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2013年,青海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01.0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8%,增速在全国各省(市、区)中列第9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7.59亿元,增长5.3%,占地区生产总值10%;第二产业增加值1204.31亿元,增长12.3%,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7%;第三产业增加值689.15亿元,增长9.8%,占地区生产总值的3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大幅增加,总投资达2403.90亿元,比上年增长25.2%。城乡消费市场活跃繁荣,全社会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达544.08亿元,比上年增长14.3%。物价调控效果明显,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3.9%。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98.54元,比上年增长11%;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196.39元,比上年增长15.5%。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14.0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2%。其中,出口总值8.47亿美元,增长16.3%;进口总值5.55亿美元,增长29.5%。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比上年增加0.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68.56亿元,为预算的100.3%,比上年增加48.9亿元,增长15.3%。其中,上划中央税收144.15亿元,为预算的94%,比上年增加10.8亿元,增长8.1%;地方公共财政预...
2013年,青海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01.0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8%,增速在全国各省(市、区)中列第9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7.59亿元,增长5.3%,占地区生产总值10%;第二产业增加值1204.31亿元,增长12.3%,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7%;第三产业增加值689.15亿元,增长9.8%,占地区生产总值的3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大幅增加,总投资达2403.90亿元,比上年增长25.2%。城乡消费市场活跃繁荣,全社会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达544.08亿元,比上年增长14.3%。物价调控效果明显,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3.9%。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98.54元,比上年增长11%;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196.39元,比上年增长15.5%。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14.0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2%。其中,出口总值8.47亿美元,增长16.3%;进口总值5.55亿美元,增长29.5%。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比上年增加0.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68.56亿元,为预算的100.3%,比上年增加48.9亿元,增长15.3%。其中,上划中央税收144.15亿元,为预算的94%,比上年增加10.8亿元,增长8.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24.41亿元,为预算的104.7%,比上年增收38.01亿元,增长20.4%。全省总财力达到1367.75亿元,比上年增长4.6%。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250.89亿元,比上年增长5.3%,增支62.84亿元,支出执行率为97.2%,支出的均衡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一、坚持服务大局,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特别是工业经济下行、物价上涨压力加大等严峻形势和突出困难,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创新投入方式,积极引导和带动社会投资,全力推动经济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一是为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综合采取预算安排、财政贴息、预拨资金以及盘活存量、整合专项等措施,做大投入总量,优化投资结构,支持提前启动了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共投入资金312亿元,增长22.3%,有效发挥了财政对投资的拉动作用。二是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扩大“营改增”范围,积极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围绕促进农牧业加快发展和结构调整,统筹整合支农资金,加大对高原特色现代农牧业支持力度,扶持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落实财政强农惠农政策,全力推进扶贫攻坚,促进了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围绕推动工业转型升级,落实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新10条措施,加大对循环经济、工业“双百”(建百个重点项目、培育百户重点企业)、科技创新、园区建设、节能减排以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和结构性减税政策,共减免企业各项税收78.3亿元,推动了产业转型升级。围绕促进服务业结构优化,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保障房建设、节能产品消费补贴等鼓励消费政策,促进文化旅游商贸融合发展,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了“营改增”改革,延长汽车、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三是为支持破解融资瓶颈,积极推动财政职能与金融工具的有机结合,落实财政支持金融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各级财政投入资金19亿元,规范政府性融资平台管理,支持省级信用担保公司发展,支持成功发行私募债和中期票据,积极争取国家扩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财政和金融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双轮”驱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四是为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坚持财力下移,持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省对下补助总量达到639.4亿元,基层政府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积极协调北京、上海等6省市落实对口援助青海资金10.4亿元,加大对6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多方筹措资金,支持海东撤地建市、玉树撤县建市核心区建设。支持玉树重建收官,安排补助资金支持玉树州、县公益性项目和市政公共服务机构正常运营,开展了玉树灾后重建资金清算、竣工财务决算评审等工作。加大项目、资金安排倾斜力度,促进果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二、坚持多措并举,财力规模持续扩大
面对异常严峻的收入形势,各级财政部门把抓收入、增总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狠抓任务落实。针对工业经济下行等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特别是下半年以来财政收入增速逐月回落的严峻形势,及时会同税务等征收部门,加强分析协调,强化责任考核,依法加强征管,扭转了收入下滑趋势。同时,加大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等非税收入清欠力度,确保了收入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面对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和灾后重建、保障房等专项补助减少,特别是中央清理归并压减专项转移支付的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努力寻找新的突破口和增长点,支持相关部门和单位做项目、跑项目,抓好已申报项目的跟踪落实,确保了专项补助合理增长。同时,认真抓好政府外贷争取工作,支持招商引资,多渠道扩大支持发展资金规模。
三、坚持民生优先,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推进各项民生事业加快发展,财政民生支出达到946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5.6%。一是实施收入倍增计划,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就业促增收。实施规范津补贴、取暖费、住房补贴、乡镇工作岗位补助等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收入的有关政策,落实国家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等政策,统筹提高城镇低保等其他群体的补助标准,有效拉动了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继续提高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农村危房改造和奖励性住房补助等部分民生政策补助标准,实现了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二是提升社会保障能力,提高了城乡居民低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落实残疾人康复及生活补助、孤儿救助等社会救济福利政策。三是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协调发展。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实施文化工程和全民健身工程,推进科学普及,维护社会稳定,加强食品药品及安全生产等工作,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四是加强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支持完成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一期工程,垫资启动了二期工程。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完善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污染治理的投入,支持城镇污水管网改造、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农牧区清洁工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取得重大进展。五是支持社会治理创新,提高乡镇政府、基层组织运转经费和社区“两委”成员报酬标准,社区“两委”成员报酬提前两年实现国家确定目标。六是综合施策稳控物价,支持推进全省“菜篮子”工程、平价市场和商店建设,对农产品生产、储备和流通环节给予补贴,安排价格调节基金,及时向市场投放平价粮油,落实惠农补贴和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政策,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物价补贴,为实现物价调控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坚持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面对强化管理、增强效能的迫切需要,省财政在支持推进全省各项重大改革的同时,注重财政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和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健全省对市(州)县乡三级考评机制,探索建立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机制,扩大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考评范围,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实现全覆盖。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清理整合结余结转资金,盘活存量资金,集中财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层层落实一般性支出压减5%的任务,实现了压减目标。二是税制改革进展顺利。认真做好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精心制定改革方案,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跟踪监督实施情况,确保了改革工作平稳推进。三是信息公开稳步推进。规范和改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公开财政和预算部门预决算。全面公开全省县级以上“三公”经费支出,提前两年实现国家确定目标。建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事前公示制度,有效提高了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透明度。四是财政管理更趋规范。开展城乡低保、安居工程、支农、教育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健全管理机制,促进资金安全规范运行。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了债务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和通报制度。
五、坚持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狠抓建章立制,围绕厉行节约、服务基层、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等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办法。深入推进竞争上岗、交流轮岗、挂职锻炼以及招录年轻干部,优化队伍结构。实施“1511”财政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多层次的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干部综合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创新廉政教育方式,筑牢财政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深入推进财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执行干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行政效能约谈以及廉政巡查等制度,加大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和内审力度,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的安全。
(青海省财政厅供稿,崔东海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