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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会计管理工作
2020年,会计管理工作围绕加强财会监督,推进会计法治建设,不断完善会计准则制度体系,深入开展审计质量专项整治,持续强化
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服务会计审计行业发展,取得积极效果。
一、加强财会监督
(一)加快修订《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充分体现加强财会监督的相关要求,将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制度、提高准则制度刚性约束、突出单位实际控制人法律责任、较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等纳入《会计法》修订内容。推进《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加大会计师事务所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处罚等。
(二)加强资本市场会计审计监管。一是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资本市场业务由资格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完成备案系统建设,实现与证监会备案系统双向互推,截至年底已有54家事务所完成备案并予以公告。二是推出提高审计质量10项配套改革措施。三是密切关注证券市场审计动态,及时叫停不具备能力的小型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部分小型事务所已经退出。四是紧密关注瑞幸咖啡等做空中概股事件,梳理中概股企业情...
会计管理工作
2020年,会计管理工作围绕加强财会监督,推进会计法治建设,不断完善会计准则制度体系,深入开展审计质量专项整治,持续强化
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服务会计审计行业发展,取得积极效果。
一、加强财会监督
(一)加快修订《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充分体现加强财会监督的相关要求,将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制度、提高准则制度刚性约束、突出单位实际控制人法律责任、较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等纳入《会计法》修订内容。推进《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加大会计师事务所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处罚等。
(二)加强资本市场会计审计监管。一是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资本市场业务由资格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完成备案系统建设,实现与证监会备案系统双向互推,截至年底已有54家事务所完成备案并予以公告。二是推出提高审计质量10项配套改革措施。三是密切关注证券市场审计动态,及时叫停不具备能力的小型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部分小型事务所已经退出。四是紧密关注瑞幸咖啡等做空中概股事件,梳理中概股企业情况.研判可能风险。五是出台《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切实提高审计质量的实施意见》,推进资本市场审计业务平稳运行,确保“放得下,管得住”。六是严厉查处与打击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市场关注度高的康美药业与康得新案件.约谈相关事务所。对因执业质量两年受到2次行政处罚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实地核查,依法给予处理。
(三)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管理。一是促进解决制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提升的突出问题,推动改进银行函证工作,促进银行函证数字化。持续推动事务所提升审计质量,引导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二是稳步研究推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评估工作.印发事务所质量管理系列准则,促进形成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协同发展格局。三是开展专题研究,对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关心的法律责任、执业风险、资质管理、培育优质会计师事务所等逐个深化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回应审计实务问题。实时征集审计实务问题,针对收入、货币资金等审计高风险领域及薄弱环节,及时出台审计准则问题解答,进行业务指导。五是召开持续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座谈会.对持续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做出部署。六是举办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培训班.对全国省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人员和从事证券业务事务所主要负责人进行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提高行业行政监管水平,促进提升审计质量。
二、推进会计标准建设
(一)推进政府相关标准建设实施。一是制定发布《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3号》《<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进一步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会同交通运输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为提升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提供有力指导。二是制定发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藏传佛教寺庙会计核算暂行办法》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进一步明确非营利组织及专项基(资)金有关经济业务和事项的会计处理。三是针对政府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开展5项政府会计相关问题课题研究并顺利结项。研究起草《事业单位成本核算指引一公立医院》《中国共产党党费会计制度》《职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并做好《工会会计制度》修订工作.及时规范专项业务的会计处理,促进有关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更好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四是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面向中央部门、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班,深入宣讲最新政策,指导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标准实施。
(二)推动企业会计标准建设实施。在企业会计标准建设方面,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保险合同》,进一步完善保险合同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提升保险公司会计信息可比性,促进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配套制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等准则应用指南.研究制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一油气管网行业》,梳理并汇编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解决企业相关会计实务问题。在企业会计标准实施方面.一是建立准则实施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准则应用案例等实务指导工作力度,推动企业会计准则高质量实施。联合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召开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部门联席会议,明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组织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召开技术联络小组会议,加大问题收集频次,及时跟踪收入、金融工具、租赁等新准则实施情况,加大准则应用案例、实施问答、网民问题答复等会计实务指引工作力度,及时指导解决会计准则实施中的问题。二是开展针对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保险准则相关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推动新金融工具准则稳步落地实施.形成与监管部门共同推动准则实施、维护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合力。三是举办企业会计准则高质量实施工作线上培训,累计浏览量(含回放)174万余人次。四是持续跟踪会计准则实施情况,组织开展上市公司年报分析,监控新金融工具、租赁等准则实施情况,跟踪上市银行上半年业绩及减值计提情况.以及国内外新金融工具、租赁等准则修订和实施动态,并形成多篇研究报告。
(三)促进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一是做好对上市公司上年执行企业内控规范情况的监测分析,形成相关信息快报、内控执行蓝皮书、关注案例清单等。二是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制工作,对全国100家中央部门和37家省级财政部门报送的55万份上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深入分析,并起草相关分析报告。
(四)推动信息化标准建设和应用。一是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及时规范电子会计凭证的报销入账归档工作,持续推进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适应新形势下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发展需要,并防堵风险漏洞。二是推进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制定和实施,根据收入、租赁、金融工具等准则的修订对通用分类标准进行修订,并与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发布2018版国资委财务监管报表XBRL扩展分类标准的通知》,同时深入研究可视化可扩展商业语言技术规范,促进企业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信息化和会计信息标准化水平。三是起草制定银行审计函证数据标准,印发《关于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升会计审计信息化水平,方便市场主体操作,防范控制审计风险。开展银行回单入账数据标准的研究制定,组织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数据增信标准的制定,引导推动会计审计工作数字化转型。
(五)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一是充分发挥我国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监督委员会、受托人等治理结构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咨询委员会等咨询机制中席位的作用,在任命受托人副主席、遴选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确定基金会长期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上积极发声,成功推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咨询委员会新任委员1名,维护我国在会计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二是组织第二届“一带一路”国家会计准则合作论坛和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积极参加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咨询委员会、会计准则咨询论坛、新兴经济体工作组、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施工作组、联合国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亚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可扩展商业语言国际组织等各类会议,反馈中方专业意见,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三是加强多双边会计交流合作,持续深化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持续等效机制,完成2020年度两地会计准则持续趋同评估,开展中瑞、中英会计准则等效互认磋商,发布《财政部关于中英会计准则等效的公告》,为推动会计资本市场开放奠定制度基础。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会计审计服务对外开放相关工作。涉及区域合作伙伴关系(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中国-柬埔寨自贸协定,世贸组织对欧盟、澳大利亚、日本、泰国贸易政策等审议事项,作为会计服务领域主管部门,就开放承诺等与外方交换意见,维护我国行业利益.营造公平互惠的政策环境。五是持续做好对新冠肺炎疫情租金减让、基准利率改革、报表列报、商誉减值、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等国际准则的意见反馈工作。
三、培养会计人才
(一)做好高端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一是启动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项目,选拔242名学员。二是招收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期30名学员,并组织第一、二期学员进行集中和分散培训。三是开展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相关工作,做好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第十五次联合集中培训和毕业活动.125名学员顺利毕业。四是继续做好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2020年度培训约11000人,指导各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等做好日常培训的组织管理,下达2021年度培训任务。五是稳步实施会计名家培养工程,督导处于培养期间的40名专家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有序开展活动.对2016年入选的10名培养对象完成结项鉴定。六是配合做好财政部会计人才库建设工作,研究提出267名入库建议名单。七是指导会计教指委秘书处编写有关教材、制定系列文件,做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
(二)推动理论研究。一是组织会计界以及法律界专家围绕《会计法》的修订座谈,吸纳各方关于全面强化财会监督效能、适应信息化发展的意见建议。二是组织开展财会监督课题研究,内容涵盖财会监督的历史演变与作用机理、发展模式以及加强财会监督的法律实现路径等。三是关注会计学科教育与学科建设,筹备会计申报管理学门类一级学科,组织专家对学科升级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研究,形成论证报告。四是创新学术会议召开方式,中国会计学会围绕“新时代会计治理创新”“政府会计改革与新发展”等主题,召开各类学术会议11场.近20万人次线上参与。
(三)做好会计人员日常管理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完善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完成680万会计人员的信息采集。二是组织做好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组织完成约580万人参加的全国统一考试。三是配合《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实施,办理完成1家境外会计组织申请.加强对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代表机构的管理。
四、优化营商环境
(一)做好电子证照工作。按照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有关工作部署,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代理记账行政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试点改革,并同意在自贸区取消代理记账行政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行政审批改为备案。在全国范围推广代理记账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代理记账机构达到65000余家,会计师事务所(不含分所)达到8600家。制定代理记账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相关电子证照技术标准.报国务院电子政务办审核批准,推动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工作。
(二)优化行业管理系统。加快对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结合行政审批改革和行业管理模式的转变,进一步优化功能模块,并实现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地方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共享,提高监管效能。
(三)推动会计服务开放。统筹会计服务市场开放政策措施,配合做好各类特殊开放区域建设工作,支持地方建设发展。就新设湖南、安徽自贸试验区,上海自由贸易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制度体系.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工作中有关开放政策和具体诉求研提意见,就重点问题及时跟进沟通。印发《财政部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支持北京自贸区建设。
(四)解决行业发展实际问题。一是主动服务.为行业纾困,为企业减负。在深入调研、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提出年报审计适当延期,稳定企业和投资者预期,研究应对疫情对企业编制2019年年报的影响,与监管机构协调统一监管口径,指导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会计实务,保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加大“一网通办”“全程电子化”工作力度,落实行政审批“零见面”要求;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并配套发布应用案例,简化承租人和出租人对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会计处理,大幅减轻企业会计实务的复杂性和工作量,为企业给予租金减让提供便利,助力国家相关政策落地,及时回应实务界的诉求。二是为会计人员助力纾困。适时调整会计资格考试时间和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训项目实施进度,鼓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线上培训。统筹协调推进对贫困地区基层人员的培训工作,推出基于互联网的免费“线上学习”应急方案;中国会计学会全额减免湖北省所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会费.发布《抗击疫情的“五个做到”倡议书》和《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召开学术会议的指导原则》等.加强疫情期间的防控指导。三是推动管理会计在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开展对上市公司数据分析和对个别行业的深度调研,针对疫情影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形成调研报告和上报信息,提出政策建议.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财政部会计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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