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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省
2020年,安徽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680.6亿元,比上年增长3.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84.7亿元,增长2.2%;第二产业增加值15671.7亿元,增长5.2%;第三产业增加值19824.2亿元,增长2.8%。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5.1%。进出口总额780.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333.7亿元,比上年增长2.6%。商品零售价格比上年上涨L6%。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7%。城镇新增就业66.3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8%。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103元,比上年增长6.4%。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16亿元,比上年增长1%,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3744.1亿元、一般债务收入664.7亿元、调入资金等1137.4亿元,收入合计87622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73.6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省财政对市县转移支付3101.5亿元,增长15.1%。加上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80.5亿元、上解中央等支出808.1亿元,支出合计87622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3144.6亿元,比上年下降6.8%;支出4477.8亿元,增长8.6%。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2.3亿元,比上年下降29.8%;支出51.3亿元,增长3.2%。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602.5亿元,比上年增长0.64%;支出2494.1亿元,增长12.6%。
一...
安徽省
2020年,安徽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680.6亿元,比上年增长3.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84.7亿元,增长2.2%;第二产业增加值15671.7亿元,增长5.2%;第三产业增加值19824.2亿元,增长2.8%。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5.1%。进出口总额780.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333.7亿元,比上年增长2.6%。商品零售价格比上年上涨L6%。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7%。城镇新增就业66.3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8%。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103元,比上年增长6.4%。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16亿元,比上年增长1%,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3744.1亿元、一般债务收入664.7亿元、调入资金等1137.4亿元,收入合计87622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73.6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省财政对市县转移支付3101.5亿元,增长15.1%。加上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80.5亿元、上解中央等支出808.1亿元,支出合计87622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3144.6亿元,比上年下降6.8%;支出4477.8亿元,增长8.6%。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2.3亿元,比上年下降29.8%;支出51.3亿元,增长3.2%。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602.5亿元,比上年增长0.64%;支出2494.1亿元,增长12.6%。
一、坚持生命至上,全力支持疫情防控
(一)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协调和应急保障机制,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部署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市县财政部门的会商.及时掌握并推动政策落实和资金保障等工作。抽调干部参加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后勤保障、复工复产4个组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包保督导工作。
(二)完善疫情防控政策。研究出台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健全确诊患者医疗救治政策,确保确诊患者和符合条件的疑似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医保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提请出台医疗卫生人员保障和激励措施,建立保障应急物资采购政策体系,对市县急救车辆购置给予专项补助,支持完善疫情防控期间重要医疗物资兜底采购收储体系,累计出台并推动落实涉及医疗救治、应急物资保供、援企稳岗、金融贴息、困难救助等疫情防控财政政策性文件26个。
(三)强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第一时间依规提请动支省长预备费1亿元专项用于疫情防控,紧急安排省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铺底资金4500万元,全省累计投入疫情防控经费107.8亿元。开通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绿色通道,对中央阶段性提高留用比例增加的库款,省级全部调度给县级使用,确保各地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资金充足。推动市县积极谋划195个公共卫生项目,发行使用政府债券198.7亿元,提高公共卫生能力建设。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3.2亿元,支持应急物资体系建设。加强防疫资金监管,制定应急物资采购资金保障管理办法等。
二、聚力补齐短板,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支持打赢精准脱贫收官战。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2.1亿元、比上年增长14.2%,省级增量资金全部用于贫困革命老区县和深度贫困县。全省20个国家级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99.6亿元、安排地方债券资金31亿元、市县盘活存量资金5.2亿元用于脱贫攻坚。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支持实现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全覆盖,推进实施健康扶贫政策,推动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年度任务,促进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实施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推进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在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中连续第5年获优秀等次。
(二)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级统筹安排污染防治资金49亿元,比上年增长15.2%,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下达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专项引导资金9亿元,省级统筹20.4亿元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禁捕工作。继续实施新安江流域、滁河流域和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启动实施沱湖流域生态补偿,推进实施地表水断面、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等政策。健全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渠道,参与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组建,利用市场机制支持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设立综合奖补资金,推动建设全国首个林长制改革示范区。
(三)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要求,将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引入分配因素.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统筹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和风险防控工作,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库.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评审论证工作,确保专项债券用于有一定收益的重大项目。加强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定期开展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推动高风险地区化解债务,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妥善化解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全省全口径债务风险等级由橙色降为黄色。
三、强化提质增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扩大财政有效投入。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融资功能.全年发行政府债券2329亿元,创新债券发行方式,节约地方政府融资成本。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统筹基建资金243亿元.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卫生领域建设等。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统筹拨付153.2亿元,推进铁路、公路、航运、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按照资金改基金、拨款改股权、无偿改有偿的要求,统筹拨付37.1亿元支持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建设。推广运用PPP模式,累计纳入财政部项目库项目479个、总投资5225亿元。
(二)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强化阶段性政策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年中依规将部分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年底,并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到次年缴纳,全年新增减税降费681亿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激发市场活力。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及时下达补助资金,支持提前完成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目标。省级统筹拨款28.8亿元支持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安排资金1L6亿元,支持原中央下放企业、省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三)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投入55亿元支持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创新型省份建设.推动“四个一”创新主平台、“一室一中心”创新分平台建设,支持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统筹拨付“三重一创”引导资金,支持实施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新三年建设规划,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推进科技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建设,实现省市县科技融资担保机构全覆盖.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支持5G发展、“数字江淮”等建设.推动加快数字化发展。
(四)支持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培育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中小企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推动制造强省建设.统筹拨付30.5亿元支持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品制造等,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设立1000亿元规模的制造业融资贷款财政贴息专项.助力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引擎。支持设立续贷过桥资金池.累计周转681亿元,帮助中小微企业缓解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加大财政贴息支持力度,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重点保障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116.5亿元。推动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成员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0.9%.促进“4321”新型政银担业务新增860.7亿元,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四、聚焦一体化,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一)落实财政区域支持政策。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积极争取财税政策支持,促进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省级下达专项资金19.3亿元,加快建设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推动江南、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引导激励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支持南北合作共建园区发展。综合运用财政政策,推进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和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支持“一圈五区”协同互动发展。支持48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建设,推动县域产业链和创新体系建设。完善外经贸促进政策,省级下达6亿元支持稳外贸、稳外资,推动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省级统筹拨付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资金34.9亿元,紧急拨付资金2亿元支持小麦赤霉病防控,拨付资金53.3亿元统筹实施高标准农田与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拨付补贴资金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统筹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3.2亿元支持完成“十三五”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任务,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支持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村级组织运转。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发放补贴资金386.4亿元。
(三)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拨付138.5亿元,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资源枯竭地区发展,推进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统筹拨付43.6亿元,支持公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推动黑臭水体治理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支持开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安排省级特色小镇建设资金5亿元,继续支持培育25个省级特色小镇。黄山市成功入选第一批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名单。
五、践行理财为民,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一)支持防汛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及时制定财政支持蓄滞洪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带贫脱贫若干政策、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方案,完善蓄滞洪区农业保险政策措施,建立重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统筹下达省以上资金81.7亿元。
(二)持续加大重点民生保障。用好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政策,把中央下达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全部下拨市县.增强市县财力水平,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严格压减一般性和非刚性支出.全省“三公”经费支出下降9.7%,将更多财力向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地区、受灾群众、基层一线倾斜。制定保基本民生、保基层运转工作方案,保障市县“三保”支出。全年累计投入资金1213.6亿元,支持完成33项民生工程任务。
(三)促进就业创业。统筹各类稳就业资金39.2亿元,推动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返还企业失业保险费10.9亿元,惠及企业13.1万户。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各级财政拨付贴息、6.7亿元,支持发放贷款6万笔、104.7亿元,帮扶约12万人创业就业。
(四)促进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提升。省级下达84.8亿元支持贫困县区补短板,加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拨付
249.5亿元,支持基础教育普及发展,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高校高峰学科建设,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统筹26.5亿元,支持文化强省、体育强省建设。支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改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待遇,推进智慧养老试点建设。全省投入130.6亿元,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启动建设.“安康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有序推进.智医助理系统覆盖所有基层医疗机构。
(五)深化平安安徽建设。支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进“智慧皖警”大数据实战应用体系建设,支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六、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水平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坚持把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到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提高到30%。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强省级政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及运维预算管理。开展省级专用存款账户资金专项治理,以前年度预算结转依规清理收回。配合人大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
(二)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交通运输、应急救援、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共文化等领域改革实施方案。调整土地出让收入政策,省市县按比例分享,提高省级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省级垫付65亿元,缓解市县财政资金压力。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提升市县财力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三)推进税收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安徽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拟定建议,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安徽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安徽省资源税实施细则》。有序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实施准备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省政府成立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财政与审计部门协同推进绩效管理的联动机制。省级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预算绩效指标库.遴选21个项目230亿元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公开180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和48个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规范省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完善涉企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机制,注重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省级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在全国地方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连续5年被国务院通报表扬。
(五)统筹推进其他重大改革。扎实推进全省财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省政府成立省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新增15家市县检察院财物纳入省级统一管理。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全面推进.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全面实施省级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基本实现财政票据全流程无纸化管理。
七、强化基础管理,增强财政服务效能
(一)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制定全省财政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举办全省财政法治工作培训班。对省财政791项现行有效制度开展执行力排查。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对200项财政重大决策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向省政府报备财政规范性文件23个.合法性审查率、备案率均为100%。依法办理16件行政复议和12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均得到财政部或省政府维持,行政应诉已判决案件全部胜诉。
(二)规范财政预算管理。连续5年省市县乡四级财政一体布置预算编制,继续实行“大专项(大类别)+任务清单”预算编制方式。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科学编制全省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硬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调剂事项.无大事要事急事一般不追加预算。强化预算执行通报,按月通报省直部门和市县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预算执行考核挂钩,预算执行效率进一步提升。深入推进预算公开,实现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三)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开展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资金绩效评价,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对长江流域禁捕财政补助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实施省级行政(包括参公管理)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资金核查,开展预决算公开数据核查工作,持续推进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推进内控内审工作,对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等进行全面检查。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面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按时报送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规范资产管理,通过出租、挂牌交易等方式,有效盘活闲置资产,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共上缴资产出租收入4亿元、资产处置收入5.1亿元。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全年累计收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27亿元。
(五)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深化采购制度改革,将单位自行开展的分散采购纳入政府采购平台监管,统一全省集采目录和限额标准,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清理公开采购执行中的不公平行为,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依法开展采购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查处4起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会计行业管理。建立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联系点、会计准则制度执行专家咨询库,组织全省会计业务线上培训,推进会计准则制度高质量实施。完成26万人会计初中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完成高级会计资格评审,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全面落实会计中介机构“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注册会计师注册流程,做到注册全程网办、一趟都不用跑。
(七)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强化网络安全保障,开通财政业务系统远程维护功能,加强安全监测。强化财政管理改革信息化支撑,完成全省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部署上线,稳步推进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信息管理系统一期项目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建成省财政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政务信息系统集中运维管理,有效降低运维成本。(安徽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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