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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青岛市实现生产总值8006.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2.4亿元,增长2.1%;第二产业增加值3641.4亿元,增长10.2%;第三产业增加值4012.8亿元,增长10.5%。三次产业比例为4.4:45.5:50.1。全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5027.9亿元,比上年增长21.1%。全市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779.1亿美元,增长6.5%。其中,出口419.9亿美元,增长2.9%;进口359.3亿美元,增长11%。全年全市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1.4;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2.5。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27元,增长9.6%;城市人均消费性支出22060元,增长8.2%。农民人均纯收入15731元,增长12.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786元,增长13.1%。
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88.7亿元,增长17.7%,完成预算的102.4%。加上中央税收返还等各项体制结算收入和中央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后,全市公共财政预算财力为837.5亿元。其中,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7.6亿元,增长15.8%,完成预算的101.7%。税收收入完成10.9亿元,增长5.7%;非税收入完成26.7亿元,增长20.5%。市级收入加上各项体制结算收入和中央代理发行的地方债券后,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为269.7亿元,比年初预算超收7.5亿...
2013年,青岛市实现生产总值8006.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2.4亿元,增长2.1%;第二产业增加值3641.4亿元,增长10.2%;第三产业增加值4012.8亿元,增长10.5%。三次产业比例为4.4:45.5:50.1。全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5027.9亿元,比上年增长21.1%。全市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779.1亿美元,增长6.5%。其中,出口419.9亿美元,增长2.9%;进口359.3亿美元,增长11%。全年全市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1.4;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2.5。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27元,增长9.6%;城市人均消费性支出22060元,增长8.2%。农民人均纯收入15731元,增长12.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786元,增长13.1%。
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88.7亿元,增长17.7%,完成预算的102.4%。加上中央税收返还等各项体制结算收入和中央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后,全市公共财政预算财力为837.5亿元。其中,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7.6亿元,增长15.8%,完成预算的101.7%。税收收入完成10.9亿元,增长5.7%;非税收入完成26.7亿元,增长20.5%。市级收入加上各项体制结算收入和中央代理发行的地方债券后,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为269.7亿元,比年初预算超收7.5亿元,超收收入全部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29.9亿元,比上年增长14.7%,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亿元。其中,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262.2亿元。收支相抵,全市公共财政当年结余699万元。
201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81.9亿元,增长30.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96.8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7.1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9.3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6.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7.7亿元;政府住房基金4.9亿元;车辆通行费10.5亿元;港口建设费3亿元;福利彩票公益金2.7亿元;体育彩票公益金1.3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3亿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0.6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0.6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8.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区(市)上缴的交通建设基金、地铁建设基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收入后,市级可供安排的政府性基金共计310.9亿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支出相应安排310.9亿元,收支平衡。
201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7亿元,其中,产权转让收入5.5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亿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支出相应安排8.7亿元,收支平衡。
主要税种完成情况:增值税80亿元,增收15.6亿元,比上年增长24.3%,主要由于“营改增”和“免抵调”两个因素影响。2013年,改征增值税完成9.3亿元;“免抵调”增值税完成16.9亿元,增长17.4%。剔除两项因素,增值税增幅为7.1%。营业税198.2亿元,增收26.1亿元,增长15.2%。企业所得税90.3亿元,增收10.8亿元,增长13.6%。个人所得税24.9亿元,增收2.5亿元,增长11.2%。其中,工资薪金所得15亿元,增长20%;利息红利所得4亿元,增长29.8%;限售股交易所得2.3亿元,下降57.4%。契税64.3亿元,增收25.2亿元,增长64.6%。
一、创新财源建设措施,全力推进经济发展、财政增收
(一)政策资金倾斜引导重点区域发展。2013年,市对区(市)各项专款补助达到177.8亿元,其中,用于平度、莱西、即墨、胶州、黄岛“四市一区”77.7亿元,占全部专款补助的43.7%。通过项目扶持和财力补助的方式,投入20.5亿元,用于支持蓝色硅谷核心区、西海岸经济新区、红岛经济区、保税港区等功能区建设和平度、莱西、市北、李沧、黄岛等财力相对薄弱的区(市)发展。对西海岸经济新区中央商务区、中德生态园、中日韩创新园、董家口港区等,实行优惠政策扶持,支持重点园区发展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二)统筹资金支持产业升级。将财政国库资金、财政专户资金等进行统筹调度,建立政府性资金存放与金融业对地方发展贡献挂钩的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的信贷支持。争取中央、省专款补助65.4亿元,一大批节能环保和科技创新型企业从中受益。筹措资金23.8亿元,推进蓝色、高端、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支持8家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安排1亿元技改资金,带动实施200个投资过千万元的技改项目。注资1亿元成立高创担保公司,初步形成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金融服务机制。设立市级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首期为初创阶段的科技企业筹集资金4亿元。
(三)优化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消除对货物和劳务的重复征税,为企业减负近7亿元,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全面下降,减税幅度达36%。积极落实企业所得税减免、增值税转型、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减免各项税收143亿元。落实减免、暂停、后置征收6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均减轻企业负担4.5亿元。
(四)激励引导促进财政增收。围绕加快金融业发展,将原实行汇总缴纳营业税的11户金融企业,全部改为属地缴纳,进一步调动各区(市)支持金融业发展的积极性。围绕培植壮大税源,积极落实财源建设扶持政策,加强涉税部门信息共享,共上传涉税信息466万条,税务部门利用信息查补入库税收5.42亿元。围绕规范征管秩序,出台企业跨区(市)迁移税务登记地变更税收分配办法。围绕发挥激励作用,调整完善财政收入考核办法,首次将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税收收入、主体税收三项指标纳入考核范围,并实行总量与增幅“双考核”。在多项政策的激励引导下,财政收入规模和质量实现“双提升”。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88.7亿元,比上年净增118.5亿元;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82.5%,比上年提高4.2个百分点。
二、注重预算绩效管理,促使资金用到实处、用出成效
改进预算编制工作。延长预算编制周期,编制时间比往年提前四个月,为项目论证和细化提供充裕的时间保证,促进预算编实、编细、编准。建立预算编制E网平台,部门预算编制、申报、审核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网络化运行,实现实时编报、编审互动、全程监控、动态管理。突出预算绩效导向。预算编制时要求建立项目绩效目标,对131个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和263个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评审,审减预算10.1亿元。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对12项重点民生支出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涉及资金13.2亿元。强化结果运用,将预算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节省了预算资金,提高了预算绩效。
三、优化支出结构,促进事业发展
2013年,市级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民生支出达到186.2亿元,占财政支出的64%,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21项民生保障标准大幅提高,10项民生保障领域得到新拓展,各级财政投入52.2亿元,全力保障12件市办实事顺利推进,公共财政惠及更多的社会群体。
(一)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投入24.5亿元,用于落实义务教育免杂费、教科书费用和助学金等教育补助政策,重点向学前教育、农村义务教育和困难家庭学生倾斜;支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0所,新增学位约3万个;配备农村中小学专用校车600辆,惠及6.2万农村学生;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9.5万名学生受益;为8.2万名家庭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1.3亿元,支持12.5万新市民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投入31.6亿元,用于各种社会保险基金补助、促进就业、优抚安置、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及社会救助、廉租住房建设等;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5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3420元;为6.6万户农村低保家庭每户发放取暖补助400元;将30万新市民纳入临时救助保障范围;为青岛生源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每人发放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三)医疗卫生保障范围进一步拓展。支持建立城乡居民大额医疗补助制度,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37.2万元,74万参保人从中受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240元提高到300元;新农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7.2万元,重大疾病保障病种由9类扩大到20类,并免费实施新生儿疾病和孕产妇产前筛查。
(四)惠农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积极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投入5.7亿元,将农资综合补贴标准由每亩121元提高到126元,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品种扩大至10个;投入20.1亿元,用于大沽河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农村规模化供水、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投入1.5亿元,用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投入15.7亿元,用于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五)进一步压减行政经费开支。印发《关于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行政经费开支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强化预算约束,进一步精简各类会议,压缩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并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压缩5%,全年共压缩经费6417万元。
四、清理结转结余资金,盘活财政资金存量
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经过逐项排查梳理,将当年不能执行且结转时间超过一年的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资金、超过两年的上级财政专款和市级政府性基金,全部收回财政统筹安排,2013年共清理收回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61亿元。为缓解部分项目资金压力,降低贷款融资成本,保证重点项目建设需要,清理收回的资金,及时安排用于弥补公交供水居民供热亏损补贴、公路交通建设维护、地铁和轻轨项目资本金等,既避免了资金沉淀闲置,又保证公用企业安全正常运转和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对区(市)财政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出目标要求,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比上年压减26.6%,超额完成中央确定的15%目标任务,财政资金配置效益进一步提高。
五、加强财政监督,促进资金安全运行、依法使用
(一)强化预算执行控制。市与各区(市)全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完善集中支付改革流程,不断扩大覆盖资金范围,对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费用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并根据中央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对酒店、楼堂馆所、旅游等动态监控。对市级大型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重点监管范围,资金直接支付到提供服务的单位。
(二)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强化政府债务融资审核管理,从举债源头上搭建风险防范措施。完善政府性债务还款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工作程序和规范。适当提高偿债准备金的充足率,积极应对将来的还债高峰。审计署评定全市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财政部评定外债风险状况为安全良好级别。
(三)财政信息公开向纵深推进。主动向社会公开9400多条财政信息,将财政收支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批复的市级部门预算全部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财政预决算和80家市直部门预算及时公开。市级“三公”经费预算首次向社会公开。2013年市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4.62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25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7亿元,公务接待费0.7亿元,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青岛市财政局供稿,李琪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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