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2018年,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党组要求,推进预算绩效改革全面迈上新台阶。
一、预算绩效管理顶层设计取得新突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预算法规定,针对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标志着我国历经十几年探索和推动,全面实施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正式确立。《意见》提出要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2018年11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对...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2018年,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党组要求,推进预算绩效改革全面迈上新台阶。
一、预算绩效管理顶层设计取得新突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预算法规定,针对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标志着我国历经十几年探索和推动,全面实施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正式确立。《意见》提出要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2018年11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对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抓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点环节,加强绩
效管理监督问责,健全绩效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预算法要求,近年来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尤其在《意见》印发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系列实质性进展,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绩效目标覆盖范围逐步扩大。2018年,绩效目标管理范围从一般公共预算的所有中央部门本级项目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拓展到大部分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和部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初步建立了比较全面规范的绩效指标体系。同时,积极推动中央部门对所有本级项目支出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施“双监控”,实现中央本级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全覆盖。
(二)绩效责任不断细化压实。在近年工作基础上,结合审计问题整改,健全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下达机制。推动将中央本级一级项目和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目标随同预算批复和分解下达,增强了绩效目标管理的严肃性和约束力,进一步强化了资金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效率意识。
(三)推动实施多层次绩效评价。一是中央部门所有本级项目全部开展了绩效自评,并首次组织地方对专项转移支付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二是建立并完善了重点绩效评价常态机制。以财政部为主体选择确定了34个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专项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000多亿元。三是组织对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工作绩效考核,对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两支政府投资基金开展绩效评价。
(四)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一是督促相关地区和单位根据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整改,并将重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作为预算安排和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二是各部门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申请、内部预算安排、加强管理和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三是在出台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时,明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要求,并在资金测算分配时予以体现。
(五)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2018年,财政部将中央部门本级36个重点项目、所有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大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绩效目标,15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93个中央部门18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或参阅,稳步推动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
三、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取得新突破
到2018年底,中央和省级财政已经初步建立从预算编制、执行到决算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框架,各市县财政也以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为突破口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2018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对扶贫项目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出明确要求。财政部组织各省全力推动《办法》落地实施。在各级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69
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年全国28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完成了11万个扶贫项目的绩效目标填报和绩效自评工作,涉及财政资金8000多亿元,首次实现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重要支撑。
(财政部预算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