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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河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8301.4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00.4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14762.1亿元,增长9.0%;第三产业增加值10038.9亿元,增长8.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3194.2亿元,比上年增长18%。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22629.8亿元,增长18.5%。全年进出口总值完成548.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出口总值309.6亿美元,增长4.6%;进口总值239.2亿美元,增长14.1%。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0516.7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分地域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完成8081.3亿元,增长13.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完成2435.4亿元,增长13.1%。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3.0%,其中食品价格上涨5.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80元,比上年增长9.9%。农民人均纯收入9102元,增长12.6%。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641元,增长8.9%;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134元,增长14.4%。
一、强化财政调控
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推动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快落实。一是全力支持“四大攻坚战”即(全力打造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增长极、大力培育环京津地区新的发展增长极、下大力量把县域经...
2013年,河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8301.4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00.4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14762.1亿元,增长9.0%;第三产业增加值10038.9亿元,增长8.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3194.2亿元,比上年增长18%。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22629.8亿元,增长18.5%。全年进出口总值完成548.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出口总值309.6亿美元,增长4.6%;进口总值239.2亿美元,增长14.1%。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0516.7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分地域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完成8081.3亿元,增长13.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完成2435.4亿元,增长13.1%。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3.0%,其中食品价格上涨5.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80元,比上年增长9.9%。农民人均纯收入9102元,增长12.6%。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641元,增长8.9%;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134元,增长14.4%。
一、强化财政调控
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推动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快落实。一是全力支持“四大攻坚战”即(全力打造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增长极、大力培育环京津地区新的发展增长极、下大力量把县域经济和县城搞大搞强、下大决心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和环境治理)。省财政厅研究出台了财政支持“四大攻坚战”的意见,制定了四方面17项措施并狠抓落实。围绕推动沿海地区率先发展,投入省级专项资金25亿元,落实财政体制激励和海域使用金减免政策。围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顺利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累计减轻企业税负32.8亿元;探索实施科技经费奖励后补助政策,大力支持科技创新,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无中生有”、传统优势产业“有中生新”。围绕优化“两个环境”,取消和免征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19个项目收费标准,落实鼓励化解过剩产能财税政策,推进节能减排和环京津、沿渤海等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围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6.2亿元、超过全国资金总量的50%,整合省内相关资金2亿元。围绕城镇化建设,落实省以上资金4.1亿元,推动37个县城建设投融资创新试点。围绕扶贫攻坚,投入省以上财政扶贫资金24.5亿元,落实对40个国定贫困县体制激励政策,推进连片开发,促进100万人实现稳定脱贫。同时,着眼于筹措发展资金,积极争取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29亿元,比上年增长40.2%;省财政发起设立冀财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吸引更多社会投资支持“四大攻坚战”。二是大力支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65.7亿元,用于“五大工程”、15件实事,8029个村完成“四清四化”任务。倾斜财政政策支持,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拿出不低于20%的资金,专项用于改造提升中的民居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提升和环境建设等支出。此外,安排省以上资金10.4亿元,支持改造农村危房18万户,解决了70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三是切实管控债务风险。研究建立“借得来、用得好、还得上、控得住”的全链条政府性债务管理新机制,省政府成立了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及债务办,印发了《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同级举债审批和风险预警等一揽子改革措施,对债务率超过100%的市县实行风险提示和预警通报,对市县政府融资行为及审计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二、全面落实财政支农政策
2013年,全省农林水事务支出511.1亿元,同比增长15.2%。一是推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资金27.3亿元,将88个县纳入小农水重点县和现代农业粮食项目县范围,推动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和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投入6.9亿元,支持小麦“一喷三防”、病虫害防治等,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创新,落实省以上资金4.5亿元,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建设。二是深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狠抓全省粮食核心区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138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亿斤,新增蔬菜生产能力2.6亿斤。创建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建设高产农田24万亩,流转土地12.4万亩,形成了12个特色优势产业聚集区。围绕果品、畜牧等全省重点产业,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合作社397个。三是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全年筹集省以上资金31.4亿元,对187个县近2.2万个村的一事一议项目进行奖补,有力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其中,在60个村开展美丽乡村试点;在9个县19个村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试点,为村集体增加经济收入探索新路子。四是促进农民增收。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创新补贴方式,及时兑付各类惠农补贴92亿元,粮食直补发放进度连续九年居全国第一。推动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2013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落实民生保障政策,着力提升全省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用于民生领域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达3437.2亿元,比上年增长8.1%,占支出总量的78%。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省教育支出837.6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19%。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顺利完成公用经费和冬季取暖费提标工作。落实补助资金15.5亿元,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筹资任务。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3.3亿元,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做好高校债务化解清算及后续管理,争取财政部化债清算奖补资金7.28亿元,奖补比例由45%提高到51%,探索建立高校债务风险防范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覆盖各教育阶段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落实省以上补助资金18.4亿元,惠及154.3万学生。二是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达528.6亿元,比上年增长12.4%,占公共财政支出的12%。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各类社保对象待遇水平提标政策,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人均月增177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7.1%,城乡年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4476元和2225元。在全国率先建立相对统一的区域性社会救助标准,将2000多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现行孤儿救助政策范围。创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机构建设,对全省604所民办养老机构给予建设及运营补助。制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给予就业补贴、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三是推进医疗卫生等事业发展。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稳步推进居民大病保险改革试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沧州市试点推行“五位一体”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支付方式,将政府投入与服务数量、质量、群众满意度挂钩,有效破解了资金分配与绩效考核难题。筹措省以上资金70.1亿元,推动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加强资金保障,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完善质量监管和市场监管体系,促进平安河北建设。
四、深入推进财政改革
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编制2014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并全部提交省人代会审议。改进预算管理流程,对预算编制、细化、追加和资金拨付、监督检查等程序做出更加严密的规定。推进资金整合,2014年省本级预算项目个数由415个整合为285个,项目压减30%。提高财政投资评审服务能力,2013年全省评审总额达1498亿元,节省财政投资233亿元。大力推进财政公开,公开了2013年省级财政预算和97%的省直部门预算,多数省直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二是改进绩效预算管理机制。简化省级部门预算编报程序,合并部门预算和部门绩效预算,实现两个文本有机结合。建立常态化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制定《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进一步拓展,评价质量不断提高。三是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并延伸到全省55%的乡镇。省级在全国率先实现电子化支付,邯郸、廊坊两市开展了市、县基层电子化支付试点,提高了资金管理的安全和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国库支付业务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大大提升。集中开展财政对外借款和专户清查工作,全省清理对外借款172.2亿元,撤销财政专户605个。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编制报告试点扩展到省本级和11个设区市、21个县(市)。集中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清理出相关人员2.84万人,涉及金额2.4亿元。四是加强财政监督。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对省直部门57个项目实施了重点项目跟踪和前置性支付审核,检查发现问题资金22.5亿元。开展省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等财政监督检查活动,保障了中央和省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全面推进“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检查,针对无预算支出、超编配备车辆、超标接待和配车等问题,逐条提出整改措施。五是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制定了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节能环保和促进民族产业发展采购政策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大。
五、加强财政基础和基层工作
一是严格支出管理。落实“八项规定”要求,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厉行节约指导意见,制订《省级部门“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规定,明确了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的措施,确定6项量化压减指标。2013年省级部门正常公用经费定额压减10%,各级各部门在前三年平均水平基础上,将会议费支出压减10%,培训费、“三公”经费各压减5%。2014年省级部门单独编制了“三公”经费预算,落实了节约政策。二是强化会计基础管理。全面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内控规范等多项会计法律法规,加强会计法检查。统筹推进各类别、各层次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全年共举办企业和农村财会人员等各类培训班235期、培训10.5万人,实施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选拔了60名会计领军人才。三是加强基层财政建设。实施县级财政收入提升工程,设立激励性转移支付,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上台阶工程。大力推进基层财政所建设,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保障各项财政政策和资金的落实。全省2073个乡镇财政所全部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按时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全覆盖建设目标。举办4期乡镇财政所长培训班,1230人参训,基层财政干部的政策业务水平和资金监管能力有效提高。
(河北省财政厅供稿,杜建政、李志勇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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