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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吉林省
2020年,吉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311.32亿元,比上年增长2.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53.00亿元,增长1.3%;第二产业增加值4326.22亿元,增长5.7%;第三产业增加值6432.10亿元,增长0.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23.95亿元,比上年下降9.2%。全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8.3%。进出口总额1280.12亿元,比上年下降1.7%。其中:出口290.80亿元,下降10.3%;进口989.32亿元,增长L1%。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23.95亿元,比上年下降9.2%;全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2.3。全年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396元,比上年增长3.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067元,增长7.6%。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1085亿元,为预算的102.3%,超出年初预算24亿元,比上年下降2.9%。全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4127.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8%,比上年增长4.9%。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279亿元,为预算的99.6%,比上年下降
9%;加上政府一般债务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市县上解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上年结余收入等3410.8亿元,收入总计3689.8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724.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7%,比上年下降5.8%;加上政府一般...
吉林省
2020年,吉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311.32亿元,比上年增长2.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53.00亿元,增长1.3%;第二产业增加值4326.22亿元,增长5.7%;第三产业增加值6432.10亿元,增长0.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23.95亿元,比上年下降9.2%。全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8.3%。进出口总额1280.12亿元,比上年下降1.7%。其中:出口290.80亿元,下降10.3%;进口989.32亿元,增长L1%。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23.95亿元,比上年下降9.2%;全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2.3。全年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396元,比上年增长3.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067元,增长7.6%。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1085亿元,为预算的102.3%,超出年初预算24亿元,比上年下降2.9%。全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4127.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8%,比上年增长4.9%。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279亿元,为预算的99.6%,比上年下降
9%;加上政府一般债务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市县上解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上年结余收入等3410.8亿元,收入总计3689.8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724.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7%,比上年下降5.8%;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2965.1亿元,支出总计3689.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占19.6%;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3.4亿元,占2.5%;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2190.6亿元,占59.4%。省级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7%,比上年下降8.4%;加上政府专项债务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等877.9亿元,收入总计896.7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8.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4%,比上年增长43.5%;加上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调出资金、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和年终结余等848.6亿元,支出总计896.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占5.4%;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142.8亿元,占15.9%;调出资金33.6亿元,占3.8%;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669.9亿元,占74.7%。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2亿元,为预算的109.1%,比上年下降76.3%,主要是上年转让国有股权一次性收入较多,基数较大;加上中央转移性收入46.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5亿元,收入总计51.6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5.1%;加上调出资金49.3亿元,年终结余0.5亿元,支出总计5L6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7亿元,为预算的111.6%,比上年增长102%;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46.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5亿元,收入总计51.1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8.7%,比上年增长331.5%;加上调出资金49.1亿元,年终结余0.4亿元,支出总计51.1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为上年的92%;加上滚存结余收入1121.6亿元,收入总计2736.6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1L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3%,为上年的100.3%。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025.4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7L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5%,为上年的205%;加上滚存结余收入507.8亿元.收入总计1479.1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17.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2%,为上年的236.7%。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61.5亿元。
一、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一)强化资金和政策保障。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动用预备费等机动财力,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需求;制定资金保障应急预案,妥善调度资金,开辟资金拨付和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牵头研究制定25项政策,构建疫情防控财政保障政策体系。全省筹措拨付疫情防控资金88.5亿元.为医疗救治、人员补助、物资采购等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全方位支持复工复产。明确财政支持复工复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提供担保费补贴和贷款贴息、、减免房屋租金、社会保险费减免缓降返等方面政策。为2.5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32亿元,惠及职工148万人。鼓励保险机构推出复工复产专属保险,保障范围覆盖省内1000家中小微企业。
二、支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一)保基层运转。健全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统筹使用机制和县级“三保”年度预算安排审核备案机制,集中支持困难市县加强“三保”保障,切实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二)保基本民生。筹措拨付困难群众救助、价格临时补贴、赈灾救灾等补助资金54.7亿元,支持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受灾群众灾后安置、住房重建、农作物抢收等工作;筹措拨付各项养老保险补助资金384.6亿元,落实基本养老保险财政兜底保障职责。
(三)保居民就业。筹措拨付就业创业等相关资金25.5亿元,支持重点群体就业、省级创业基地建设、职业技能培训等。
(四)保市场主体。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299亿元。安排重点产业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5.3亿元,支持企业脱困发展。筹措拨付资金4.9亿元,支持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全年拉动销售额35.3亿元。
(五)保粮食安全。筹措安排资金171.6亿元,支持黑土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实施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和产粮(油)大县奖励等政策,对六大粮油作物和主要农产品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六)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筹措安排23亿元,支持外经贸健康发展、推动全省跨境电商快速发展。
三、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
(一)全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强化政府法定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严控高风险市县新增债务限额。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争取建制县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加大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督导各地做好债务风险防控,避免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二)加大精准脱贫投入力度。筹措拨付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4亿元,比上年增长21.2%,持续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15个贫困县整合资金38.5亿元,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三)大力支持污染防治。筹措拨付生态环保资金123.4亿元,重点支持辽河、饮马河、查干湖流域水污染治理;扎实推进长白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在财政部2020年第二批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中获得良好等次;支持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1800万亩,习近平总书记到吉林视察期间.对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扩大有效投资。筹措拨付重大项目建设资金435.6亿元,支持敦白等铁路工程、长春至太平川等多条高速公路、中部城市引松供水二期等重点水利工程等建设,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和安全饮水,助力数字吉林等其他社会事业发展。
(二)支持创新驱动。筹措拨付资金16.7亿元,重点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国内国际科技合作,筹建国家半导体激光技术创新中心等。
(三)推进改善营商环境。加大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和跟踪问效.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兑现到位。
(四)运用市场化手段支持经济发展。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全年新增出资14.9亿元,设立子基金9支.撬动社会资本65.2亿元,主要支持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转型升级、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主板上市。以股权投资方式解决PPP项目融资难题,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扶持、引导和增信作用。切实加强财政对外投资形成资产的运营管理,充分发挥资产管理平台作用。
(五)支持乡村振兴。筹措拨付资金29.6亿元,支持提高农业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机械化建设水平,支持开展美丽乡村提档升级,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筹措安排农业担保费补助和贷款贴息资金L5亿元,缓解农业适度规模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六)支持服务业转型。筹措安排资金3.5亿元,重点支持冰雪旅游、商贸流通、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及养老服务发展等。
五、支持社会事业发展
(一)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拨付资金526.7亿元,支持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健康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特色发展、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拨付资金300.2亿元.支持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重大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520元提高至550元。
(三)支持文体传媒事业繁荣发展,拨付资金7L9亿元.支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
(四)落实优抚对象等人员相关待遇和退役军人安置政策。筹措拨付资金50.1亿元,保障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等人员的权益。
(五)支持改善群众居住生活条件。筹措拨付25.7亿元.支持吉林省公租房保障、城市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长春市住房租赁市场建设。
(六)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筹措资金,落实经费保障责任。吉林省作为全国财政系统两个优秀代表之一,被财政部推荐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省级预算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平均压减20%,财政专项资金规模比上年压减41.1%。
(二)切实发挥资金有效作用。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完成366亿元直达资金的分配和拨付,通过全流程监控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三)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部门整体支出、重点支出政策和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初步构建全方位绩效管理格局,实现了“省级在2020年底基本建成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总体目标。
(四)有序拓展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成省以下科技、教育、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公共文化等领域改革。
(五)进一步推动财政大内控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对重要工作、重点流程、关键节点的监督制约体系,建立内控考核与评价指标体系.切实提高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和约束力。(吉林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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