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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南省
2020年,海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532.39亿元,比上年增长3.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35.98亿元,增长2.0%;第二产业增加值1055.26亿元,下降1.2%;第三产业增加值3341.15亿元,增长5.7%。三次产业比为20.5:19.1:60.4。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8.0%。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0.4%,非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3.4%。全省货物进出口总额933.00亿元,比上年增长3.0%。其中:出口276.40亿元,下降19.6%;进口656.60亿元,增长16.8%。货物进出口逆差380.2亿元。全省服务进出口总额185.03亿元,比上年下降15.8%。其中:服务出口49.87亿元,下降55.9%;服务进口135.16亿元,增长26.8%。服务进出口贸易逆差85.29亿元。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3%,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下降6.2%,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比上年下降8.0%,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比上年上涨4.4%。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6.1亿元,为预算的94.1%.比上年增长02%,加上债务收入268.7亿元、中央补助收入999.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6.6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30亿元、调入资金71.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8.9亿元,收入总计2474.7亿元。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2.5亿元,为预算的101.6%,比...
海南省
2020年,海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532.39亿元,比上年增长3.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35.98亿元,增长2.0%;第二产业增加值1055.26亿元,下降1.2%;第三产业增加值3341.15亿元,增长5.7%。三次产业比为20.5:19.1:60.4。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8.0%。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0.4%,非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3.4%。全省货物进出口总额933.00亿元,比上年增长3.0%。其中:出口276.40亿元,下降19.6%;进口656.60亿元,增长16.8%。货物进出口逆差380.2亿元。全省服务进出口总额185.03亿元,比上年下降15.8%。其中:服务出口49.87亿元,下降55.9%;服务进口135.16亿元,增长26.8%。服务进出口贸易逆差85.29亿元。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3%,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下降6.2%,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比上年下降8.0%,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比上年上涨4.4%。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6.1亿元,为预算的94.1%.比上年增长02%,加上债务收入268.7亿元、中央补助收入999.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6.6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30亿元、调入资金71.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8.9亿元,收入总计2474.7亿元。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2.5亿元,为预算的101.6%,比上年增长6.1%,加上债务还本支出1302亿元、上解中央支出90亿元、调出资金10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6亿元,支出总计2378.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96.0亿元。
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26亿元,为预算的113.6%,比上年增长14.6%,加上债务收入297.7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9.6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153.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02亿元、调入资金10亿元,收入总计1023.1亿元。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79.6亿元,为预算的102.4%,比上年增长39.1%,加上债务还本支出39.4亿元、调出资金66.7亿元,支出总计985.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37.4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亿元,为预算的102.9%.比上年增长11.5%,加上转移性收入0.2亿元,收入总计4.2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亿元,为预算的98.7%,比上年增长3.8%,加上调至一般公共预算L4亿元,支出总计4.1亿元。结余0.1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01.9亿元,比上年下降10.5%。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06.0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基金滚存结余627.5亿元。
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9.2亿元,为预算的93.3%,比上年下降0.6%,加上债务收入268.7亿元、中央补助收入999.5亿元、市县上解收入90.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6.5亿元、调入资金39.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1.4亿元.收入总计1805.0亿元。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4.8亿元.为预算的97.9%,比上年增长15.5%,加上债务还本支出18.2亿元、补助市县支出933.3亿元、上解中央支出9.0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7.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57.9亿元.支出总计176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
0亿元。
1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亿元,为预算的102.1%,比上年增长9.6%,加上转移性收入0.2亿元,收入总计3.1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亿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5.4%,加上调至一般公共预算0.9亿元.支出总计3.0亿元。结余0.1亿元。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8亿元,比上年下降2.4%。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0.4亿元,比上年增长36.2%。基金滚存结余24.9
亿元。省对市县补助资金933.3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其中,税收返还补助50.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796.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86.5
亿元。下达资金同时要求市县切实用好转移支付资金,统筹用于“三保”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有效促进市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积极沟通协调,及时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财税政策
(一)自由贸易港税收政策逐项落地,取得早期收获。积极协调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的多项税收政策落地实施。2020年6月30日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国际运输船舶有关增值税政策、原辅料“零关税”政策、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等自由贸易港税收政策陆续发布。
(二)离岛免税政策获得重大突破。财政部等中央部委于2020年6月29日发布公告,进一步调整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将每人每年免税购物额度提高至10万元,取消单件商品免税购物限额和绝大多数商品单次购买件数限制,并增加了手机、平板电脑、酒等7类免税品。新政策于2020年7月1日实施。2020年7—12月,全省离岛免税店共实现销售额235.6亿元.同比增长216%;购物人数304.4万人次,同比增长62%。购物人数占离岛人数的比重由12%提高至30%。全年全省离岛免税店总销售额327.2亿元,同比增长127%。
二、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持续提供财力支撑和保障
(一)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多部门协调配合.明确细化措施,协力推进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减轻企业负担。截至2020年12月申报期,全省减税降费175.8亿元,其中2020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34.1亿元。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年减轻企业负担3022万元。按原有标准30%的幅度下调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
(二)狠抓财政收入征管。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以及继续实施房地产调控、经济结构调整、落实减税降费和自由贸易港税收优惠政策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全省组织财政收入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一季度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3L8%。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全省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同税务部门、各市县的沟通协调.经过共同努力.7—12月连续6个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全年完成816.1亿元,比上年增长0.2%。
(三)中央财政支持资金较快增长。中央财政下达海南省补助资金999.5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238.8亿元,增加19.0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6.8亿元,增加0.9亿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14.9亿元.增加L1亿元。
(四)发挥地方政府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稳投资、促发展作用。中央财政下达海南省各类债券资金624.9亿元,比上年增加278.9亿元,增长80.6%,增幅历年最大.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20亿元、抗疫特别国债153亿元(只还本不付息、)和特殊转移支付5L9亿元(一次性财力不需偿还)。各类债券资金极大缓解了海南省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保障了一大批事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的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和投入使用,有效司琼基础设施和民生服务短板。
(五)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全年全省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65.8亿元,重点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过程中能及时支出的项目,发挥资金效益。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长期低效闲置资产清理盘活工作,提高存量资产使用效益。
(六)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在优先保证“三保”支出前提下,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合理扩大有效支出。全省非刚性、非重点支出预算压减27.1亿元,压减比例超过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压减0.7亿元,压减3%以上。各项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保持较快增长,全年全省民生支出1504.9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2%。
三、采取超常规举措,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一)举全省财力、采取多项措施支持各部门做好防控经费保障工作,拨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28.2亿元。做好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结算,建立疫情防控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支持对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个人及集体进行奖励,支持市县加快推进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
(二)全面支持复工复产。对海南冬季瓜果蔬菜的收购商和养殖水产品收储企业给予补贴,切实解决受疫情影响的农产品卖难等问题。落实支持海南旅游企业共渡难关六条措施.助推“海南游、疫安心”旅游综合保险产品落地。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八条措施。拨付社保资金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创新“政保合作”出台复工复产综合保险,发放生活补贴确保重点企业开工,加大培训力度稳固就业岗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企业行业的税费减免。
四、优先保障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需求,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一)支持重点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安排地方债券资金、中央综合财力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等261亿元,支持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和功能配套完善,支持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科技馆、省人民医院医教协同工程等项目建设。
(二)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壮大。一是拨付21亿元,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二是拨付2.3亿元,支持海口、三亚发展总部经济。三是支持旅游业、现代I艮务业发展,下达海口市和三亚市民航补贴资金6亿元,下达琼海市开通北京、上海至博鳌定期航班民航补贴资金L0亿元,支持民航企业发展。出台海口江东新区飞机融资租赁业务财政扶持办法,支持飞机融资租赁产业集聚发展,拨付3.4亿元,用于歌诗达游轮开通航线合作补助、旅游企业贷款贴息、文化企业股权投资、第三届海南岛国际电影节等。拨付L7亿元,用于海口、三亚、洋浦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建设、澄迈“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等稳外贸、稳外资支出。
(三)支持“五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拨付美兰机场二期建设资金17.7亿元,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共同投入,总投资148亿元的美兰机场二期工程建成投入运营。拨付123.2亿元支持“路网”建设,重点支持保障G15海口段高速公路、G360文昌至临高高速公路、环岛旅游公路等建设,保亭至海棠湾高速公路、僧州至白沙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实现全省县县通高速。拨付44.1亿元支持“水网”建设.包括红岭灌区田间工程、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琼西北供水工程、南繁基地(乐亚片)水利设施工程、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拨付0.8亿元,用于中国移动海南至香港国际海缆建设项目补贴、CDN补贴等“光网”建设支出。
(四)支持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拨付人才开发专项资金L9亿元,比上年增长44.2%,重点用于“南海系列”人才培养、院士创新平台建设与运营资助、人才住房补贴以及人才医疗保障等。
五、加大民生领域投入,补齐民生短板
(一)支持教育均衡发展,拨付8.7亿元,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落实幼儿资助政策,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标准从每年每个学生600元提高到1200元,实现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3.3%、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86.6%,超额完成国家规定的学前教育“两个比例”要求。拨付25.6亿元,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拨付1L8亿元,支持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建设,引进上海交通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入驻海南。拨付3.6亿元,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实现高考考场空调全覆盖、高中阶段学校全部安装AED自动除颤仪。拨付13.1亿元,支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等。拨付7.8亿元,用于中职免学费补助政策和发放普通高中、中职、高校学生奖助学金等。
(二)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水平。拨付160.4亿元,用于发放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拨付14.2亿元,用于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推动划转143亿元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解决职工社保基金缺口,增强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拨付15.3亿元,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拨付L8亿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拨付就业补助资金6.5亿元,用于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创业补贴等支出。拨付L4亿元,用于支持残疾人康复、就业等方面。
(三)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积极推动国际财金合作.成功争取世界银行贷款L75亿美元支持海南“全健康”示范项目,占全国的58.3%,世界银行评价“海南省是作为一个样板在中国建立‘全健康’理念并使‘全健康’实践制度化的先行者”。推进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管理工作。拨付13.9亿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拨付15.7亿元,用于农村贫困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支出。拨付26.0亿元,支持省人民医院南院(观澜湖)、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江东新院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新建、省中医院江东新院区和省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建设。
(四)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拨付财政农业项目资金41.7亿元,用于实施农田水利项目、农业保险项目,发放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等惠农补贴,支持生猪恢复生产、防控动植物疫病及农作物病虫害,发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培育农民收入新增长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拨付资金8.2亿元,支持农村“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百镇千村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拨付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和奖补资金2.8亿元,撬动50万元以下农民小额贷款138.7亿元,惠及农户16.3万户。完善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七条措施,将胶农自缴保费比例从40%降低至不超过30%。
(五)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拨付8.1亿元,用于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六)有序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拨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8亿元,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7555套、国有垦区危房改造1008套、公租房筹集2949套、发放租赁补贴5141户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
六、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夯实全面决胜小康社会基础
(一)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2020年海南省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全部如期偿还,未发生逾期现象,政府信用良好。截至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约为2622.8亿元,小于财政部下达的限额2811.4亿元。
(二)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9.5亿元,比上年增长17.6%。支持5个贫困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7.5亿元用于脱贫攻坚,比上年增长1L8%。开展防贫综合保险试点。做好政府采购消费扶贫工作,全省消费扶贫采购1263.9万元,超额完成全年采购任务。
(三)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拨付7.8亿元,用于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等项目建设。拨付2.7亿元,用于昌化江、珠溪河等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与保护,支持实施老旧柴油车提前淘汰和中重型老旧车污染防治补贴等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等支出。拨付2.6亿元,用于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拨付4.5亿元,用于海口、文昌、万宁等“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和三亚海岸带修复项目。
七、开展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建立直达资金监管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立中央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要求,及时将中央下达海南的257.4亿元全部下达市县和预算单位,直接让基层企业、单位和老百姓受益。
(二)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修订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办法.放宽电商准入条件,推行低价采购。加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对代理机构实行记分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评审专家考核评价机制。扩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全省推行节能环保双强制采购,双强制采购金额占比从6.5%增长至50%,采购成效明显。推进电子化交易监管系统“四网互联二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
(三)创新债券发行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首次通过承销团成员向境外投资者分销海南省地方政府债券,探索境外融资新途径。首次发行20年期专项债券,实行分年还款模式.减轻政府短期偿债压力。首次发行美兰机场二期项目专项债券,注入资本金,发挥专项债券对投资的撬动作用。
(四)推进全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研究开发建设功能完善、运转高效、安全可靠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在全省推广使用,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提供系统支撑。海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工作得到了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肯定。
(五)推进国有金融资本改革、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模式发展。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推进印发《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落实金融机构国有资本产权登记制度,拨付1亿元奖补资金,支持海口等9个市县推进PPP模式在污水、垃圾处理等重点领域中的运用。
(六)推动多只政府投资基金落地运作,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设立首期省专业人才培养专项基金、省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成立运作省融资担保基金公司。
八、支持和配合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推进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落实好上年度省人大审议意见.及时形成整改报告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做好2019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编报工作,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配合省人大做好绩效目标审议工作,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连同部门预算草案一并按程序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在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部门、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211件,比上年增长45.5%。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讨论、电话沟通、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加强交流调研,强化督办跟踪.提高办理质量,所有承办的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按时在网上答复,并按要求公开,办结率和结果满意率均达到100%。(海南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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