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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甘肃省实现生产总值6268亿元,比上年增长10.08%。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3.8:46.0:40.2,调整为14.0:45.0:41.0。全社会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407.20亿元,比上年增长27.11%。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39.83亿元,比上年增长14.0%。全年外贸进出口总值为102.8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5%。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3.2%,其中城市上涨3.0%,农村上涨3.4%。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6%。
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20.9亿元,比上年增长19.7%。大口径财政收入1080.4亿元,比上年增长17.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63.4亿元,比上年增长15.2%。
2013年甘肃省公共财政收入汇总预算为590.2亿元,其中:省级收入预算为195.6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支出汇总预算为1317.4亿元,加上执行中中央新增补助、上年结转、地方政府债券和超收收入等后,变动为2401.9亿元,其中:省级支出预算为389.8亿元,执行中变动为531.5亿元。
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实现606.5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2.8%,剔除“两权”价款收入等一次性因素后,比上年增长18.2%,其中:省级收入191.5亿元,完成预算的97.9%,同比增长14.7%,省级收入未完成预算,主要是“两权...
2013年,甘肃省实现生产总值6268亿元,比上年增长10.08%。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3.8:46.0:40.2,调整为14.0:45.0:41.0。全社会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407.20亿元,比上年增长27.11%。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39.83亿元,比上年增长14.0%。全年外贸进出口总值为102.8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5%。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3.2%,其中城市上涨3.0%,农村上涨3.4%。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6%。
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20.9亿元,比上年增长19.7%。大口径财政收入1080.4亿元,比上年增长17.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63.4亿元,比上年增长15.2%。
2013年甘肃省公共财政收入汇总预算为590.2亿元,其中:省级收入预算为195.6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支出汇总预算为1317.4亿元,加上执行中中央新增补助、上年结转、地方政府债券和超收收入等后,变动为2401.9亿元,其中:省级支出预算为389.8亿元,执行中变动为531.5亿元。
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实现606.5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2.8%,剔除“两权”价款收入等一次性因素后,比上年增长18.2%,其中:省级收入191.5亿元,完成预算的97.9%,同比增长14.7%,省级收入未完成预算,主要是“两权”价款短收所致,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相应调减了有关支出。全省公共财政支出2308.2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6.1%,比上年增长12.1%,其中:省级支出470.5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88.5%,增长12.9%。农业、教育、科技、文化、社保等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省委、省政府为民兴办26件实事所需资金足额拨付,民生支出达到1762亿元,较上年增长191亿元,占公共财政总支出的76%。全省各级财政当年均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374.8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69.2%,增长95.3%,其中:省级收入107.8亿元,完成预算的122%,增长73.1%。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386.4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79%,增长92%,其中:省级支出91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77.9%,增长136.4%。收支增幅较大主要是土地出让和车辆通行费收支增加较多。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6亿元,其中:省级收入6.5亿元,超收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6亿元,其中:省级支出3.2亿元。
中央对甘肃省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646亿元。其中:税收返还9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880亿元,专项转移支付673亿元。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448亿元。其中:税收返还4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710亿元,专项转移支付694亿元。
一、积极支持经济加快发展
落实促进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推进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减轻企业税负3亿元以上,减税面达到97%。落实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优惠政策,36万户小微企业得到实惠。支持完成146户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和91户厂办大集体改革任务。实行省级以上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量返还政策。清理取消或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40项。筹集资金202亿元,支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98.5亿元,推进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大气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功能区建设。下达资金13.1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拨付资金18亿元,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补助资金10.5亿元,全面落实了支持兰州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增加投入2.3亿元,加强58个贫困县再担保体系建设。“双联惠农贷款”累计发放67.7亿元,惠及群众10万户。承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在7个贫困县开展了通村道路和安全饮水建设试点。
二、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全省公共财政民生支出1755亿元,占总支出的76%。“十大惠民工程”26件实事全部完成,省级下达资金303亿元。拨付资金46.2亿元,有力支持岷县漳县地震、天水陇南暴洪等应急抢险和灾后重建。农林水事务支出345亿元。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支持完成1.84万户、8.89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解决了220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教育支出373.7亿元。新建改扩建500所乡镇幼儿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惠及228万农村学生。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全免学费政策,设立普通高校研究生助学金。实现各阶段教育资助政策全覆盖,92.96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文化支出59.5亿元。支持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扎实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实现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注入资本金3.7亿元,扶持省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展壮大,提高文化产业竞争力。医疗卫生支出164.9亿元。基本药物零差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覆盖,并扩大到60%以上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80元。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2亿元。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20%,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发放标准提高10%。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补助标准提高到60元。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0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1907元,惠及417.6万人。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000元。为全省重度残疾人家庭发放护理补贴。安排资金103亿元,支持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三、切实加强财政管理
强化财政监督。优化组织架构,充实人员力量。强化监督职能,实行“一把手”工程,赋予监督局资金项目审核权、干部任用话语权。建立嵌入财政业务流程的监督机制,对预算编制、执行、绩效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建设财政资金监控系统,推进数据采集、资料分析、审核预警一体化管理。开展灾后重建、民生事项等重点领域专项检查,选择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发展、退耕还林、纪念馆和博物馆免费开放等重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强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细化预决算编制。健全财政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了对民生等重点支出的监督检查。集中力量开展了农村公益事业、省属高校、基层政法及医疗卫生机构等债务和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面积核查工作。建立完善省属高校等债务审批制度,实行土地融资规模控制卡管理办法。省级公开了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大部分市县公开了本级财政预决算。
围绕增收节支、双联惠农贷款、乡镇运行保障、财政教育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化解地方债务等进行专题调研。如:经过调研检查,核减虚报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面积近60万平方米,减少财政投入12亿元;解决基层运行困难、村干部报酬低等实际问题,2013年再次提高乡村公用经费、村组干部报酬和村办公经费省级补助标准,省级每年补助资金达到9.3亿元。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压减省直部门“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近2.6亿元,全省实际支出预计比上年下降20%以上;厅机关“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24%。研究提出了清理规范专项资金及节庆、会展、奖励经费管理意见。强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督促89个省直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选择10个省直单位进行部门决算公开试点。在完善预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和财政监督检查等方面,先后制定出台了47项制度办法,初步建立了财政科学管理长效机制。
(甘肃省财政厅供稿,闫树北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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