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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天津市
2021年,天津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695.05亿元,比上年增长6.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5.41亿元,增长2.7%;第二产业增加值5854.27亿元,增长6.5%;第三产业增加值9615.37亿元,增长6.7%。三次产业结构为1.4:37.3:61.3。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4.8%。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8567.42亿元,增长16.3%。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2%,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5%。全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3%,涨幅比上年回落0.7个百分点。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增长11.3%。其中税收收入1621.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8.1%;非税收入51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4.7%,增长22.7%。增速较高主要是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同期基数较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0.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7%,与上年基本持平。
中央对天津市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538.8亿元,减少77.5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52.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0.3亿元,税收返还245.7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412.8亿元,减少200.4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43.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52.5亿元,税收返还116.8亿元。转移支付比上年减少,主要是特殊转移支付...
天津市
2021年,天津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695.05亿元,比上年增长6.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5.41亿元,增长2.7%;第二产业增加值5854.27亿元,增长6.5%;第三产业增加值9615.37亿元,增长6.7%。三次产业结构为1.4:37.3:61.3。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4.8%。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8567.42亿元,增长16.3%。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2%,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5%。全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3%,涨幅比上年回落0.7个百分点。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增长11.3%。其中税收收入1621.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8.1%;非税收入51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4.7%,增长22.7%。增速较高主要是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同期基数较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0.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7%,与上年基本持平。
中央对天津市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538.8亿元,减少77.5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52.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0.3亿元,税收返还245.7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412.8亿元,减少200.4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43.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52.5亿元,税收返还116.8亿元。转移支付比上年减少,主要是特殊转移支付等上年阶段性中央补助政策退出,以及上解中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资金增加。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26.5亿元,完成预算的73.4%,增长23.5%。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086.9亿元,增长26.2%,增速较高主要是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同期基数较低;彩票公益金等7项政府性基金收入39.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转移支付6.3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329亿元、上年结余207.9亿元,减去调出资金等275.4亿元,预算总收入为2394.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87.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3.1%,下降15.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加上再融资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95.3亿元,预算总支出为1882.6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511.7亿元,主要是结转项目资金和市级超收收入。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9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5.3%,增长22.1%,主要是上年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退出。其中保险费收入1180.6亿元,财政补贴410.8亿元,中央调剂金收入157.1亿元,利息收入29.8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18.4亿元,完成预算的99.7%,增长12.1%。收支相抵,当年赤字21.5亿元,用以前年度滚存结余弥补当年缺口。年末滚存结余1122.2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1.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6.4%,增长158.6%,主要是蓟州区、滨海新区等区级收入增加较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余20.3亿元、中央转移支付0.6亿元,预算总收入为362.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0.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4.6%,增长157.9%,包括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61.8亿元、转移性支出47.5亿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9亿元等。收支相抵,当年结余52.4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一、发挥政策支持引导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创新财政政策举措,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力支持新一代超级计算机、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等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安排专项资金4亿元,打造物质绿色创造与制造、先进计算与关键软件(信创)、合成生物学、现代中医药、细胞生态等5个海河实验室。落实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优化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均突破9000家,市级“雏鹰、瞪羚、领军”企业分别达到4974家、378家、230家。完善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提升企业创新能级,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44%,位居全国第三。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自主权,激发科研创新创造活力。
(二)加快打造制造强市。落实制造业立市战略,安排智能制造专项资金10亿元,集中攻坚信创、高端装备、集成电路等12条重点产业链建设,实施智能制造项目1062个,累计建成5G基站4万个,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支持举办第五届世界智能大会,签约项目210个,总投资约1057亿元。启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争取中央补助资金9119万元,全市36家重点“小巨人”企业、6家国家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16家市级平台纳入国家支持名单。发挥海河产业基金引导撬动作用,累计拨付财政资本金110亿元,43只产业投资母基金完成首期实缴出资,46只签约母基金认缴规模达到1347亿元。
(三)推动构建消费商贸“双中心”。支持会展经济发展,国家会展中心(天津)一期投入运营,成功举办中国(天津)国际汽车展、2021年秋季全国糖酒会等大型展会。推进商贸流通和服务业发展,支持举办海河国际消费季活动,着力提升传统消费、发展新型消费、活跃假日消费,消费潜力不断释放。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发展,优化海外投资保险统保政策,中埃·泰达苏伊士经贸合作区、天津意大利中小企业园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推动融资担保发展基金加快运营,新增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14.3亿元,服务中小微企业858户。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份额提高10个百分点,提供“政采贷”线上融资1.3亿元,扶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二、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一)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强化政策资金支持,中国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核心基地天津基地等一批高质量项目开工建设,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天津办公室正式启用。推进世界一流智慧绿色港口建设,安排专项债券15亿元,支持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升级,全球首个智慧零碳码头建成投入运营。持续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安排专项债券49.3亿元,京唐、京滨、津兴高铁加快推进,津静线市域(郊)铁路首段开工,津石高速天津东段、塘承高速公路滨海新区段主体完工。重点领域合作实现新突破,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京津冀(天津)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完成设立。拨付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场航线补贴1.2亿元,完善天津机场航线网络布局。
(二)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代都市型农业持续优化,综合实施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建成27.1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增20万亩设施农业,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面积达到10万亩。举办中国天津种业振兴大会,扩大天津种业知名度和影响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启动第二批15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巩固提升农村“厕所革命”成效,全面实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依效付费,加快构建农村宜居宜业格局。研究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巩固拓展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成果,拨付帮扶资金28.4亿元,实施帮扶项目1202个。启动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改革试点,梳理公开363项补贴政策清单,推动一卡统发、一网统管。
三、突出基本民生兜底,稳步提升保障水平
(一)支持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安排就业补助资金9.4亿元,延续新冠疫情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工代训等援企稳岗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给予补贴,城镇新增就业37.6万人。落实义务教育“双减”要求,及时调整优化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政策。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完成57个义务教育学校新建、改扩建项目,新增中小学学位5.9万个。与教育部共建新时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新标杆,高校“双一流”建设项目全部通过国家首轮验收,52个学科入选市级“顶尖学科培育计划”。持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启动实施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覆盖妇女儿童320.4万人次。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获批建设,天津第一中心医院新院区项目竣工。继续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文化惠民卡等项目,支持社区体育园、健身步道等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文体服务提质增效。
(二)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保障,统筹资金21.7亿元支持疫苗采购、冷链运输和居民疫苗免费接种,3岁以上人群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3.2%。优化“一老一小”政策,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为重度失能人员提供护理服务,190万人次老年人享受助餐服务,新建养老机构24家、照料中心100个,扩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调整社保待遇标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提高4.5%,失业保险金月人均提高90元,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参保女职工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15.2万名困难群众列入社会救助范围,拨付社会救助资金22.3亿元。做好供暖资金保障,连续六年提前和延后供暖时间,确保百姓温暖过冬。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151个老旧小区改造和1000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基本完成,向7.63万个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房补贴。
(三)生态宜居城市加快建设。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8亿元,支持燃煤供热锅炉改燃、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减污降碳项目实施。加快“871”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步伐,绿色生态屏障一级管控区蓝绿空间占比提升到65%以上,成规模生态区近300平方公里,持续推进湿地、海岸线和绿色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珍稀濒危鸟类种群数量明显上升。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资金用于市区道路、人行天桥、桥梁、燃气旧管网等提升改造项目。创新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国家已批复轨道交通线路全部开工,地铁4号线南段、6号线二期建成通车,滨海新区Z2线开工建设。
四、加快现代财政建设,增强财政治理能力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出台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实施5方面24项改革措施,加强各项制度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市、区两级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成功上线,并与财政部系统实现对接。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出台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评细则,绩效目标编制实现“项目全覆盖”。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应急救援、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国防等5个领域改革方案印发实施。建立市和区收入共同增长、支持区域高质量发展新机制,出台转移支付负面扣减、重点税源企业跨区迁转等政策举措,形成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政策合力。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完成46家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
(二)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部门行政开支,市级一般性支出预算较上年压减30%,“三公”经费预算继续从严管控。强化财政供养人员规模管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实行“退一进一”,部门人员经费变化按月动态调整。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制定直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将直达范围扩大至28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控规模达到621亿元,惠企1.2万家、利民2476万人次。创新政府债券发行方式,外资银行首次参与政府债券承销,成功在商业银行柜台面向个人发行债券。深化财政内控建设,建立“1+9+N”财政内控制度体系,形成覆盖财政各个管理层级的风险防控闭环。
(三)强化财政预算监督检查。全面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预算法定原则,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依法报告年度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政府债务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规范财会监督机制,围绕直达资金、支农兴水、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资金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资金高效合规使用。常态化推动审计问题整改,配合中央巡视、国务院大督查、经济责任审计持续开展以前年度问题整改“回头看”,建立审计整改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审计问题较多、长期未完成整改的单位,按比例核减下年部门预算,增强审计整改严肃性。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络,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办理天津“两会”建议提案217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进预决算公开,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
五、防范重点领域风险,确保财政安全稳定运行
(一)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强化市对区“三保”预算事前审核。优化市对区均衡性转移支付结构,进一步向财力薄弱区倾斜,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移支付规模,支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民生事业发展,提高基层“三保”保障能力。加强基层财政运行监测,实行区级“三保”专户管理,及时了解各区财政“三保”支出预算执行、直达资金使用、债务管理等情况,推进财政资金精准高效安排使用。出台增强民生政策可持续性意见,加强重大民生政策事前评估,严禁自行提标扩围,务实推进民生改善。
(二)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强化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约束,根据债务风险水平、财力状况合理设定各区举债融资上限,从严审慎分配新增债券。严格执行市对区举债融资事前安全审查和疑点问题推送机制,杜绝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把偿还债务本金作为硬任务,建立年初定任务、年中严督导、年底出评价的闭环机制,加大资源资产盘活变现力度,推进融资平台转型升级。推动高融资成本债务“削峰”管理,对到期无法偿还债务依法合规开展风险缓释,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利息负担,有效缓解刚兑压力。
(天津市财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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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