资达成了共识,组成了包含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代表的增资小组,并做出了初步时间安排,启动了正式增资进程。在项目层面,中国首次向GCF申请的山东绿色发展基金项目因美国反对而未获通过。
8.
中国与欧洲投资银行、北欧投资银行、欧佩克国际发展基金和拉美开发银行的合作
(1)推动双边会见,促进合作交流。1月,财政部领导会见了欧洲投资银行(简称欧投行)副行长泰勒和欧盟驻华大使史伟。4月12日,财政部国际财金合作司与来访的北欧投资银行(简称北投行)行长诺尔曼一行举办了北投行贷款合作年度会谈。7月2日,财政部领导会见了来访的拉美开发银行(简称拉开行)行长卡兰萨。10月13日,财政部领导会见了欧佩克基金总裁何毕士。10月17日,财政部领导会见了来访的泛美开发银行行长莫雷诺。
(2)利用各机构贷款资金,服务中国整体发展战略。一是做好新项目规划工作。完成欧投行贷款2018—2019年备选项目规划(共7个项目,金额11亿欧元)。完成欧佩克基金贷款2018—2019年备选项目规划工作(共4个项目,金额1.05亿美元)。着手启动2019—2020年北投行贷款备选项目征集工作。二是做好规划内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协调黑龙江煤城转型发展项目审批事宜,推动欧投行贷款规划内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发展项目的评估工作,组织欧佩克基金对内蒙医养中心建设项目、广西贺州医养综合服务体系示范项目进行实地评估,签署欧佩克基金贷款陕西职业教育、内蒙医养中心建设项目贷款协议(金额7660万美元),推动欧投行、欧佩克基金贷款项目转贷协议签署工作。三是深入了解项目执行情况,针对问题项目采取有效措施。与欧投行项目官员协商安排首都机场扩建项目提前还款,与北投行高级项目官员就内蒙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青海藏羊毯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指导欧佩克基金进度缓慢的项
目,推进欧投行贷款林业在建项目实施。四是及时举办贷款项目管理政策研讨培训活动,提高项目执行能力。会同欧投行、北投行共同举办了贷款管理培训班,会同欧投行举办了欧投行贷款林业项目提款政策讲解专题工作会。
(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
1.
外国政府贷款工作总体情况
中国自1979年开始外国政府贷款工作,截至2018底,共与日本、德国、法国等24个国家的政府部门或贷款机构建立了双边贷款关系,共签署了2669个项目的贷款协议,贷款金额累计约625亿美元,涉及众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领域。近年来,贷款项目的实施内容更加注重先进技术和理念的引进,贷款项目的知识合作水平及创新性和示范效应不断提高。
外国政府贷款业务合作国家为德国、法国、以色列、沙特阿拉伯和科威特。除以色列外,其他国别均为开发性金融机构代表本国政府与财政部开展合作,包括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法国开发署、沙特发展基金会和科威特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会。
40年来,在“积极、合理、有效”的利用外资方针指引下,外国政府贷款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促进了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和项目区域经济社会建设。同时,也带动了合作伙伴国对中国的高新技术和产品、设备出口,推动了双边经贸关系发展,实现了互利共赢。
2.
2018年外国政府贷款工作情况
(1)加强统筹规划和磋商谈判,争取外国政府贷款优惠资金,支持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一是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底至2018年初联合下发有关法国开发署、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以色列政府、沙特发展基金、科威特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通知,共有20个地方的38个项目申请列入2018—2019年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申请贷款金额共计13.03亿美元。贷款项目覆盖基础设施、气候变化、节能环保、医疗教育、生态保护等多个领域。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于12月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9—2020年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贷款、法国开发署贷款、以色列政府贷款项目的征集工作。二是经磋商谈判,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法国开发署、以色列贷款机构及沙特发展基金会等共批准了22个项目的贷款申请,贷款总额7.02亿美元;另与以色列财政部签署中以第四号财政合作议定书,贷款合作金额5亿美元。
(2)构筑稳定的双边财金交流渠道,推动互利共赢合作。一是促进高层会谈互访,推动双边财金交流合作。邹加怡副部长在参加世界银行年会期间会见法国开发署署长何睿欧(RemyRIOUX),双方就进一步开展双边财金交流、加强双边贷款合作、促进气候变化和节能环保等领域投资、开展三方合作等议题进行了会谈。许宏才部长助理率团出访以色列,与以色列财政部举行中以财政合作会谈并共同签署了中以第四号财政合作议定书。二是及时召开双边贷款合作年会,促进和扩大贷款合作。分别与法国开发署、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召开贷款合作年会,就继续稳定和扩大贷款合作、优化贷款条件、创新合作模式等问题进行磋商会谈。此外,
还分别与以色列驻华使馆、沙特发展基金会等进行贷款工作会谈,促进贷款项目实施。
(3)提升贷款合作知识水平,不断丰富贷款合作内涵。分别与德国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法国开发署联合举办中德环境与气候变化对话论坛、中德双边贷款合作项目招标采购研讨会、中法海绵城市与城市韧性主题研讨会,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发展实践经验与理念的交流分享,不断丰富贷款合作内涵,提高知识合作水平。
(4)开展培训工作,加强外国政府贷款工作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分别在宁夏石嘴山市举办外国政府及国际农发基金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管理培训班、在德国法兰克福举办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培训班、在法国马赛和巴黎举办法国开发署贷款项目管理培训班,加大对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地方特别是省级财政部门外国政府贷款管理人员的能力建设,提升地方贷款项目管理的执行能力。
(三)气候和环境资金问题磋商和合作
2018年,经过波恩和曼谷谈判会议的磋商,联合国卡托维兹气候变化大会在波兰卡托维兹如期举行。各方经过艰苦谈判,就《巴黎协定》各项实施细则达成共识。这对维护气候治理多边机制和国际合作,落实《巴黎协定》奠定了制度和规则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资金问题是实施细则谈判的最关键问题之一。实施细则明确了发达国家资金上报信息的标准和义务,鼓励发展中国家自愿使用《巴黎协定》标准进行上报有关信息;明确了所有发展中国家使用气候变化资金的权利等。但在长期资金安排、发达国家落实长期资金承诺方面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此外,财政部积极参加GCF、GEF等机构治理和二十国集团(G20)气候资金研究小组等机制及中法、中英等双边财金对话渠道下的气候、环境资金议题谈判任务。通过多双边机制和对话,阐述了中国关于气候和环境资金问题的立场和主张,维护了发展权益,为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与经合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合作
1.
财政部与经合组织的合作
2018年11月,刘昆部长会见了来访的经合组织秘书长古里亚,双方就加强未来合作和宏观经济有关问题交换了意见。
2.
财政部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合作
2018年5月,刘昆部长会见了来访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一副总裁利普顿,就加强财税领域合作、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等问题交换了意见。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四条款规定,1月和5月,财政部与IMF就财政政策、税制改革、地方政府债务等议题开展了第四条款中期磋商和年度磋商。
(五)筹建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
倡议设立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是2017年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重要成果之一,也是落实财政部和世界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
投资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新开发银行签署的《关于加强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相关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的机制化安排。
自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以来,财政部会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世界银行等多边开发机构积极筹建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经过数轮磋商,各方就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的宗旨和职能达成一致。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将作为基础设施开发融资多边合作的协调机制,通过促进信息分享、支持项目前期准备和能力建设,推动多边开发机构及相关发展伙伴支持包括“一带一路”建设在内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二、以多边财金合作机制为主渠道,不断推动国际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完善
(一)贯彻落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五周年座谈会精神,推进“一带一路”资金融通工作
一是继续落实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有关成果,持续扩大其影响力。重点利用各多双边财经合作机制,推介“一带一路”倡议及《“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推动新加坡正式宣布核准《指导原则》,发挥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作用,动员私人资本参与“一带一路”融资合作。推动非盟在《北京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中写入“非方欢迎《指导原则》”,展现非洲国家对《指导原则》的集体支持态度。二是加大“一带一路”融资问题调研力度,为完善相关政策框架奠定基础。重点围绕“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评价等问题,深入研究IMF和世行有关低收入国家债务可持续框架,赴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调研,会同财政部金融司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起草《债务可持续分析框架》文件,作为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一项重要成果。三是参与商签“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助力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积极参与中国与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商签合作谅解备忘录、编制双边合作规划等工作。
(二)深度参与G20相关活动,维护多边主义和开放型世界经济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做好习近平主席出席G20布宜诺斯艾利斯领导人峰会财金议题政策筹备工作,全面参与峰会财金成果文件磋商,从全球经济、未来的工作、基础设施、国际金融架构、国际税收、金融市场和监管等财金议题角度充分阐释中方立场,平衡反映中方观点,有效维护国家利益,确保中国领导人出席峰会取得圆满成功。圆满完成全年5次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4次财金副手会及10余次工作组会的筹备与参会任务,就全球经济形势、未来的工作、基础设施、国际金融架构和国际税收合作等议题深入阐述中方政策主张,引导G20讨论方向,推动G20财金渠道在基础设施投融资、应对技术变革机遇和挑战等领域取得务实成果。
(三)参与金砖国家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机制,提高新兴大国政策协调的有效性
圆满完成2次金砖国家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和3次副手
会议任务,推动落实厦门会晤共识,就宏观经济形势、G20框架下政策协调、金砖国家务实财金合作等议题进行了讨论,重申多边贸易体制的核心地位,承诺致力于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机构建设和业务发展取得新进展并成立了PPP和基础设施工作组推进相关领域合作。
(四)用好第三次“1+6”圆桌对话会渠道,继续加强与主要国际经济组织协调沟通
成功举办李克强总理与世界银行、IMF、WTO、OECD、国际劳工组织和金融稳定理事会等六大国际经济组织负责人第三次圆桌对话会(“1+6”),围绕“促进中国与世界经济在开放合作中寻求共赢”这一主题,各方就“当前世界经济走势”“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中国经济和改革开放”三大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充分展示中国与主要国际经济组织共同维护多边主义和多边贸易体制的坚定姿态,有效释放了中国经济稳中向好的积极信号,深入阐述中国对外开放理念和举措,正面宣介了“一带一路”倡议对全球的发展机遇,扩大和延伸了首届进口博览会的积极效应。
(五)持续深化10+3财金务实合作,维护区域经济金融稳定
落实国家领导人关于深化区域合作的指示精神,圆满完成2次刘昆部长陪同领导人出访、1次10+3财长和央行行长会、2次财政和央行副手会、4次工作组会和3次区域信用担保与投资基金(CGIF)董事会参会任务,推动财金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加大对东盟与中日韩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MRO)的支持力度,并联合主办“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高层论坛,支持其完成区域监测及2018年中国经济磋商。参与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定期评估,推动探讨本币出资等中长期问题,切实提高其可用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做好CGIF增资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后已对外提交出资承诺函,由中国进出口银行代表中方出资1.428亿美元。相关成果已列入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和东亚系列峰会相关成果清单。
(六)参与APEC财长会进程,增强中国在亚太地区影响力
圆满完成全年APEC财长会系列活动,认真参加联合声明磋商,积极与各方沟通协商,联合有关各方共同反对保护主义,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为APEC领导人会议做好财金领域政策成果准备。
(七)充分发挥亚欧财长会议机制作用,深化亚欧区域合作
参与第12届亚欧财长会议,主动引导会议讨论和成果磋商,积极宣介中国深化改革开放措施,深入参与并引导数字经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努力促成共识;成功拉住欧主要国家,在成果文件中写入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系等措辞,发出坚定支持全球化和多边主义、共同抵制保护主义的一致声音,为第12届亚欧首脑会议作好财金政策准备。
(八)做好部领导参加博鳌亚洲论坛相关工作
参与国内协调会,并就论坛机制建设、年会主题议题设计和活动安排等积极出谋划策。做好部领导出席博鳌亚洲
论坛2018年年会相关活动的发言文稿、备用口径及后勤安排等工作,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三、构建新型大国关系,深化与主要经济体的务实合作
(一)参与多轮中美经贸问题磋商,对美方背信弃义的行为予以坚决反制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结合不断变化的对美工作形势,主动应对中美经贸摩擦。配合有关部门,会同部内相关司局,研究中美经贸谈判所涉议题,结合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研究提出应对方案并与美方开展磋商。参与《关于中美经贸摩擦的政策立场》白皮书撰写工作,澄清中方立场,并对美方的无理指责以事实和数据为基础进行批驳。对于美方背弃共识、动辄采取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和部内司局予以坚决反制,维护中国合法权益。同时,扩大与美国政商学各界沟通交往,主动做好增信释疑工作,夯实中美经济关系发展的民意基础。
(二)充分发挥中法、中英、中德、中欧等对话机制在深化中欧财金务实合作中的牵引作用,巩固欧洲对中国支持力量
1.
主动运筹中法经济关系,精心筹办第六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
年初系统总结过去五年中法对话机制运行实践,并积极谋划新时期的中法经济财金合作。落实中法对话中方牵头人胡春华副总理指示,研究中法对话的战略定位和创新合作,做好胡春华副总理7月访法相关工作。胡春华副总理与法国财长勒梅尔共同主持第六次中法对话,双方在贸易投资、农业、先进制造业、大项目、金融等领域合作方面达成68项互利共赢的成果,将经济财金合作拓展为全面经济合作,有力落实了两国领导人相关共识,为中国运筹新时期大国关系、拉住稳住欧洲作出了积极贡献。
2.
积极做好新一届政府中英经济财金合作工作
为保障新一届政府中英经济财金合作开好头、起好步,全面梳理过去五年中英对话成效,结合新形势提出第十次中英对话总体考虑。以接待英国财政大臣哈蒙德访华为契机,推动双方就金融、贸易、投资、农业、“一带一路”等领域达成诸多共识,为深化中英战略性沟通和合作发挥重要作用。根据胡春华副总理指示,在深入研判与广泛调研基础上,做好对话战略定位谋划、合作重点梳理和务实成果设计,为对话筹备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
积极筹备第二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
根据刘鹤副总理提出的“挖掘潜力、稳步推进、突出重点、互利共赢”指导方针,做好对话战略谋划与总体设计工作。通过召开专家和企业座谈会、部际协调会等形式,开展对话前瞻性研究,重点就中德经济形势、两国经济财金合作和对话成果设计等进行调研,为2019年1月举办的对话做好政策准备。
4.
成功举办第十二次中欧财金对话
邹加怡副部长与欧盟委员会经济与金融事务总司长布
提,金融稳定、金融服务与资本市场联盟总司长葛逊在京共同主持第十二次中欧财金对话,双方就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中欧在多边框架下合作,“一带一路”合作,金融发展稳定和监管合作,银行、保险和审计合作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达成诸多共识,向欧方积极宣介十九大报告精神及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政策举措,有效回应了欧方关切,对外发出中欧愿携手维护国际治理体系、合作应对全球性挑战、深化多双边务实合作的积极信号。
5.
正式建立中意财长对话机制
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建立中意财长对话机制,标志着财政部牵头的双边经济财金对话机制覆盖所有G7国家。
(三)成功举办首轮中加经济财金战略对话,推动中加经济关系发展取得新进展
2018年11月12日,王勇国务委员和加拿大莫诺财长、卡尔贸易部长共同主持首轮对话,双方在宏观经济形势和全球经济治理、贸易与投资合作、金融合作等领域达成43项务实成果,增进了相互了解,扩大了互利合作,进一步丰富了中加战略伙伴关系的经济内涵。
(四)成功举办第七次中日财长对话,为中日关系发展注入积极能量
刘昆部长与日本副首相兼财务大臣麻生太郎共同主持第七次中日财长对话,双方就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财政金融合作、多边框架下合作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多项政策共识。双方一致同意加快落实领导人共识,推动双边财金合作提质升级和两国关系发展。作为对话亮点,双方工作团队共同完成了以中日养老金体系为主题的首次联合研究报告,并在对话上向两国财长报告了研究成果。
(五)推动与俄罗斯、印度、沙特等主要新兴经济体的双边财金合作
配合中俄高层交往,做好两国领导人关于创新贸易结算机制、债券合作等重要共识的落实工作。持续做印方工作,成功促成印方最终批准中国银行设立孟买分行。完成在中国–沙特高级别联合委员会机制下增设财金分委会有关工作,积极筹备首次财金分委会会议。
(财政部国际财金合作司、国际经济关系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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