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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各级财政部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不断深化行政政法财务和资产管理改革,规范和加强支出管理,有力保障了行政政法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
一、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2013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制定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其中财政部牵头承担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外宾接待经费、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短期出国培训费用和健全“三公”经费(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公开制度等8项制度的修订或制定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其他10多项制度建设工作。
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顶层设计、整体推进、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做到厉行节约与推动发展并行、制度清理与制度制定同步、完善制度与深化改革并重,重点解决原制度滞后、重复交叉、标准不一...
2013年,各级财政部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不断深化行政政法财务和资产管理改革,规范和加强支出管理,有力保障了行政政法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
一、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2013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制定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其中财政部牵头承担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外宾接待经费、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短期出国培训费用和健全“三公”经费(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公开制度等8项制度的修订或制定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其他10多项制度建设工作。
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顶层设计、整体推进、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做到厉行节约与推动发展并行、制度清理与制度制定同步、完善制度与深化改革并重,重点解决原制度滞后、重复交叉、标准不一、刚性不够、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切实增强制度的针对性、规范性、科学性。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和《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公开办法,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务支出的计划管理,严格预算控制,适当提高各项公务支出的开支标准并细化开支项目,严格财务报销管理,强化监督问责,推动了公务支出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财政部还积极参与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和《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制度的建设工作。
二、做好重点工作经费保障
2013年,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原则,科学安排预算,对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必须安排的支出,本着特事特办、从严审核的原则,较好地保证了分管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全国行政政法支出共计20504.07亿元,比上年增加1604.19亿元,增长8.4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55.13亿元,增长8.30%;外交支出355.76亿元,增长6.57%;公共安全支出(不含武装警察支出)6393.18亿元,增长8.99%。
(一)加大对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等部门经费保障力度。一是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加大了对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参政议政、组织培训、社会扶贫等活动的经费保障。二是落实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关于增加宗教工作经费的重要批示,对宗教院校管理现状和宗教经费需求情况实地考察和专题研究,解决宗教工作经费保障方面存在的困难。
(二)做好人才工作经费保障工作。一是深化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个人收入、税收、科研资金支配权限等工作生活条件政策改革,为引进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财税政策环境。二是根据“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千人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安排第九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工作。三是安排在岗大学生“村官”补助资金、西部计划专项经费、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专项补助经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三)做好维稳处突经费保障工作。一是调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构,重点向新疆、西藏及青海、云南、四川、甘肃藏区政法部门倾斜,改善装备条件和工作环境,增强维稳处突能力。二是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要求,财政部会同中央政法委,对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涉法涉诉救助制度进行整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完善了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三是支持信访部门开展工作,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新增特殊疑难信访案件,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四)支持海关缉私、口岸核心能力达标建设、商标注册审查和“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一是安排海关总署集装箱检查设备购建、缉私艇建造经费,增加安排金关工程二期经费和缉私警察业务费,支持海关加强监管,提高打击走私能力。二是安排国家质检总局口岸核心能力达标建设专项经费,兑现世界卫生组织的承诺,有效预防、控制和应对重大突发卫生事件在国际间传播。三是加大商标战略支持,安排国家工商总局商标业务费、商标自动化系统升级改革前期经费,有力支持了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贯彻落实。四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的有关要求,2013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和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财政部专项安排国税系统“营改增”试点工作经费、小型机购置专项经费,确保“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按时有序进行。
(五)支持外交和援外工作开展。一是做好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峰会、亚信峰会经费保障工作,落实中非合作论坛第5届部长级会议、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相关举措。二是做好我国赴利比里亚、赴苏丹达尔富尔维和轮换部队经费保障工作。三是向有关国家和地区组织提供援款、优惠贷款,继续向周边和非洲国家倾斜并加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和重债穷国的无偿援助。四是积极做好“中俄旅游年”经费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效益。
三、加强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一)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贯彻落实“约法三章”,严格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预算管理,完善通过预算控制用人规模的办法,加强“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管理。2013年预算编制中,继续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管理,部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不得超过年初预算规模,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追加“三公”经费预算。
(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一是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加快推动国税系统全面开展实有资金监控的工作,印发了《国税系统实有资金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对监控岗位职责、监控方法、流程、内容、疑点信息管理等进行了规范。为彻底解决国家税务总局在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审批权限问题,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要求,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对中央垂直管理系统基本建设投资的审批权限问题进行了研究。二是根据《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对各省上报的2011年政法经费保障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强化了政法经费使用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了经费支出行为。三是推动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推动有关部门印发了《全国工商联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国税系统其他收入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司法行政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等。四是完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13年,财政部印发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2013年至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婴幼儿营养补助项目管理办法》、《中央纪委监察部涉案款物收缴管理暂行办法》、《中央纪委监察部大案要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央财政监狱体制改革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伙食、被服实物量标准》和《在押罪犯伙食实物量标准》等制度,推进了专项转移支付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启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中央补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金税工程运行维护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补助地方民主党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管理办法》和《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的制定或修订工作。
四、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一)建立健全行政资产管理制度。一是印发了《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对办公通用软件资产实行实物量控制、价格上限控制和最低使用年限控制,规范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配置工作。二是印发了《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规程》,提出中央行政单位资产处置应当遵循的原则,明确各环节办理程序,细化申请材料相关要求,突出资产处置工作需要把握的流程和管理重点,体现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三是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明确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责,以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设置、数据管理和事项管理等要求,推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部署和应用。此外,着手研究行政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和处置行为。
(二)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印发了《关于部署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了二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实施。做好2011年行政事业资产报表通报、2012年行政事业资产报表布置工作,完善资产报表体系,对近年来行政资产数据进行研究分析。
(三)做好中央行政资产日常监管工作。从严审核中央行政单位2014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审批中央行政单位资产处置事项,办理中央行政单位所属企业产权登记、股权管理、资产划转等各类管理事项,加强国有资产收入监管,加强资产管理工作交流和宣传培训工作。
五、研究部署行政政法财政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主要任务
2013年9月,财政部在昆明召开全国财政行政政法暨资产管理工作会议,部长助理刘红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研究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根据工作思路,明确了财政行政政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主要工作。一是加快建成以公务支出为重点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按照统筹考虑、改革创新,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完善标准、适时调整,公开透明、强化监督,分级管理、协同推进的原则,逐步建立完整规范、科学有效的制度价格体系和开支标准体系,研究建设公务支出管理信息平台,为制度执行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加快健全预算管理运行机制。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坚持量力而行和尽力而为的原则,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区分轻重缓急,区别对待,有保有压,该保的全力保障好,该压的采取切实措施压缩到位。理顺预算管理职责,完善预算编制方法,把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资产管理以及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相结合,激活闲置、沉淀资金,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格预算执行,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和透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三是加快研究构建政法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完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支持司法体制改革;明确政法转移支付开支范围,合理调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结构和投向。四是加快健全行政单位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加快立法进程、提升法律层次,夯实基础工作、强化重点监管,加强政策研究、推进改革创新。五是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财政行政政法和资产管理干部队伍。
六、做好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一是研究食品药品监督执法队伍统一着装问题。考虑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稽查办案等一线监督执法任务,按照统一着装与其执法监督职能相一致的原则,根据统一着装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财政部研究建议国务院批准同意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统一着装。经国务院批准,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供应办法》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式样标准》。二是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调整人民法院审判服采购指导价格的通知》和《关于调整人民检察院检察服采购指导价格的通知》,自2013年7月1日起调整人民法院审判服和人民检察院检察服采购指导价格。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供稿,龚世良、钱志刚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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