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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工作
2020年,财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为实现生态明显改善提供了坚强保障。一、突出改革创新,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一)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出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救援三个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适当加强中央在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事权,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推动地方结合省以下财政体制等实际.合理划分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二)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大投入,强化财政支持政策。安排资金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点区域燃煤锅炉及工业窑炉治理等,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支持林业草原生态环境修复,有效增加碳汇;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有关举措...
财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工作
2020年,财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为实现生态明显改善提供了坚强保障。一、突出改革创新,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一)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出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救援三个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适当加强中央在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事权,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推动地方结合省以下财政体制等实际.合理划分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二)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大投入,强化财政支持政策。安排资金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点区域燃煤锅炉及工业窑炉治理等,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支持林业草原生态环境修复,有效增加碳汇;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有关举措,研究明确基金来源渠道,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在财政政策支持下,碳强度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森林蓄积量增长等主要约束性目标提前完成,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
(三)深入开展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探索“两山”理论实现路径,继续推动横向和纵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系统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会同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和国家林草局出台《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地方加快签订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协议;继续实施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加快推动形成长江大保护格局。实施森林、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促进提高森林、湿地生态功能,更好地提供生态产品。
(四)建立中央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制度。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中央财政安排的能形成实物工作量的生态环保资金.原则上均需编报项目,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管理。推动地方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加强项目储备,夯实项目实施基础,加快财政预算执行,避免“资金等项目二发挥好财政资金效率和效益。
二、突出加大投入,提升财政资金保障能力
(一)强化财政保障支撑作用。把支持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聚焦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难点,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投入4248亿元,比2019年增加131亿元。
(二)推动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推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设立,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募资885亿元,超额完成募资目标,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出台《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鼓励地方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建立健全土壤治理资金多元化筹措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内涵、性质和收支管理,推动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规范化,强化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保障。
(三)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出台或修订资源环境领域多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把预算安排、资金分配、资金使用、执行监控、绩效管理等关键环节,推动资金管理与重点任务落实、体制机制创新、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有机衔接,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三、突出重点难点,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扩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范围,将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共43个城市纳入试点,试点城市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农村散煤改造完成约2500万户。支持重点区域开展工业污染深度治理、移动源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实现超低排放的煤电机组约9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86%,淘汰小型燃煤锅炉22万台.完成4万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推动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
(二)支持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良好水体和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地下水环境保护修复等工作,资金分配重点向长江、黄河等流域倾斜,支持洱海、岱海、呼伦湖、三峡水库等重点湖泊水库落实生态保护修复和治理。完成899个县级水源地3626个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完成长江、渤海入河(海)排污口排查。
(三)支持打好净土保卫战。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原则,重点支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0余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实施。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顺利完成.布设详查点位56万个,采集样品70万件,进一步掌握农用地污染现状;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完成全国11.4万家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基础信息调查和风险筛查。强化风险防控,支持耕地周边污染源治理工程120多个,实施历史遗留废渣清理项目500余个,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四)深化农村环境“以奖促治”。重点支持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工作,资金分配突出绩效结果运用。贯彻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要求,按照确保本年度专项资金可用于贫困县资金规模不少于上一年度的基本原则,保障贫困县脱贫攻坚资金需求,加快补齐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短板。
四、突出系统治理,推进重点生态保护修复
(一)支持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继续支持内蒙古乌梁素海流域、河北雄安新区、西藏拉萨河流域等10个山水
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推动试点地区统筹自然生态各要素,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二)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重点支持国家战略涵盖的京津冀周边、
汾渭平原、黄河流域、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修复治理,实施受损山体和地表植被恢复、废弃土地复垦利用,改善区域生态状况和人居环境,逐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
(三)支持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继续支持辽宁丹东.山东青岛等10个沿海城市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实施岸线、岸滩和海岛海域整治修复,有效改善近岸海水水质;继续支持环渤海三省一市开展“渤海综合治理二加强渤海生态修复和入海污染源治理,推动渤海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取得显著成效;支持红树林保护和修复,实施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发挥生态系统防潮御浪、固堤护岸等减灾功能,推动提升海洋灾害防治能力。
(四)完善林业草原政策支持体系。支持天然林保护全覆盖、退耕还林还草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防沙治沙,完善生态护林员政策,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和野生动物保护等,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支持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大力推动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
(五)支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引导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安排资金支持生态基础较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省份先行开展试验区建设,主要用于生态修复、环境治理、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创新示范等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密切相关的任务。指导福建、江西、海南、贵州等省和厦门市围绕开展试验区建设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出台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方案,积累经验。
五、突出人民至上,健全财政应急保障机制
(一)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设立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与其他渠道资金合力支持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9项重点工程建设,有效提升自然灾害防御能力.经受住了2020年严重洪涝灾害等考验。
(二)全面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整合设立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灾区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并建立资金快速核拨机制,提高资金时效性。支持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强化经费保障,提高队伍应急救援能力。
(三)支持重大灾害恢复重建工作。健全中央统筹指导、地方履行主体责任、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机制。统筹安排510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2020年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省区恢复重建工作,促进灰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保障灾区人民温暖过冬。
(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工作。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力以赴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及时印发加强污染防治资金管理的通知,下达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支持湖北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开展应急监测和污染处置。加快其他污染防治资金下达,充分考虑疫情影响,向湖北等疫情严重的地区倾斜,支持刘琼防治工作短板和推动复工复产。
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同比上升8.5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比例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十三五”期间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累计下降24%;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04%,人工林面积稳居全球首位,沙化土地防治成为全球典范,典型生态系统和旗舰物种纳入保护范围,生态产品供给明显增加.生态系统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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