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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北省
2020年,河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206.9亿元,比上年增长3.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80.1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13597.2亿元,增长4.8%;第三产业增加值18729.6亿元,增长3.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9%。进出口总值完成4410.4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出口总值2521.9亿元,增长6.4%;进口总值忌882亿元,增长15.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2705.0亿元,比上年下降2.2%。按经营单位所在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0268.8亿元,增长0.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完成2436.2亿元.下降11.2%o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1%。其中,城市上涨2.0%,农村上涨2.2%。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26.5亿元,比上年增长2.3%。其中:税收收入2527.3亿元,下降3.9%;非税收入1299.2亿元,增长17.2%。
分级次看:省级收入661.7亿元,下降12%;地市收入3164.7亿元,增长5.9%。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22.8亿元,比上年增长8.6%。省
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2822.9亿元,比上年增长19.5%。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65亿元,比上年下降4.6%。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82.1亿元,比上年增长19.6%。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8.3亿元,比上年增长45.2%。全省...
河北省
2020年,河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206.9亿元,比上年增长3.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80.1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13597.2亿元,增长4.8%;第三产业增加值18729.6亿元,增长3.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9%。进出口总值完成4410.4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出口总值2521.9亿元,增长6.4%;进口总值忌882亿元,增长15.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2705.0亿元,比上年下降2.2%。按经营单位所在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0268.8亿元,增长0.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完成2436.2亿元.下降11.2%o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1%。其中,城市上涨2.0%,农村上涨2.2%。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26.5亿元,比上年增长2.3%。其中:税收收入2527.3亿元,下降3.9%;非税收入1299.2亿元,增长17.2%。
分级次看:省级收入661.7亿元,下降12%;地市收入3164.7亿元,增长5.9%。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22.8亿元,比上年增长8.6%。省
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2822.9亿元,比上年增长19.5%。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65亿元,比上年下降4.6%。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82.1亿元,比上年增长19.6%。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8.3亿元,比上年增长45.2%。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亿元,比上年增长7.9%。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97.4亿元,比上年增长-17.9%;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200.9亿元,比上年增长-9.1%。
一、迅捷有力抗击疫情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力强化资金保障,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第一时间设立省级专项资金,开通资金拨付和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确保就诊患者不因医疗费用而影响就医,确保医疗机构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全省投入防疫资金72.6亿元、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等相关资金62.6亿元,保障抗疫物资和设备购置,保障确诊和发热患者及时救治,提升公共卫生和医疗基础设施能力水平。全面加强政策保障,省级先后制发减轻患者费用负担、提高防治人员待遇、推进援企稳岗等政策文件20余件,明确发热患者核酸检测费用全部由省市政府承担,为做好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撑。
二、大力助推经济发展
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省落实减税降费规模为1608.5亿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纾困发展。累计获得中央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3677.1亿元。用足用好政府债券工具.财政部下达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268亿元;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398亿元,排全国第二位;全年发行政府债券3000亿元,支持3300多个重点项目建设。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全省新增签约落地项目49个.投资额454亿元。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合力,拨付财政优惠贷款贴息资金7344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向77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59.9亿元;落实省以上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1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1250亿元。管好用好直达资金,省级制定3项管理办法,建立专门监控系统和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分配下达769.6亿元资金,落实项目4.7万个。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台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10项财政政策措施,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统筹相关资金56亿元,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等系列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和去产能任务落实;及时兑现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10条财政政策奖励资金15.7亿元,激发县级抓财源、促发展的内生动力;落实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2L7亿元,着力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县域创新能力提升等;落实财政资金8亿元,推动开发区和商贸流通业发展.全省经济发展动能不断增强。
三、全面保障大事攻坚
聚焦办好“三件大事”。一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北京市正式签署大兴国际机场运营期收入分享协议,创新发行京津冀协同发展专项债券162.5亿元,重点支持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等项目建设;落实京津冀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获得中央奖励和京津补偿8.8亿元;多方筹措省以上资金297.4亿元,支持高铁、公路、机场、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全力推动财政部支持雄安新区财税政策落实落地。完成雄安新区托管乡镇收支基数核定工作,下达各类补助资金212亿元、政府债券资金398亿元、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00亿元,支持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和白洋淀及周边生态环境治理。三是支持筹办北京冬奥会。统筹落实相关资金180.6亿元,保障76个冬奥项目全部完工,促进筹办工作顺利开展和当地经济发展。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省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69.7亿元,比上年增长26.5%,高于国家补助河北省专项扶贫资金增幅15.2个百分点;出台7项政策支持扶贫企业复工复产.有效缓解贫困群众务工难问题;各级财政出资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救助基金,支持做好致贫返贫帮扶工作;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建立27项整合资金台账和支持深度贫困县10项财政政策落实台账,促进资金精准使用。聚焦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统筹各级资金367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其中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资金规模位列全国第一,创新完善冬季清洁取暖财政补贴政策,11个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资金绩效评价均获优秀等次;统筹省以上资金11.2亿元,支持超额完成营造林800万亩任务。
四、持续改善民生福祉
全省民生支出7367.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7%,比上年增长9.7%,国家和省各项民生政策得到较好保障。多方筹措省以上资金427.8亿元,支持20项民生工程如期完成「省级统筹下达就业创业补助资金28.4亿元,全面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拨付省以上贴息资金9890万元,撬动创业担保贷款32.9亿元,比上年增长36%,直接扶持L96万人自主创业.带动5.1万人实现就业。全省教育支出1594.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超过1/6,实现“两个只增不减”目标。其中:投入省以上资金29亿元,新改扩建幼儿园307所、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校舍48万平方米;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50元.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全覆盖;筹集省以上资金6.5亿元,支持中职院校质量提升工程、高职院校创新行动计划等.10所院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落实资金3.5亿元,支持燕山大学“双一流”建设和河北大学部省合建。全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2.6亿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媒体发展和体育强省建设。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6.8亿元,增长14.7%。其中:拨付省以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7亿元,投入省以上资金57.2亿元用于退役士兵、军转干部等安置;全面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建立各级责任和缺口分担机制,确保全省376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完成符合划转条件的70户国有企业、385.5亿元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全省卫生健康支出811.1亿元,增长16.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20元提高到550元。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资金105.8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等.拨付资金27.5亿元支持生猪稳产保供、奶业振兴、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生态建设,落实省级资金18.9亿元集中支持按期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扶持1500个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提高村“两委”干部基础职务补贴标准。
五、纵深推进财税改革
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经验向有关省市推广,积极推进预算法实施条例落实;坚持省市县协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在财政部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扎实推进分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公共文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领域改革方案,与中央改革保持同步。资源税改革顺利实施,提前开展消费税、契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改革调研谋划。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在省市县同步推进.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薪酬管理新机制初步建立。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出台。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管理改革持续深化,全省有L5万家预算单位、67.8万人注册平台。
六、有效防控财政风险
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创新出台《河北省政府债务管理职责分工办法》,建立起政府债务管理“1+10”制度体系;落实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年度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在全省开展隐性债务变动统计和自查自纠,将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指标纳入省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体系,压实市县政府责任;组织发行再融资债券732亿元,有效缓解各级偿债压力,全省政府债务到期本息全部按时足额偿还.政府债务风险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制定保基层运转专项工作方案,加强常态化运行监控,对全部168个县(市、区)实行“三保”支出预算事前、事后双审核,建立“月报告+月报表”监控模式,进一步加大财力下沉,累计下达省以上转移支付3767亿元,比上年增长27.9%,在县级全面启用财政工资专户,基层运转总体保持平稳。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扎实开展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27项、涉及资金900多亿元,对66项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262亿元扶贫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加强结果应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
七、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坚持运用法治方式谋划推动财政工作。制定印发《2020年财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省财政法规知识竞赛,增强财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完善依法理财机制,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程序,打造标准化流程,相关做法向全省推广。持续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启动3项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完善政策文件9类130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围绕助推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保障会计法规制度有效执行。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管,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着力打造阳光财政,连续三年省级政府预算、所有部门预算在省人代会批准当天全部公开。与河北省审计厅和财政部河北监管局等部门加强配合.建立定期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形成监管合力。(河北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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