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全年生产总值2747.07亿元,比上年增长6.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05.82亿元,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959.62亿元,增长5.9%;第三产业增加值1181.64亿元,增长6.5%。三次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22.1%、34.9%、43%。全年人均生产总值86467元,比上年增长1.2%。
2019年,兵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17亿元,同口径增长2.8%,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1186.52亿元,收入合计1329.6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8.25亿元,同口径增长21.0%,加上债券还本等支出171.44亿元,支出合计1329.69亿元。全兵团政府性基金收入51.51亿元,加中央补助、债券资金等收入252.89亿元,收入合计304.4亿元;全兵团政府性基金支出272.95亿元,加调出资金等支出31.45亿元,支出合计304.4亿元。全兵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9亿元,加中央补助等收入50.55亿元,收入合计74.45亿元;全兵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2亿元(主要是收回历年投出资本金冲减支出),加上调出资金等77.27亿元,支出合计74.45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393.31亿元,比上年增加28.67亿元,增长7.2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396.87亿元,比上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全年生产总值2747.07亿元,比上年增长6.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05.82亿元,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959.62亿元,增长5.9%;第三产业增加值1181.64亿元,增长6.5%。三次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22.1%、34.9%、43%。全年人均生产总值86467元,比上年增长1.2%。
2019年,兵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17亿元,同口径增长2.8%,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1186.52亿元,收入合计1329.6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8.25亿元,同口径增长21.0%,加上债券还本等支出171.44亿元,支出合计1329.69亿元。全兵团政府性基金收入51.51亿元,加中央补助、债券资金等收入252.89亿元,收入合计304.4亿元;全兵团政府性基金支出272.95亿元,加调出资金等支出31.45亿元,支出合计304.4亿元。全兵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9亿元,加中央补助等收入50.55亿元,收入合计74.45亿元;全兵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2亿元(主要是收回历年投出资本金冲减支出),加上调出资金等77.27亿元,支出合计74.45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393.31亿元,比上年增加28.67亿元,增长7.2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396.87亿元,比上年增加56.54亿元,增长14.2%;收支相抵,年末收支结余164.7亿元,年末累计结余336.26亿元。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供坚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一)全力支持兵团向南发展。按照党中央关于兵团向南
发展战略部署,兵团财政按照兵团党委的工作部署,统筹资金支持兵团向南发展、集聚人口。在财政资金安排上对南疆师市人均财力补助水平比其他师市高21%,2019年兵团财政各类专项资金40%以上用于向南发展,并实施差别化财政政策,支持南疆师团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建设,支持二、三产业发展,继续安排“五共同一促进”(各民族共同生活、共同工作、共同学习、共同维稳、共同致富,促进各民族交流交融)专项资金,推动兵地融合、共同发展,壮大南疆师团实力,促进就业,集聚人口,夯实维稳戍边基础。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维护社会稳定。统筹安排维稳资金比例,用于支持兵团维稳队伍和维稳能力建设。本着为职工减轻负担的宗旨,进一步安排资金促进兵团土地、职工、民兵“三位一体”基本制度落到实处。支持兵团“访惠聚”、驻连管寺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促进兵地交往交流交融,全力保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重点工作纵深开展。一是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强化政府债务违规举债责任追究,牢牢守住不发生财政系统性风险底线。严格使用、管好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加大隐性债务的检查力度,严禁发生隐性债务。配合审计署清理、甄别、认定兵团749亿元存量政府性债务,成功发行政府性债券予以置换。支持团场化解经营性债务,减轻兵团债务包袱,为兵团顺利改革、轻装前行奠定基础。二是支持脱贫攻坚。安排扶贫资金,强化脱贫攻坚投入保障,支持兵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突出问题,促进实现贫困团场全部摘帽、贫困连队全部退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目标,确保兵团贫困人口提前一年全部脱贫。三是支持污染防治。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农村环境整治、退耕还林还草、节能减排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的投入力度,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支持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切实让职工群众感受到环境改善的成果。
(四)坚持补短板、强弱项,释放经济发展新势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领域公共事业发展,聚焦南疆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基础性、战略性重大项目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支持南疆师团壮大实力。在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狠下功夫,加大资金投入,鼓励和吸引各类资本,进一步优化兵团营商环境,发挥促产业聚人口的作用。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兵团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促进棉花提质增效、职工增收。
二、聚焦兵团职责使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提升财政保障水平。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同时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2019年兵团对师市均衡性转移支付,比改革前(2017年)综合财力补助同口径增长55%,同时增加团场城镇运行维护补助,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经费保障水平。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基本民生,压一般的支出原则,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债券资金,大幅压减一般性支出,压缩幅度达到5.4%,超过中央压减5%的要求,集中财力
保刚性、办大事,财政支出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强化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健康运行。加大资金统筹盘活力度,全面清理兵师两级的存量资金,统筹用于向南发展、聚集人口等重点支出。在团场开展资产债务清查、师团银行账户清查,对不合格银行账户予以撤销,同时对兵师团三级原纳入集中核算的预算单位,全部单独设立零余额账户,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同时完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加大兵师两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稳步推进兵团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保证兵团本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按规定时限和内容主动公开财政信息,形成社会监督合力,确保每一笔财政收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以上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实施扩大就业和促进稳定政策,积极落实国家有关税费减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增加就业岗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助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公立医院改革发展,落实脱贫攻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实施兜底救助政策;支持推动全面实施健康兵团战略;推进教育公平,支持现代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支持文化旅游体育竞相发展,普及兵团重大科技和重点研发、成果转化,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力度,着力提升兵团人民幸福感。
三、落实决策部署,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一)债务管理更加规范有效。各级财政严守政府债务管理的红线和底线,不再乱举债、乱投资,全年没有发生违规举债行为;安排支出时,认真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坚持“用钱用在刀刃上”,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切实做到有保有压。改革后,根据中央关于兵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中关于“兵团的政府债务参照地方政府债务予以规范管理”的要求。兵团坚持以稳为主、稳中求降的政策取向,清理甄别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政府性债务和团场经营性债务。在摸清底数基础上推进化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2019年成功发行新增债券217.7亿元,支持兵团经济社会发展。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财政部支持,化解兵团存量债务,缓解兵团债务压力。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兵团重大项目建设,坚持防风险与促发展并重,认真做好2020年储备和前期工作,确保新增债券顺利发行,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二)财政职能作用显著增强。税收方面实行兵团与师市分税制,明确兵团与师市的财政收入体系,完善对师市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南疆师市和边境师市的倾斜力度,保证兵团各级正常运转和基本民生建设。对师市实行税收增收激励奖补政策,鼓励师市发展经济、激励腹心团场加快推进城镇化、产业化。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确定兵团对师市、师市对团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基数,扩大团场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基层经费保障水平。预算方面制定《关于团场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界定团场预算管理方式的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大型团场实行一级财政管理,对一般团场实行师属预算单位管理的分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247
类管理方法,进一步厘清团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强化预算硬约束,同时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选取部分部门或单位以及重点项目,首次开展第三方绩效工作试点,财政管理职能显著增强。
(三)财政管理体系趋于完善。按照党中央关于兵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中关于“由兵团明确本级、师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对师的转移支付制度”的要求,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随着兵团深化改革的全面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重点任务的基本完成,兵团财政紧紧围绕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规范建立对下财政体制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兵团对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等规章制度,规范兵团对
师市的财政管理体制,逐步实现纵向兵团、师市和大型团场(镇)的三级财政管理和横向部门预算管理体系;明晰兵团与师市的收入分配体系;建立以均衡师市基本财力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专项转移支付为补充、体现激励导向的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对南疆和边境团场,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将中央财政和兵团安排的经常性转移支付纳入对下体制基数,提高师市年初预算到位率;实施税收收入增长奖励和师市基本财力保障奖补政策,充分激发和调动师市发展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有效发挥财政体制保障社会稳定及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供稿,晏清华执笔)
财政理论与工作研究
全国财政理论研究主要观点综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