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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国家企业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系,大力推进各类企业改革与发展,保障国民经济重点行业平稳运行,促进外经贸稳定增长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健全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系
(一)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为推进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顺利开展,增强预算支出的针对性,2013年,财政部继续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调整部分资金的支持方向,设立了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专项资金、国家信息安全专项资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并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为解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的交叉重复问题,财政部还着手研究《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办法,进一步明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定位。
(二)规范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国有资本收益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础。为加强和规范国有资本收益管理,2013年,财政部继续规范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明确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同时,对部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采取预收政策,预算执行进...
2013年,国家企业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系,大力推进各类企业改革与发展,保障国民经济重点行业平稳运行,促进外经贸稳定增长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健全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系
(一)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为推进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顺利开展,增强预算支出的针对性,2013年,财政部继续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调整部分资金的支持方向,设立了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专项资金、国家信息安全专项资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并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为解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的交叉重复问题,财政部还着手研究《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办法,进一步明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定位。
(二)规范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国有资本收益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础。为加强和规范国有资本收益管理,2013年,财政部继续规范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明确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同时,对部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采取预收政策,预算执行进度较以往年度大大提前。
(三)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支出。2013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通过对国有资本收益的合理再分配,继续调整和优化预算支出结构,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全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数为978.19亿元,完成预算的90.3%。其中,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329.04亿元;重点项目支出312.6亿元;产业升级与发展支出153.89亿元;境外投资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支出84.15亿元;困难企业职工补助支出14.22亿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65亿元;国有股减持收入补充社保基金支出19.29亿元。
(四)构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评价长效机制。在汇总分析中央企业绩效评价自评结果的基础上,组织和指导中介机构对中石油等12家中央企业开展第三方抽评,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几年来的支出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总结,并形成了专题报告。建立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评价一年一评的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
(五)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全国人大及国务院的要求,财政部积极推动地方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2012年首次汇总编制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上报全国人大以来,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汇总范围逐步扩大,截至2013年底,已有北京、天津等3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山东、湖北等23个省区市的180个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汇总编制范围。纳入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汇总编制范围的企业为4825户,约占全国地方国有企业户数的21.8%;资产总额321117.76亿元,约占全国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的71.4%。
二、保障国民经济重点行业平稳运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
(一)支持石油、电力等重点行业发展。顺利完成2013年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工作,共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1418亿元,对受成品油调价影响大、支出大幅增加、自身承受能力不足的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进行补贴,扶持节油和石油替代行业的发展。继续支持五大发电企业缓解财务状况,改善火电企业融资环境,帮助火电企业增强了可持续发展能力。安排中央企业基本建设贷款贴息18亿元,支持大型水电及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装备制造等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引导中央企业转型升级,发挥投资对经济稳定增长的带动作用。
(二)支持我国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为有效应对我国信息安全产业保护能力不强、面临威胁不断增大的严峻形势,研究提出了《关于支持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的政策建议》。同时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设立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中央企业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和国家基础网络建设,实现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目标。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主动研究三网融合有关问题,及时掌握三网融合进展,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发展。积极贯彻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研究支持TD-LTE产业加快发展的财政政策。
(三)支持物联网、稀土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物联网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及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提升物联网关键技术水平,带动相关领域物联网核心技术研发、标准研制和运营模式创新。组织重点行业和重点民生领域开展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为实现物联网大规模应用奠定基础。安排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地方政府建设稀土资源开采监管系统、采选冶炼企业环保技术改造、稀土共性关键技术和高端应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四)扎实推进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实施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根据国务院批复的《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安排专项资金94.38亿元,支持2013年度三峡后续工作项目1337个,涵盖了移民安稳致富和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库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多个方面,有力地落实了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推动了三峡库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下达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316亿元,扶持移民安稳致富,保障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
三、大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一)研究完善中小企业资金政策和管理制度。修订特色产业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突出支持重点,明确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支持及对中西部地区倾斜;拓宽资金支持范围,增加中小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地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支持内容;丰富资金支持方式,增加资本金投入方式;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实施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全方位确保资金分配和使用公开透明。会同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共同开展创新基金绩效评价试点,认真研究绩效目标、评价程序、指标体系、评价办法等问题,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创新基金2012年绩效评价报告。
(二)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政策。安排资金115.98亿元,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并降低收费标准,着力缓解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加强管理、改善发展环境;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地域和资源的比较优势,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集约经营。
(三)加强中小企业财政扶持政策的理论研究。与江西财经大学共同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投融资机制研究”,以独特的视角剖析了现行财政扶持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改进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投融资政策的建议,为完善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提供了借鉴和参考。赴新加坡、以色列学习考察外国政府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背景、运作模式、政府支持政策、监管措施等内容,撰写了《新加坡、以色列股权投资基金考察报告》,为下一步建立健全创业投资发展机制、完善现行引导基金政策、优化国家中小企业基金运作方案等,提供诸多借鉴和启示。
(四)推进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创业投资等社会资本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要求,2013年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并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反复沟通协商,最终完成了部门会签工作。与此同时,会同资产评估协会研究拟定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参股基金价值估值指引,开创了国内私募股权基金价值评估的先河。
四、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支持企业“走出去”
(一)积极扩大进口,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加大进口贴息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产品和技术进口给予财政专项贴息,支持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国内紧缺的资源性产品的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
(二)鼓励外贸出口,稳定和扩大国际市场份额。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举办亚欧博览会、中部博览会等具有国际影响力、民族特色和传统优势的国际展会、论坛。支持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外贸公共服务能力,鼓励企业拓宽国际营销渠道。
(三)完善对外投资促进政策,支持企业“走出去”。鼓励企业开展境外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农林牧渔、技术研发等投资合作。支持地方对外劳务平台建设,引导劳务人员通过正规渠道出境务工,保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境外财务巡查工作,全面调查了解我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各种制约因素,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供重要依据。
五、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一)继续做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及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作。做好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移交中小学退休教师经费补助基数划转工作。研究进一步推动破产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拨付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支持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
(二)积极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及时跟踪了解各地和各企业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初步统计2013年已批复改革方案的有6省38个城市以及13户中央企业,涉及在职职工141.6万人。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在听取困难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相关支持建议。
六、加强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监测与分析
(一)完善企业财务信息报送制度,提高企业财务信息报送速度。为确保快报数据及时准确,依托“企信通”建立了信息催报系统,定期向可能迟报的单位发送便捷短信提醒按时报送快报,极大地提高了企业月度快报的效率,确保了每月按时上报并向社会发布企业经济运行数据。
(二)加强对重点行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加大快报信息的监测与分析力度,尤其是对石油、煤炭、电力、铁路等重点行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编写了多期重点行业快报信息,并形成专报上报国务院。加强经济运行形势的季度监测与分析,定期召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通过与重点企业、行业协会座谈交流,及时分析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完成了多期年度和季度分析报告。
(三)加强企业财务决算汇审工作。分别组织召开全国中央企业、地方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2012年度决算验审会,以及中央企业和地方财政部门2013年度决算布置培训会,圆满完成2012年度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汇审。编辑出版了《企业财务报告编制指南(2013版)》、《2008-2012年企业财务报告数据摘要》和《2012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数据资料》等重要工具书,为中央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有效制定宏观政策,各类企业科学决策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改革和发展等方面起到良好促进作用。同时,充分利用决算验审会和布置培训会这两个平台,及时宣讲中央及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新思路、新政策和新制度,讲解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形势,搭建了中央管理企业、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之间沟通交流的良好平台。
七、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创新,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一)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经过多次调研座谈和反复论证,在开展财务管理评估试点的基础上,研究草拟了《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从企业加强财务战略管理、优化资本结构、稳步推进产融结合、加强项目投资管理等八个方面,对新时期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提供了依据和指引。
(二)研究制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等有关财务制度。为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职务消费行为和奢侈消费风气,与有关部门协作共同研究制定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促进企业兼并重组,与工信部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配合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工作,参加了中央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检查行政抽查工作。
八、做好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相关工作,加快资产评估行业发展
(一)推动评估行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组织开展《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工作,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细化目标、明确举措,为评估行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印发《关于开展推进<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落实专项调研工作的通知》,就各地区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现状、审批和监管情况,行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等进行了专项调研。
(二)配合资产评估立法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全国人大组织的资产评估立法国际研讨会,与来自欧盟的专家就欧洲资产评估有关情况进行了交流。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和相关部门做好评估立法工作,全力推动《资产评估法》尽早出台,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会同国家林业局、中评协启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工作。会同国家林业局、中评协积极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印发了《资产评估准则—森林资源资产》。
(四)完善资产评估行业审批管理机制。会同证监会印发了《关于开展证券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研究调整证券评估机构准入条件。在证券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的多个层面上进一步加强与证监会、中评协的沟通协作。
(五)指导评估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推动评估行业拓展新的评估业务领域,指导和配合中评协研究制定财务管理评估、国资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等6项指引。会同中评协接见了来访的香港测量师学会CEPA委员会代表团,就香港产业测量师和内地资产评估师专业资格互认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协同推进资格互认等相关工作。
(财政部企业司供稿,张志辉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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