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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深圳市实现本地生产总值14500.23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25亿元,下降19.8%;第二产业增加值6296.84亿元,增长9.0%;第三产业增加值8198.14亿元,增长11.7%。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不到0.1%;第二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43.4%和56.6%。在现代产业中,现代服务业增加值5492.37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先进制造业增加值4162.87亿元,比上年增长12.2%;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3370.67亿元,比上年增长12.3%。
2013年,全市全口径公共财政收入4818亿元,比上年增长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31.26亿元,比上年增长16.8%。其中税收收入1498.40亿元,增长12.7%,税收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86.6%。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90.20亿元,比上年增长7.7%。其中,教育支出280.99亿元,增长14.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69亿元,减少0.5%;医疗卫生支出105.61亿元,增长0.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03亿元,增长3.2%。
一、创新财政分配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通过“有保有压”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大力压缩行政经费。建立厉行节约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对各类经费申请严格审核把关,严控一...
2013年,深圳市实现本地生产总值14500.23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25亿元,下降19.8%;第二产业增加值6296.84亿元,增长9.0%;第三产业增加值8198.14亿元,增长11.7%。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不到0.1%;第二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43.4%和56.6%。在现代产业中,现代服务业增加值5492.37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先进制造业增加值4162.87亿元,比上年增长12.2%;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3370.67亿元,比上年增长12.3%。
2013年,全市全口径公共财政收入4818亿元,比上年增长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31.26亿元,比上年增长16.8%。其中税收收入1498.40亿元,增长12.7%,税收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86.6%。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90.20亿元,比上年增长7.7%。其中,教育支出280.99亿元,增长14.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69亿元,减少0.5%;医疗卫生支出105.61亿元,增长0.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03亿元,增长3.2%。
一、创新财政分配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通过“有保有压”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大力压缩行政经费。建立厉行节约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对各类经费申请严格审核把关,严控一般性经费和“三公”经费支出。201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实际执行数分别压缩20%、10%和5%,全年共压缩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近1亿元。二是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全年全市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九大类民生领域的支出达1106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65.41%,比上年提高4.49个百分点。落实市政府年初出台的111件民生实事经费共计327亿元,确保各项民生实事经费保障到位。
(二)通过“有增有减”进一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是突出支持重点产业。积极参与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议事会工作规则,落实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及财政配套政策,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30亿元;积极参与生命健康、航天航空、海洋经济和军工产业等未来产业的产业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大科技投入。市本级安排科技创新和人才投入资金53亿元,增长11.3%;充分利用存量资金,从中调节出6亿元启动了市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方式改革;调动银行、保险、创业投资、技术市场等金融及资本市场各个方面主体的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研发活动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
(三)通过“有扶有控”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一是扶持新业态发展。通过财政补贴,扶持服务业发展,引导企业向第三产业集聚;对商品流通、商业零售行业给予资助和奖励,支持深圳建设“全国消费中心”,引导消费增长;优化会展业发展环境,将国际会议纳入财政资助范围;资助服务外包产业,为中小企业介入服务外包领域创造条件。二是继续落实“主打两个市场”政策,资助深圳企业不断开拓国内、国际市场。三是控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推进绿色低碳事业发展。积极做好资助和奖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新能源公交车示范运行、垃圾减量分类试点、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投入8亿元用于绿化提升改造减少废气源,3亿元用于工业废气治理和黄标车更新淘汰。
二、完善财政管理机制,促进财政工作提质提效
(一)推进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启动了2014年市本级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编制工作,将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等4本预算统一纳入政府预算体系。二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全部细化至项级科目,9类重点民生领域的支出科目细化至项级科目编制。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草案共细化至项级科目195项。提前将全口径预算草案及部门预算报市人大预审,得到了人大代表的认同,预算通过率较上年提高9个百分点。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出台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夯实基础,增强了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意识;选择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食品安全监管”和“科技创新平台”两个项目作为重点绩效评价试点;按省财政厅部署对“新增及调整公交线路”、“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及“困难群体帮扶”等3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二)加强国库、资产和非税收入管理。一是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覆盖面。将专项资金逐步纳入集中支付,全年完成支付业务共148.8万笔,金额350.3亿元。二是推进公务卡改革。实现市本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办理公务卡4.3万张。三是全面开展部门决算批复工作,为部门决算公开奠定基础。四是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研究制定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办法,推动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五是落实产业专项资金、基建资金支出进度按时报送制度,提高预算支出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加强预算执行分析,2012年度工作获评广东省二等奖。六是完善资产和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确立12类常用办公设备配置预算标准,搭建了市本级资产管理运行框架;完善罚没物资查扣移交、检验检测、评估定价及公开拍卖各环节操作流程,切实提高罚没物资处置成效;搭建非税收入征管电子收缴平台,全面推进市区1066家单位、2049个执法点完成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上线,上线收缴金额累计超过160亿元;落实收费减免政策,免收商事登记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年累计取消和免收收费项目27项,涉及12个部门、金额超过11亿元;合理调拨大运会剩余资产,调拨运用374万件、价值近16亿元的大运会剩余资产,促进政府资产的集约和节约利用,相应扣减部门预算经费支出近3亿元。
(三)强化政府采购和财政监管。一是改革政府采购计划下达方式。政府采购项目均以年度总投资下达虚拟指标,按当年可支付规模下达实际指标,剩余指标由财政统一预留,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单位实际支付情况予以安排。二是加大进口产品审批改革。对1124个申请进口产品采购的项目进行论证,涉及金额9亿元。三是加强对中介代理机构和协议供应商的监督检查。对全市18家代理机构、24家公务车定点维修企业、21家定点饭店、33家公务定点印刷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着力构建全方位的政府采购监控体系。四是规范专项资金监管。充分利用财政资金分存商业银行改革成果,对集散账户增量资金进行分存;创新和规范社保基金管理,将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由13个精简到4个,缩短了资金周转流程,建立社保基金存放商业银行评价激励机制,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研发等7类产业专项资金委托商业银行监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加强基建财务监管。加快办理竣工决算批复,规范国土收入前期费及土地整备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督促建立宗地核算制度,努力推动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六是强化部门预算监督检查。组成8个检查小组对8家单位的201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涉及资产总额5.8亿元,发现预算编制不准确、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资产管理不到位等违规问题金额4682万元,并责令单位进行整改。七是深化会计改革和监管。推进前海深港会计服务合作,制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申请成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暂行办法;推进企业会计准则和特殊会计业务开展,率先启动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探讨,为财政部碳排放权交易等相关环境会计的准则建立了基础;成功申请深圳市成为全国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综合试点城市之一;强化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力度。八是推进“三会”工作。恢复深圳市财政学会,成立深圳市预算与会计研究会,加强全市财政与会计理论研究。
三、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
(一)深化市区财政体制改革。开展市区财政体制中期评估,全面评估市区总体事权和财力变化情况,以及体制运行中存在的局部问题和具体事项,及时拟定体制中期评估报告和中期调整方案上报市政府审定。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区级标准支出以及大力支持原特区外投融资平台建设等办法,相应增强区级财力,财力重点向原特区外倾斜,为加快推进特区一体化建设提供了财力保障。大力推进前海合作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盐田综合保税区和深圳国际低碳城项目建设。盐田综合保税区得以获批。
(二)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推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试点一年多来运行良好,“营改增”促进了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服务业竞争能力增强。全市共有20.4万户企业经确认后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较试点启动时的6.42万户增长了218%,“营改增”打通了第二、三产业抵扣链条,结构性减税效果明显,实现总体减税81.6亿元。构建财税信息共享平台,初步实现了市财政、国税、地税三个部门“营改增”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
(三)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通过合理、科学的制度设计,建立起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执行管理、绩效评价的链条型管理体系,形成闭环管理效应并取得初步成效。完善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工业设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或修订深圳市政府食用油储备费用包干、粮食风险资金管理等操作规程。建立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报送制度,减少往年各部门之间资金使用推诿塞责现象,保障发挥了资金绩效。
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升干部行政执行能力
(一)转变工作作风。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于财政工作全过程,委党组先后8次召开专题学习会进行集中学习,召开9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座谈会,向全市92家一级预算单位及八大民主党派、深圳市委发函征求意见建议,共征求到意见建议148条。对剖析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梳理出来的24个重点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通过建章立制务实整改。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合理编制干部培训计划,全年共安排干部300人次参加各类培训活动50项,有针对性地开展年轻干部专业知识培训和赴港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综合素质。
(三)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全面清理2012年以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166件,编印《深圳财政规范性文件汇编》,收录规范性文件107件。全面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和流程,对承接省政府下放的3项行政审批事项提出取消意见并得到市政府批准,进一步完善保留1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开展财政“六五”法制宣传活动,大力推进依法理财。
(四)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全面启动完善办公自动化(OA)系统,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办理来文14628份,对外制发公文4890份;参加会议1529项次。加大督办和建议提案办理力度,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督办任务200项,承办建议提案211件,主办的建议提案满意率为100%,绩效评估成绩均为“优”。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和门户网站建设。大力推动机关节能减排、垃圾减量分类处理试点工作,率先淘汰22辆黄标公务车。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供稿,陈强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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