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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宁省
2020年,辽宁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115亿元,比上年增长0.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84.6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9400.9亿元,增长1.8%;第三产业增加值13429.4亿元,下降0.7%。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60.9亿元,比上年下降7.3%。全年进出口总额6544亿元,比上年下降9.9%。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1.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4。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55.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口径下同)的99.1%,比上年增长0.1%。其中:税收收入1879.1亿元,完成预算的95.2%,下降2.6%;非税收入77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9.9%,增长7.4%。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14.1亿元,完成预算的94.1%,比上年增长4.7%。省对下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2188.7亿元,比上年增长7.9%。全省财政保持收支平衡。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35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比上年增长8.8%。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618.2亿元,完成预算的87.2%,比上年增长44.6%。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7.2亿元,完成预算的112.4%,比上年下降39.4%。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9.6亿元,完成预算的
97.8%,比上年下降62.7%。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082.8亿元,完成预算的99.8%.比上...
辽宁省
2020年,辽宁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115亿元,比上年增长0.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84.6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9400.9亿元,增长1.8%;第三产业增加值13429.4亿元,下降0.7%。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60.9亿元,比上年下降7.3%。全年进出口总额6544亿元,比上年下降9.9%。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1.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4。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55.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口径下同)的99.1%,比上年增长0.1%。其中:税收收入1879.1亿元,完成预算的95.2%,下降2.6%;非税收入77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9.9%,增长7.4%。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14.1亿元,完成预算的94.1%,比上年增长4.7%。省对下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2188.7亿元,比上年增长7.9%。全省财政保持收支平衡。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35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比上年增长8.8%。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618.2亿元,完成预算的87.2%,比上年增长44.6%。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7.2亿元,完成预算的112.4%,比上年下降39.4%。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9.6亿元,完成预算的
97.8%,比上年下降62.7%。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082.8亿元,完成预算的99.8%.比上年增长2.4%。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111.2亿元,完成预算的96.9%,比上年增长5.1%。
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省各级财政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70.8亿元,对存在困难的市县予以资金调度等支持,确保人民群众不因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出台积极应对疫情的财政措施:筹措资金3.9亿元,支持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治能力;认真落实省政府应对疫情的25条政策中涉及财政方面的政策,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支持交通运输、文旅、住餐等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疫情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近720亿元,安排贴息资金近1亿元,支持企业获得优惠贷款64.4亿元;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515.7亿元中央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开启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快捷便利。
(二)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全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121亿元(含列入社保基金的养老金缺口补助290亿元,不含返还性收入),比上年增长36.1%。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增长56%,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长14.6%,阶段性财力补助增长6%。挖潜增效盘活存量,进一步加强结转资金管理,积极盘活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准配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省盘活存量资金492亿元。同时,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全省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227.8亿元,压减比例60.1%。争取新增债务限额506亿元,比上年增长143.3%。
(三)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发挥创新引领作用。筹措资金6亿元,支持产业优化升级。筹措资金8.8亿元.促进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筹措资金3.8亿元,支持辽宁实验室和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建设。安排省级人才专项资金4.7亿元,用于支持“兴辽英才计划”等。二是支持扩大社会需求。安排基建资金143亿元,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重大工程建设投资力度。发行新增债券410亿元,支持沈白高速铁路等226个项目建设。筹措资金118亿元,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专项资金0.5亿元,支持开展促销费系列活动,拉动发放各类消费券等补贴5.5亿元以上。筹措资金6.3亿元,支持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三是打好财政金融“组合拳”。规范和改进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财政资金放大4.7倍。大力推广规范PPP模式,新增入库项目投资额约430亿元。设立再担保体系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支持辽宁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沈阳等五市科技担保公司共开展再担保及担保业务4.6万笔.业务金额178.1亿元。安排贴息资金1.6亿元,带动新投放创业担保贷款约55亿元。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对32户符合条件的企业拨付奖励资金1.1亿元。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融资贷款,对92户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拨付奖励资金1亿元。
二、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支持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筹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4.1亿元,对10个省级深度贫困县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系数额外提高5个百分点。安排省级资金0.8亿元,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医疗补充保险。二是持续推动改善生态环境。筹措资金56.2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筹措资金33.9亿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三是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指导高风险县区完善“一地一案二多渠道化解存量债务,搭建“银政企”对接平台。实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争取中央养老金补助达1529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1142.8亿元,保障到期债券本金足额偿还,确保不发生债券违约事件。做好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争取中央专项债券96亿元支持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四是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建立重点关注地区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监督问责等工作机制和专人专区调度监督网络。设立工资专户,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全部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筹措下达县级财力性转移支付529.9亿元,超过上年30%以上,重点向“三保”压力大的地区倾斜。财政国库资金留用比例提高7个百分点,比国家规定高2个百分点,新增资金全部留给县级使用。
三、助推农业农村发展
一是支持农业提质增效。筹措资金127亿元.推动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235万亩,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推进种植结构调整。筹措资金12」亿元,加大产粮油大县奖励力度。筹措资金11亿元,建立完善绿色农业补贴制度。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9.9亿元,提供风险保障619亿元。筹措资金3.5亿元,支持生猪稳产保供。二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筹措资金
5.4亿元,扶持1100余个行政村壮大农业特色产业。筹措资金49.5亿元,支持新建、改造农村公路7371公里,建设“一■事一■议"村内道路6595公里,建设美丽乡村413个。筹措资金11.5亿元,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16连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08元提高至『113元。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08元。筹措资金52.2亿元,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生活补助标准。发放补贴3.4亿元,落实价格补贴阶段性提标政策,惠及困难群众841.4万人次。筹措资金2.1亿元.对136万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施社会化管理。省属国有企业股权补充社保基金划转工作基本完成。二是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筹措资金86.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0元。筹措资金23.7亿元,支持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74元。筹措资金27亿元,用于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三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筹措资金39亿元.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筹措资金22亿元,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筹措资金3.2亿元.帮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普惠性幼儿园渡过难关。筹措资金27.5亿元,支持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以及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筹措资金0.3亿元,落实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津贴政策。四是推动其他社会事业发展。筹措资金1L7亿元,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发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筹措资金3亿元,推动旅游产业复苏发展和提质升级。筹措资金62.8亿元,支持35.8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发放9万户公租房租赁补贴。
五、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完成教育、科技、交通运输等相关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总结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经验。兑现2019年乡镇增量收入返还激励资金15.5亿元。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组建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积极助推金融风险化解工作。二是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省本级和沈阳、大连、盘锦、朝阳等四市已经建成,相关业务按国家标准全面上线规范运行。建立涵盖法定标准、固定标准、暂定标准的支出标准分类体系,部门预决算实现在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双公开。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建立辽宁省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缴费平台。三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探索开展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研究制定辽宁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省财政对55个新增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559个省直预算单位和306个项目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并实施双监控;3120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25个项目实施重点评价和中期评价。四是增强预算执行监督力度。发挥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作用,严格履行预算调整报批程序。落实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要求,向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国有资产情况。积极做好审计整改工作。重点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财税政策落实、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直达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制定内控考核评价办法,健全内控结果应用机制。五是强化财政政策研究。组织完成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等49项政策研究报告,提出303项政策建议。其中,转化为省委省政府政策措施、获省级领导批示53项,转化为财政厅制度办法、应用到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118项,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和网站宣传72项。(辽宁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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