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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圳市
2020年,深圳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670.24亿元,比上年增长3.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79亿元,下降3.1%;第二产业增加值1045401亿元,增长1.9%;第三产业增加值17190.44亿元,增长3.9%。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比例为0.1:37.8:62.1。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8.2%,其中民间投资增长14.5%。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7.2%,工业投资增长0.5%。全市进出口总额30502.5亿元,比上年增长2.4%。其中:出口16972.7亿元,增长1.5%;进口13529.9亿元,增长3.6%。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0.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3o
全市财政总收入9789.5亿元,比上年增长3.9%。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5932亿元,增长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57.5亿元,增长2.2%,为预算的99.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78.4亿元,比上年下降8.2%,为预算的96.6%。市对区各类补助615.5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39.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8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88.3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267亿元,比上年下降8%,为预算的104.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135.8亿元,比上年下降10.45%,为预算的100%。收支相抵,结转结余131.2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265.8亿元,为预算的169%。全市政府性基金总...
深圳市
2020年,深圳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670.24亿元,比上年增长3.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79亿元,下降3.1%;第二产业增加值1045401亿元,增长1.9%;第三产业增加值17190.44亿元,增长3.9%。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比例为0.1:37.8:62.1。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8.2%,其中民间投资增长14.5%。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7.2%,工业投资增长0.5%。全市进出口总额30502.5亿元,比上年增长2.4%。其中:出口16972.7亿元,增长1.5%;进口13529.9亿元,增长3.6%。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0.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3o
全市财政总收入9789.5亿元,比上年增长3.9%。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5932亿元,增长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57.5亿元,增长2.2%,为预算的99.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78.4亿元,比上年下降8.2%,为预算的96.6%。市对区各类补助615.5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39.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8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88.3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267亿元,比上年下降8%,为预算的104.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135.8亿元,比上年下降10.45%,为预算的100%。收支相抵,结转结余131.2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265.8亿元,为预算的169%。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687.1亿元,为预算的146%。收支相抵.年终结余
578.7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101.8亿元.为预算的191.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623.7亿元,为预算的156%。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78.1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04.7亿元,为预算的10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00.8亿元,为预算的97.5%。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9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83.2亿元,为预算的100.5%。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81.9亿元,为预算的99%。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3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704.8亿元,为预算的101.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629.1亿元,为预算的90.8%。收支相抵.当年结余75.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921.3亿元。截至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88L2亿元,为限额1179.5亿元的74.7%。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8.9亿元,为限额345.6亿元的19.9%;专项债务余额812.3亿元,为限额833.9亿元的97.4%。
一、财政经济调控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动出台纾困政策,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1100亿元。其中,落实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负超803亿元,落实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除政府物业租金、返还企业城镇污水处理费等深圳“惠企16条”政策为企业减负近300亿元。二是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扩围升级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入池贷款从2019年底的1028亿元增加到5500亿元,惠及14.7万户市场主体。成立市融资担保基金公司,提高政府风险分担比例,免收再担保费。全国首创线上融资额度保险再担保业务,每年可惠及小微企业约7万户次,实际撬动银行贷款超200亿元。三是盘活政府资金资产资源。全年盘活资产一次性收入183亿元,清缴财政注资形成的利息25.9亿元,合计拉动财政收入增长5.5个百分点。四是争取更大规模发债额度。谋划和储备上千亿元发债项目,向财政部争取地方债额度和抗疫特别国债.全年共获得债券类资金632亿元,较上年翻番。其中,财政部下达深圳市新增发债额度482亿元。早发快用债券资金,较财政部要求提前2个月完成债券发行,重点投向水污染治理、卫生健康、交通基础设施等领域,有力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五是争取并用好中央直达资金。收到中央直达资金152亿元,规模居5个计划单列市之首。成立跨部门督查工作专班,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资金监管,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截至12月底,直达资金基本支出完毕,支出进度并列全国第一.惠企4.3万家、金额70亿元,惠及人员310万人、金额4.5亿元。六是支持科技创新。安排知识产权专项资金5.1亿元。安排科技研发资金134亿元,较2018年翻番,其中37%投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安排重点技术攻关资金9亿元,支持产业链创新链项目及“卡脖子”技术攻关。转移支付福田区9.6亿元、光明区10亿元,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安排人才类专项经费92.9亿元,组织实施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税优惠政策,提升深圳招才引才竞争力。
二、财政民生保障
持续加大财政民生投入。2020年全市九大类民生支出2838.5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近七成。教育、卫生健康、住房保障、交通运输支出分别较上年增长18.8%、31.3%、36.1%和37.9%。一是全面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投入。把疫情防控作为最紧迫、最重要的政
治任务,快速响应、主动出击,确保不因经费问题影响患者救治和疫情防控。启动应急资金拨付机制.1月22日紧急追加下达1000万元应急资金,24小时保障资金渠道顺畅。正月初一率先拨出第一笔应急防疫资金。建立防疫采购绿色通道,采购周期从30天减少为1—2天。出台并落实“筛查、治疗全免费”救治政策。多渠道筹集防疫资金.通过压减其他项目预算、动用预备费、安排抗疫特别国债等举措,全年共投入87.7亿元,用于医疗救治、疫情防控人员补助、设备和防控物资采购、医疗机构建设等。二是保障教育事业投入。全市教育支出851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超过20%,占比在一线城市中排名第一。生均拨款标准位居全国前列。三是支持实施健康深圳行动。大幅提高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安排专项补助经费支持深圳市7家医院建设高水平医院。全市公立医院平均财政投入占其总收入比重达32%。四是提升稳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58.6亿元,惠及企业53万户次。计提资金4L7亿元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退役军人服务,落实好特殊人群保障。五是推动完善城市功能品质。返拨各区土地出让收入分成547亿元,统筹安排土地整备资金72亿元,转移支付市级房屋征收资金114亿元,全力支持各区经济发展。推动基础设施多元化投入,轨道交通12、13号线项目引入PPP模式。严控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住房建设债务风险,支持大规模建房行动,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推进新时代十大文化设施建设,公共财政文化支出规模居广东省第一。支持平安深圳建设,足额保障扫黑除恶、应急管理、公共安全、消防救援等重点工作经费。六是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投入近300亿元推动治水由“治污”向“提质”迈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展览”时,对深圳水污染治理予以充分肯定。支持“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深圳市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投入帮扶资金45.4亿元,助力9省54县近40万贫困人口如期脱贫。严格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全市综合债务率6.63%,远低于绿色区间警戒线。
三、财政改革
一是推进综合改革试点任务。成功争取到将“先行先试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纳入《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首批授权事项清单,提前谋划境外发债各项准备工作,积极争取财政部政策支持。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方位做实做细项目库.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支出项目全部纳入评审范围,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开展市对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和自评抽查复核。市区两级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获得财政部通报表扬。三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编制2020年预算时,核减支出190.2亿元。预算执行阶段,加强资金统筹使用,通过5次预算调整、5次统筹压减.统筹33L8亿元重点投向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亟需领域。四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主动承担财政部改革任务,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和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工作。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深圳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被评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四、财政管理
深圳市财政管理工作再次获得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通报表扬和资金奖励。一是夯实财政管理基础。首次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编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优化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引导银行机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首次以市政府名义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家底。加快罚没物资处置,阳光规范的处置模式入选财政部改革案例。出台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办法,推动业务风险防范。全面推进投资评审工作,完成结决算项目审定金额约500亿元,核减约7亿元.发挥节支增效作用。二是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完善政府采购、会计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举办《民法典》《预算法实施条例》等专题学习培训。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全年完成建议提案办理105件。三是规范会计行业发展。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调研。推行会计师事务所“证照分离”、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加强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开展“有照无证”事务所专项整治。督促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监督,与行政监管形成合力。四是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上线发布“智慧财政”27个子系统,支撑943个一级项目、3.2万个二级项目运行;加快推进市区一体化建设.福田、龙华、光明、深汕财政部门完成系统全业务全流程上线实施。非税收入基本实现线上直缴,实现退付全流程电子化。全面推广应用财政电子票据,实现流程全打通、种类全覆盖、市区全应用。
(深圳市财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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