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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库管理
2018年,财政国库工作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持续推进各项改革,夯实财政财务管理运行基础,积极发挥财政国库的运行保障和决策支持作用,推进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持续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健全财政资金收付运行机制
(一)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一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级次,在国库集中支付基本实现县级以上预算单位全覆盖基础上,指导地方继续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二是完善中央本级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扩大预算单位用款自主权、优化公务卡管理使用。三是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织做好涉及部门资金支付、预算执行调整等相关工作,为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办理资金支付和采购业务提供服务指南。
(二)加强非税收入和税收收入收缴管理。一是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关工作。二是组织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缴拨管理,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实施办法、调剂方案及缴拨计划,组织制定缴拨操作规程。三是推进财税库银和财关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扩大横向联网覆盖范围...
国库管理
2018年,财政国库工作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持续推进各项改革,夯实财政财务管理运行基础,积极发挥财政国库的运行保障和决策支持作用,推进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持续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健全财政资金收付运行机制
(一)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一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级次,在国库集中支付基本实现县级以上预算单位全覆盖基础上,指导地方继续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二是完善中央本级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扩大预算单位用款自主权、优化公务卡管理使用。三是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织做好涉及部门资金支付、预算执行调整等相关工作,为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办理资金支付和采购业务提供服务指南。
(二)加强非税收入和税收收入收缴管理。一是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关工作。二是组织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缴拨管理,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实施办法、调剂方案及缴拨计划,组织制定缴拨操作规程。三是推进财税库银和财关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扩大横向联网覆盖范围,加强横向联网数据的分析利用,研究制定财关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办法。
(三)推动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一是强化监控平台顶层设计。研究制定《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监控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二是全力推进监控平台建设。中央财政承担的监控平台开发建设任务基本完成,监控平台实现中央、省、市、县上下贯通,具备按日监控预算分配下达、资金支付及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的功能。有脱贫攻坚任务的28个省(区、市)均已完成监控平台部署。三是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总台账,中央层面涉及的42项资金已全部纳入总台账。
二、强化预算执行与财政库款管理,发挥财政国库对宏观经济改革的决策支持作用
(一)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和监测预计工作。一是做好收入监测预计,确保中央地方平稳有序完成全年预算。按旬向财政部领导上报中央和地方收入监测信息,按月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报送中央收入监测情况,为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和财政部领导及时了解财政收入动态、统筹和部署相关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统计分析,服务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领导宏观决策。加强预算执行专题分析和调研,重点就地方收入运行、中美经贸摩擦、税收运行等专题进行调研分析。三是促进完善预算执行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不断提升对经济财政运行态势的把握与分析预测水平。完善财政、税务、海关、统计四部门会商机制,按季就财经形势进行座谈研讨。建立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机械工业联合会、房地产业协会等重点行业协会协作机制,按季就行业运行情况研讨交流。
(二)加强中央本级支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加强支出预测和监测分析,狠抓中央本级支出进度,及时提出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支出平稳增长。二是建立财政部司局间齐抓
共管预算执行机制,全面向部门司开放共享中央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数据,由各部门司督促对口管理部门加快预算执行。三是定期对中央部门支出进度排名情况进行通报,并对下一阶段预算执行工作提出要求,督促部门加快支出进度。
(三)推进库款“削峰填谷”管理。一是以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盘活存量资金等为主要手段,加速库款运行,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措施及早落地生效。二是加强库款管理与预算执行、债券发行和国库现金管理等协调衔接,努力平滑库款波动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三是密切监测地方库款运行情况,加快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调度,防范支付风险。四是完善库款督导机制,对各地库款运行管理情况按月考核、按季通报。
(四)科学实施国库现金管理操作。2018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共计实施操作11期,操作金额1.14万亿元,获得利息收入约112亿元。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共计实施操作187期,操作金额2.81万亿元,获得利息收入约171亿元,有效弥补商业银行一般存款不足,提升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能力,助力货币政策传导,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同作用。
三、完善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管理,稳步推进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决算管理。一是按照中央审计委员会成立后审计工作整体提前的要求,及时组织完成2017年中央财政初步决算数编制工作。二是推动省级财政部门加快对市、县结算办理,提高地方财政总决算编审效率,缩短编制周期,及时组织完成2017年地方财政总决算编制工作。三是稳妥开展按经济分类试编决算工作。落实法律规定和经济分类改革要求,组织编制2017年度中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组织指导地方财政部门试编2017年支出经济分类决算,并将试编范围扩大到市、县所有级次,为下一步正式编制政府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打下牢固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决算管理。一是做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决算草案工作。丰富草案报送内容,将15个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专项绩效评价报告、18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随草案报全国人大审议,并首次在草案封面以二维码形式发布宣传材料,便于委员代表更好地了解和审查决算草案。二是深入推进决算公开工作。扩大公开范围,105个中央部门公开决算,地方未公开的部门和单位大幅减少。深化公开内容,将绩效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并从一般公共预算扩大到政府性基金,公开项目大幅增加。优化公开形式,集中发布各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并加强宣传解读,力求通俗易懂,社会反响良好,民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一是修订印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合并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等制度办法。二是扩大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范围,明确2018年试点范围扩大到20个中央部门和20个地区。同时,选择山西、上海、海南、重庆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
等4个省市首批试点编制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三是组织对试点单位上报的财务报告集中会审。分别对试点中央部门和试点地方政府财务报告进行集中会审,会审结束后撰写《2017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情况的报告》。
四、规范账户和资金管理,夯实财政国库管理基础工作
(一)严格规范地方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一是对2011年以来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向国务院上报《财政部关于地方财政专户全面清理整顿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建立地方财政合规存量专户目录,认真清理核校并及时更新维护。二是强化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组织开展中央一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年检和实地抽检工作,布置各地专员办全面清理核实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完善账户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加强与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的衔接。三是健全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制度,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机制。
(二)加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调度管理。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进度”的指示精神,加强资金调度测算分析,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二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要求,及时拨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资金。三是加大关键时间节点资金拨付力度,支持做好节日前后“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工作,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三)做好财政国库管理基础工作。一是认真落实《预算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会计职能。总会计共审核核对2100多万笔纸质和电子收支原始数据,核算的资金收支总和超过23万亿元。二是编报《中央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务报告》,规范、完整地反映中央政府财政财务运行状况。三是深入四川、重庆、湖北、广东、吉林、辽宁六省市调研地方总预算会计管理工作,推动地方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五、推进电子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财政国库信息化管理水平
(一)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一是推进地方支付电子化管理向纵深发展。全国有36个省级、289个地市、1370个区县财政部门实施了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河北、云南率先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湖北、宁夏、海南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全覆盖。二是稳妥推进中央支付电子化管理。中央第一批3个试点部门的30个预算单位全部实现支付电子化管理。不断完善新支付系统,研究制定《新版中央国库支付管理系统改进业务方案》,印发《中央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代理银行系统改进方案》。
(二)稳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一是扩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实施范围。107个中央部
门、12个省级、49个地市、140个县区已全面实施收缴电子化管理,有效提升非税收入收缴效率和管理水平。二是拓展缴款渠道,简化办理环节。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缴款渠道有关标准,指导金融机构按标准接入。开通线上线下多种缴款渠道和缴费方式,推进办事缴款“一站”“一门”“一次”,简化业务办理和收缴环节,提高了便民服务水平。
(三)组织做好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一是配合国家电子文件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试点。指导河北省稳步开展试点工作,实现对传统差旅审批和费用报销模式的重大突破,带动电子文件的社会化应用。在此基础上,将工业信息化部、审计署等10个中央部门和北京、湖北等10个省市纳入试点范围。二是完善电子凭证安全保障措施。初步建立差旅报销电子凭证标准体系,实现差旅报销电子凭证传输、展现、存储以及信息安全的标准化管理。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配合河北省邀请中央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财政部国库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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