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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宁波市
2020年,宁波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408.7亿元,比上年增长3.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38.4亿元,增长2.1%;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5693.9亿元,增长3.0%;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6376.4亿元,增长3.6%。三次产业之比为2.7:45.9:51.4。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5.5%。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38.3亿元,比上年下降0.7%。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9786.9亿元,比上年增长6.7%。其中:出口6407.0亿元,增长7.3%;进口3379.9亿元,增长5.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95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比上年增长3.2%,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008元,实际增长2.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132元,实际增长4.8%。
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2835.60亿元,比上年增长1.8%,占GDP比重为22.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10.84亿元,比上年增长2.9%,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53.3%,占GDP比重为12.2%,其中税收收入1257.02亿元,增长3.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42.09亿元,比上年下降1.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保持平衡。征收非税收入2134.2亿元,比上年下降4.6%,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253.82亿元,增长1.2%。市本级实现财政总收入475....
宁波市
2020年,宁波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408.7亿元,比上年增长3.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38.4亿元,增长2.1%;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5693.9亿元,增长3.0%;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6376.4亿元,增长3.6%。三次产业之比为2.7:45.9:51.4。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5.5%。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38.3亿元,比上年下降0.7%。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9786.9亿元,比上年增长6.7%。其中:出口6407.0亿元,增长7.3%;进口3379.9亿元,增长5.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95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比上年增长3.2%,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008元,实际增长2.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132元,实际增长4.8%。
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2835.60亿元,比上年增长1.8%,占GDP比重为22.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10.84亿元,比上年增长2.9%,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53.3%,占GDP比重为12.2%,其中税收收入1257.02亿元,增长3.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42.09亿元,比上年下降1.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保持平衡。征收非税收入2134.2亿元,比上年下降4.6%,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253.82亿元,增长1.2%。市本级实现财政总收入475.43亿元,比上年增长3.8%。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4.73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65.23亿元,比上年下降1.9%。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36.79亿元,完成预算的127.1%,比上年下降5.9%。加上政府专项债券收入303.29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60.71亿元、调入资金10.09亿元、上年结转260.95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2471.83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6001亿元,完成预算的99.6%,比上年下降3.1%。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84.45亿元,调出资金275.26亿元,结转下年452.1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90.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比上年增长296.6%o加上政府专项债券收入303.29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60.7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7.67亿元、上年结转83.07亿元、调入资金2.04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577.5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0.45亿元,完成预算的83.2%,比上年增长80.5%。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657.16亿元,调出资金199亿元.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4.14亿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202.15亿元,结转下年164.61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22亿元,完成预算的119%。加上上年结转0.12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01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23.35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L72亿元,完成预算的107%。调出资金9.55亿元.结转下年2.08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88亿元,完成预算的118.2%。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01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5.89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调出资金4.73亿元,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0.01亿元,结转下年L75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68.42亿元,完成预算的79%,上年结转1180.06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38.46亿元,完成预算的97.1%,结转下年1010.02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2.95亿元,完成预算的72.4%,上年结转732.82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1541亿元,完成预算的97.8%,结转下年640.36亿元。
全市转移性收入755.38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7.0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6.0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1亿元,省补助计划单列市收入7.74亿元,调入资金77.2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5.0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38.7亿元。全市转移性支出612.67亿元。其中,出口退税专项上解等上解支出92.54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7.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4.03亿元,结转下年238.7亿元。市级转移性收入686.44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7.0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01.7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19.23亿元,调入资金203.7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8.94亿元,使用结转资金25.76亿元。市级转移性支出726.98亿元。其中,上解支出92.54亿元,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264.16亿元,返还性支出8.96亿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23.62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7.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0亿元,结转下年50.3亿元。
一、防疫情促发展,助力经济合理运行
一是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做好政策落实、经费保障,全市共支出疫情防控资金14.8亿元,没有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二是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出台政策措施促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全市累计兑现惠企惠民政策资金380.9亿元。积极争取并用好中央政策资金,在全国率先推出先拨后结财政贴息政策,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宁波中心支行和借款银行实现财政贴息与信贷资金同步申请、同步受理、同步审核,企业只需要向银行提交一张申请表即可“零次跑”办理贴息申请,被财政部作为“宁波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二、促“六稳”抓“六保”,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一是稳投资稳大局。做好轨道交通第三轮、栋社机场四期、通苏嘉甬铁路、甬舟铁路等重大项目的资金筹措和保障。二是保基层保运转。抓好财政直达资金精准高效落地.第一时间分配下达中央拨付宁波市的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财政资金69亿元。力口强“三保”运行监测,建立基层预算编制事前审核机制,从源头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三是稳主体促消费。全年新增减免各项税费逾330亿元。安排发放消费券1亿元,带动居民消费超30亿元。四是稳预期保供应。出台蔬菜调度储备等财政措施,支持粮食安全和供应链稳定,确保“菜篮子”、粮油等商品稳定供应。
三、重引导强联动,创新财政支持方式
一是强化协同合作。优化国库库款分配激励机制,推动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二是撬动金融资金。利用财政资金前端引导、后端支撑,在全国创新推出财政、银行、担保三方联动的“微担通”业务模式,定向支持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鼓励银行和担保公司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优惠,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放大政策效应。创新推出全国首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数保险,建立触发即赔模式,资金放大14倍。
四、育产业固优势,保障重大战略实施
一是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制定推进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财政扶持政策,兑现“中国制造2025”资金25亿元,制定新一轮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巩固实体经济优势。支持服务业倍增发展行动,推进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加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医疗健康、工业互联网、“5G”产业、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加快打造经济增长引擎。二是支持人才和科技发展。落实创新强市战略,安排6.5亿元支持引进产业技术研究院(所)发展。加快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投入,安排资金1亿元用于甬江实验室筹建。支持核心技术研发.安排5.68亿元用于关键领域研发攻关和化解产业链断链断供风险。进一步优化人才政策.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6.76亿兀。三是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入选第二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获中央专项资金24亿元。整合资金16.7亿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品质。整合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五、兜底线补短板,加大基本民生保障
一是社保卫生方面。制定完善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对象范围。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公立医院可持续运行,补足公共卫生领域短板。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落实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二是教育文化方面。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不低于4%。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补齐学前教育短板,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资金保障,实施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行动,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快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投融资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文体服务体系。三是打好三大攻坚战。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全年拨付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7.4亿元,筹措援疆援藏资金4.9亿元。推进山海协作工程,累计出资1亿元支持丽水一宁波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项目建设。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环保专项资金2.8亿元助力打好水环境治理攻坚战。开展生态补偿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流域上下游区县(市)生态补偿机制。
六、抓落地重实效,发挥集中财力优势
一是强统筹。调整市对区县(市)财政体制,取消特殊区块的财政体制返还政策,实行全市统一的财政体制。完善土地储备出让收入征缴机制,推动组建土地开发公司,制定市级土地储备专项调度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市级固定收入范围.建立市级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制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秩序。二是理事权。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全面梳理部门事权,明确支出责任,重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城市建设维护、重大科技平台、跨区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等五大类七方面重点领域的划分改革。三是重整合。实行专项资金清单式管理,全面梳理市级财政政策和专项资金,提出保留、强化、整合、新增专项资金计划.取消无效低效资金,规范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四是促均衡。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施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预算年度收支平衡和中期平衡相衔接,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制定市对区县(市)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实现区域统筹发展。
七、推改革强智治,提升财政治理水平
一是推进“智慧财政”项目建设。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与系统技术标准,完成业务需求编写。完善以项目库为源头的预算管理机制,通过全生命周期预算管理信息、,增强预算执行的精准度,切实提高预算编审质量。二是全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坚持便民化理念,改变传统的“以票管费、以票控费”模式,建立“以票管费、电子控收”科学规范的新型财政票据管理体系,构建电子与纸质财政票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从“群众跑腿"至『‘数据跑腿”的新模式。三是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制定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加快构建切合实际、以物有所值为导向、各方主体权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政策功能作用显著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全面取消政府采购领域投标保证金,建立预付款制度,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八、强管理防风险,促进财政持续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勤俭办事业.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新增政府行政成本支出,全年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90.2亿元,“三公”经费下降26%。严格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建立定期清理机制。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健全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相结合的绩效评价体系,加快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三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财税政策,加强疫情防控资金和直达资金监管,促进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开展基层财政资金安全和扶贫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实施市级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专项监督。持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内控基本制度和10个专项内控办法。四是防范债务风险。完善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严控镇乡债务规模指导意见、债务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办法。严格落实专项行动化债措施,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依法合规将经营性资产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加快融资平台公司实体化、市场化转型,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宁波市财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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