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法治
2021年,财政部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依法履行财政管理职能,不断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严格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持续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财政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财政法治建设
(一)牢牢把握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并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组织举办财政部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培训班,为全体干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开展工作夯实理论基础。在《中国财政》杂志上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交流各地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推进法治建设的先进做法,提高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二)做好法治顶层设计,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担任全国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发挥财政法治建设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引领保障作用。全年组织开展2次部党组集体学法活动,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监察法实施条例。
二、落实依法行政要求,加快完善现代财政法律制度体系
(一)统筹谋划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年度立法工作安排,强化立法工作责任制。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报送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推动重点财政立法项目纳入国家总体法治建设进程。
(二)顺利完成多个重点立法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全面落实税收法定要求稳步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打下坚实基础。及时制定、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制定《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促进交通事故救助、政府框架协议采购、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等领域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优化制度体系,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4部规章,保障相关改革与政策能及时落地。
(三)有序推进财税改革关键领域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已报送国务院。政府采购法修订工作有序推进。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积极推进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社会救助法立法进程。
(四)开展财政法律制度立法研究。广泛开展财政法、财会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领域的立法研究,为做好相关领域立法奠定基础。组织开展预算法立法后评估,对政府预算体系、预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等问题进行调研。
三、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
(一)开展财政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成立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专班,梳理各类法律法规中涉及财政职能的条款,并就重点业务领域、权责事项进行专项研究、实地调研、征求意见,厘清财政领域中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编制形成财政部权责清单初稿报送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推进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合国务院编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财政领域许可事项,财政领域仅保留3项部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4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部本级审批事项精简88%。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对需保留的证明事项作进一步梳理。
(三)规范财政领域行政执法。修订《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创新举办行政处罚线上听证会,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相符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
(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履行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副召集人职责,参与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修改完善《财政部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和专项考评指标,增加公平竞争审查内容。通过财政部“放管服”改革工作简报等方式,总结宣传地方财政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经验做法。
四、依法应对涉诉纠纷,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能力
(一)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办理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1年,财政部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15件,为2020年的6.7倍;受理823件,为2020年的8.4倍。对复议案件坚持应收尽收,受理率达90%。审理行政复议案件843件(本年受理823件,上年结转20件),审结747件,审结率88.6%。
(二)持续提高行政诉讼应诉水平。2021年,财政部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52件,其中一审107件,二审45件,全年无一败诉。依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共出庭应诉37次,做到100%出庭应诉。
(三)建立财政执法行为指导反馈机制。定期通报财政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情况,梳理反馈案件中发现的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开展法律风险提示,录制“财政行政行为法律风险防控”课程,不断提升财政部门复议应诉水平。
五、完善风险防控机制,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重大法律风险
(一)夯实法律风险防控责任。修订《财政部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制定《2021年度法律风险内部控制专项考评指标》,细化法律风险内控指标体系。编写《缔结条约风险防控手册》,加强涉外财经法律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开展财政部法律风险内部控制专项考评,坚持合法性审核季度统计和通报制度,及时梳理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一对一发函、定期不点名通报等形式予以反馈,督促相关司局夯实法律风险防控责任。
(二)完成财政法规管理系统优化升级。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将财政法规数据库系统、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整合为“财政法规管理系统”,扩充应用功能、重建系统架构,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更新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强化干部法治意识,开展财政普法宣传教育
(一)组织全国财政系统“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工作。按照全国普法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对全国财政系统“七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在2021年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评比中,财政系统获得“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17家、“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18名,“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4家。全面部署“八五”财政普法工作,印发《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加强重点法律制度的普法宣传解读。组织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解读》,赴多地、多部门开展预算法实施条例解读,宣传普及条例对预算管理提出的新规定、新要求,加强全国财政系统工作交流,帮助各级财政部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三)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财政系统2021年宪法宣传周和国家安全教育普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发放法律教材、展映普法宣传片等,营造学法守法良好氛围。在财政部定点帮扶县湖南省平江县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组织全国财政系统积极参加第十七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活动。
(财政部条法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