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部于2019年6月开始在全国部署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运用系统性思维和信息化手段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在已经基本确立的现代预算制度主体框架基础上,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运用系统性思维整合预算管理全流程,按“全国一盘棋”思路统一各级预算管理业务规范和数据标准,推动中央和地方财政信息贯通,更好地服务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具体实施上,由财政部制定全国统一的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和系统技术标准,各地由省级财政部门对标统一的规范和技术标准建设覆盖本地区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并与财政部系统对接.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一体化系统,规范预算管理和硬化预算约束,同时有效衔接预算管理各环节、各层级、各主体,实现全国预算数据的自动汇总和动态反映。2020年,在各级财政部门合力推进下,全国统一的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并在地方大部分省份贯彻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
一、全国统一的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建立
全国统一的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和系统技术标准是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的核心和基础。2020年2月,财政部制定发布《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规定了基础信息管理、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批复、预算调整和调剂、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各业务环节的主要工作流程、基本控制规则和核心管理要素。3月,制定发布《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VI。〉的通知》(以下简称《标准》).依据《规范》规定了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数据模型和逻辑库表等内容.明确了系统开发的数据生产汇总标准和外部对接标准。
《规范》和《标准》首次系统总结并以文件形式明确了中央和地方各级预算管理共同遵循、贯穿预算管理全流程的业务规范和
数据标准,加强了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的顶层设计.明确了各地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的目标模式。同时,《规范》和《标准》在巩固已经基本确立的现代预算制度主体框架基础上,按照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针对制约各级预算管理水平提升的瓶颈性问题,建立健全了一系列预算管理机制,有利于推动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二、多措并举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和技术标准贯彻实施
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地方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分两批推进实施。在建设方式上,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坚持统一《规范》和《标准》,不推广统一软件,各地可因地制宜选择跟从使用其他地区较为成熟的一体化系统、新建系统、升级改造现有系统等。2020年,为保证各地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按照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加快推进实施,财政部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一是加强对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的工作部署。3月,印发《财政部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各地依据《规范》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分类提出明确要求。4月、9月和12月,分别组织召开两次全国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进工作视频会议和一次现场会议,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出席会议,听取地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作出部署。二是广泛深入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培训。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业务组和技术组分别编写出版《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实用教程》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实用教程》,对《规范》和《标准》详细解读,作为预算管理一体化培训的标准化教材。9月,举办了两期面向全国各省(区、市)财政厅(局)领导和业务骨干的预算管理一体化培训班。会同北京、上海、厦门三家国家会计学院,培养专业的师资力量,打造标准化、常态化的预算管理一体化培训项目.9月至12月累计举办了16期培训班,培训了5000多名财政干部。三是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对标评估。6月,印发《财政部关于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标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对标《规范》和《标准》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和改造。此后,财政部组织评估组分别对海南、河北、陕西、河南、云南、宁夏等第一批实施省份中采取新建和升级改造方式建设系统的地区,开展了系统对标情况现场评估,保证地方建设的一体化系统严格遵循《规范》和《标准》。四是开展对第二批实施省份的现场督导。10月,财政部组织了10个由司局级领导带队的专项督导组,分别对21个第二批实施省份进行了现场督导,宣传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理念和要求,调研工作推进情况,指导和推动第二批实施省份按期保质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任务。
三、地方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取得显著进展
各地财政部门坚持“全国一盘棋”思想,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上下协同、相互借鉴,合力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施。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管理。各地普遍成立了财政厅(局)“一把手”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大部分省级财政部门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汇报了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二是严格对标,规范系统建设。积极对标《规范》和《标准》开展业务梳理、拟定业务需求和设计开发一体化系统,不断提升对标符合度和系统建设质量。三是创新驱动,提高系统性能。紧跟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充分运用云平台、微服务、大中台等创新技术和理念,突破传统系统集中部署存在的性能瓶颈,提高了一体化系统的稳定性、适用性、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四是挂图作战,全力攻坚克难。普遍成立了业务和技术部门协作的工作组,有的地方还成立专班,专职负责一体化建设工作,紧扣时间进度要求推进系统建设和推广实施。五是周密部署,全面保障实施。适应系统集中部署,开展全省统一运维体系建设,强化网络硬件支撑。组织对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广泛开展业务和系统操作培训,保障一体化建设顺利实施。
2020年,在财政部和各地财政部门共同努力下,第一批全部16个省份和大部分第二批省份对标《规范》和《标准》实施了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开始在省本级和试点市县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2021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海南、河北、陕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区已经实现省、市、县各级财政全覆盖,基本推广到各级预算单位,运行情况良好。这些地区通过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解决了困扰财政部门多年的机制性问题,财政部门对财政资源的统筹能力、对预算执行的监督能力明显增强,预算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自动化水平显著提高,也为全国预算数据的自动汇总和动态反映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支撑。
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工作得到各级财政部门广泛支持.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显著进展。2020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以信息化手段支撑中央和地方预算管理,加快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地方力争2022年底全面运行,中央部门同步推进相关信息系统建设。(财政部国库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