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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年,财政部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加大投入、聚焦重点、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坚决扛起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
一、突出政治引领,增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深入学习领会,强化理论武装。财政部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部党组多次召开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污染防治相关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科学把握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研究部署财政支持政策措施,不断增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积极主动作为,强化政治担当。财政部坚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作为基本政治规矩,切实担负起财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支持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聚焦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难点,积极构建...
财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年,财政部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加大投入、聚焦重点、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坚决扛起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
一、突出政治引领,增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深入学习领会,强化理论武装。财政部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部党组多次召开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污染防治相关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科学把握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研究部署财政支持政策措施,不断增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积极主动作为,强化政治担当。财政部坚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作为基本政治规矩,切实担负起财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支持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聚焦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难点,积极构建有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印发《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强化财政保障支撑作用。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要求,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
(三)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财政部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和重大政策举措。及时印发《财政部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财政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年度任务、目标要求和时间安排;督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标对表.对重点任务进行台账管理,通过季度调度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纳入台账管理的财政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共185项.全部完成的81项,完成阶段目标并长期坚持的104项。
二、突出重点难点,强化财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保障作用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环境保护该花的钱必须花.该投的钱决不能省。要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将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放在重要位置优先保障。2020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资金4248亿元,比2019年增加131亿元。
(一)支持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深入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推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业炉窑治理,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调整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健康发展,推动柴油货车淘汰和运输结构调整,支持引导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七省市地方政府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在水污染治理方面,支持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开展水污染防治、良好水体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深入推进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开展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在土壤污染治理方面,调整优化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资金分配使用向预防保护、风险防控倾斜,避免盲目推进大治理大修复。在财政资金支持下,全国环境质量改善明显.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同比下降8.3%,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同比上升8.5%,摸清了全国土壤污染底数.部分涉重金属区域土壤污染趋势得到遏制。
(二)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大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支持力度;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养殖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支持有机肥替代化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推动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加快补齐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短板。
(三)系统推动重点生态保护修复。继续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支持“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实施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修复治理,改善人居环境;支持天然林保护全覆盖、退耕还林还草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防沙治沙,完善生态护林员政策,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和野生动物保护等,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支持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支持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相关重点工程建设。在财政资金支持下,中国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04%,人工林面积居全球首位.沙化土地防治成为全球典范,生态产品供给明显增加.生态系统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
(四)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继续加大对生态功能区内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重点流域上游地区保护等支持力度,提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资金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倾斜。
(五)加强生态环保能力建设和科技攻关。支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中央部门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监察执法、自然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推动污染防治科技创新,支持实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支持相关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央级科研院所开展污染防治自主选题研究和改善科研条件。
三、突出改革创新,增强财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一)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推动出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救援三个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适当加强中央在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事权,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推动地方结合省以下财政体制等实际.合理划分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二)构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安排资金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新能源汽车推广,支持大气减污降碳,推动大规模国土绿化和森林管护,不断增强森林等碳汇能力。落实低碳发展税收政策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对清洁能源实施税收减免,调整部分环保产品进口关税.制定发布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等。
(三)推动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利用市场机制支持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带动社会资本支持以长江经济带为重点的地区绿色发展;引导地方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建立健全土壤治理资金多元化筹措机制;通过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券等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绿色发展领域。
(四)进一步加强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出台支持长江、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实施森林、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促进提高森林、湿地生态功能。在中央财政支持引导下,东江、九洲江、赤水河、引滦入津等重点跨省流域建立了补偿机制,部分省域内机制建设实现全覆盖。
(五)全面实施生态环保领域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以绩效管理为抓手,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要求,对涉及生态环保资金绩效管理方面的考核指标组织开展核实核证和结果应用工作。对生态环保领域财政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建立污染防治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有机结合机制,体现激励约束的导向作用。(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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