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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现生产总值13597.11亿元,比上年增长6.2%。人均生产总值54280元,比上年增长4.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81.75亿元,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4795.50亿元,增长3.7%;第三产业增加值7019.86亿元,增长8.1%。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2.5%。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237.09亿元,比上年增长18.5%。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1.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1.9%。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61.6亿元,比上年增长5.5%。
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7.6亿元,增长3%,增收46.1亿元。全年全口径财政收入2869亿元,增长-1.8%,减收54.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15.5亿元,增长6%,增支303.1亿元。地方财政支出6500亿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增长11.8%,增支687.8亿元。
自治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985.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7.6亿元,中央财政补助收入3326.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568.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51.1亿元,调入资金242.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9.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821.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15.5亿元,上解中央支出122.9亿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现生产总值13597.11亿元,比上年增长6.2%。人均生产总值54280元,比上年增长4.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81.75亿元,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4795.50亿元,增长3.7%;第三产业增加值7019.86亿元,增长8.1%。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2.5%。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237.09亿元,比上年增长18.5%。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1.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1.9%。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61.6亿元,比上年增长5.5%。
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7.6亿元,增长3%,增收46.1亿元。全年全口径财政收入2869亿元,增长-1.8%,减收54.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15.5亿元,增长6%,增支303.1亿元。地方财政支出6500亿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增长11.8%,增支687.8亿元。
自治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985.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7.6亿元,中央财政补助收入3326.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568.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51.1亿元,调入资金242.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9.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821.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15.5亿元,上解中央支出122.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
本支出207.9亿元,调出资金0.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4.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4.4亿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164.4亿元,净结余为零。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371.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7.5亿元,中央财政补助收入5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4.5亿元,调入资金3.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724.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341.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46.6亿元,调出资金14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5.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0.3亿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30.3亿元,净结余为零。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6.7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2.7亿元,中央财政补助收入2.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54.7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7.9亿元,调出资金16.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亿元,减结转下年支出2亿元,净结余为零。
社保基金收入3076.24亿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960.8亿元,利息收入26.7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92.83亿元,委托投资收益6.55亿元,其他收入5.52亿元,转移收入26.56亿元,中央调剂进收入65.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691.96亿元。社保基金支出1178.46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071.67亿元,其他支出5.68亿元,转移支出20.84亿元,中央调剂金支出6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97.78亿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1897.78亿元,净结余为零。
自治区本级对各地补助2563.3亿元,比上年增加90.7亿元,增长3.7%,其中,税收返还76.6亿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1463.1亿元,增加303.2亿元,增长26.1%;专项转移支付1023.6亿元,减少212.5亿元,增长-17.2%。
一、强化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健康运行
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减税降费效应明显的情况下,密切关注收入形势,严格落实支出责任,为保障总目标落实提供有力支撑。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自治区建立组织财政收入专题工作调度会议制度,人民政府定期召开会议,督促指导组织收入工作。各地各部门落实组织收入责任,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对资产、资源类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库,拓宽增收渠道。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支出、保重点建设、压一般的支出原则,对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重大项目等支出给予重点保障,对人员工资、机关运转、基本民生、维护稳定以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支出予以保障。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支出管理,除刚性和重点支出外,一律按照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2019年,自治区一般性支出压减6.24%,“三公”经费压减14.97%,自治区各级政府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实现只减不增。四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部署,足额安排“三保”经费,建立“三保”支出定期报告制度,加强监控分析,确保国家制定的工资、民生等政策落实到位,自治区96个县(市、区)工资、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全部得到足额保障。
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是用好用足财政政策,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重点任务,执行好企业改制重组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支持工业企业发展。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农产品货物增值税税率下调等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二是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使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371.45亿元,自治区预算内基建投资12亿元,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241.59亿元,支持公路、铁路、机场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推进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全区高速公路(含一级公路)资产整体划转新疆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方案,明确人员、资产、债务、收费权等各方面划转工作细节。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收费。四是支持棉花、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安排出疆棉花运费补贴14.16亿元,落实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政策,支持棉花生产流通。筹集落实专项资金32.87亿元,预拨各地(州、市)用于2019年度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补贴支出。完善纺织服装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运行管理办法,为中小微纺织服装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五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研究制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意见,建立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监管、薪酬监管、绩效监管等制度体系,指导各地州市开展国有金融资本监管工作。落实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财政贴息。支持自治区企业上市挂牌,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三、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切实防风险
一是用好债券资金支持经济发展。严格按照政府债券管理政策规定和重点支持方向,加大债券项目储备,加快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全年发行债券1038亿元,用于维护稳定、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积极作用有效发挥。二是管住不发生新的违规举债。联合发改委、审计、人民银行等部门动态监测隐性债务变动情况、收集问题线索。发现问题的,责成有关部门、地县立即纠正,严格追责问责,并定期向财政部和自治区纪委监委报送问题线索及问责情况,全年未发生新增隐性债务情况。三是稳妥有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自治区财政按月做好政府隐性债务动态监控和数据分析,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认真履行向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的承诺,严格按照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确定的年度化解任务,落实隐性债务化解责任。2019年,全区隐性债务年度化解任务全部按时完成。四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研究制定高风险、低风险地区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意见及风险等级评定等制度办法,严格控制高风险地区债务规模和增速。开展政府法定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等级评定工作,通报各地、县债务风险情况,责成高风险地区降低风险等级,2019年自治区政府债务风险处于合理区间。
四、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一是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2019年,自治区财政力争
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筹集安排财政扶贫资金375.67亿元,同比增长41.56亿元,增幅12.44%,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7.11亿元,其他涉农整合资金116.56亿元(扣除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整合部分),地方政府债券一般债券资金92亿元,脱贫攻坚兜底专项资金20亿元,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3亿元。重点投向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安排南疆四地州扶贫资金占全区资金的85.41%。二是建立扶贫资金闭环监管机制。明确每项财政扶贫资金从筹集到分配下达、支出使用、绩效管理各环节的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具体要求和责任追究,形成扶贫资金监管纵向从自治区到地州县市,横向到每个处(科、股)室的闭环监管机制,推动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常态化。三是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将涉及脱贫攻坚的62项资金全部纳入动态监控,实时监控跟踪每一环节、每项资金的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工作责任落实情况,通过持续动态监控,有效解决扶贫资金滞留缓拨等问题,闲置浪费、使用不精准等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四是强化扶贫资金监管调度。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导向,每周常态化研判调度各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管理、规范使用。会同扶贫办、审计厅,组织第三方机构对8个地州、35个贫困县2019年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开展2次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州全面整改、严肃问责、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五、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支持打赢蓝天、碧水、净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持续加大“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投入力度,大力支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重点支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人居环境示范项目以及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等,切实让各族群众感受到环境改善的成果。
六、做好“三项重点工作”,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一是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用好财税政策,支持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临空经济示范区、综合保税区建设,陆港区集货、建园、聚产业能力不断提升。安排资金5亿元,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培育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二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调整优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冬小麦优质优价优补政策,确保粮食安全。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农田水利建设基础。织好农产品“疆内收购”“疆外销售”两张网,支持果业快速发展。三是深入实施旅游兴疆战略。大力支持旅游宣传,着力打造“新疆是个好地方”亮丽名片。支持旅游厕所和旅游民宿健康发展,有效缓解游客如厕难、住宿难问题。加大支线航线补贴力度,推动“疆内环起来、进出疆快起来”。四是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用好西部大开发以及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和促进服务贸易发展所得税优惠等政策,积极申请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落实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政策,支持优化退税管理方式,提升贸易便利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245
化水平,优化对外开放营商环境。
七、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安排资金863.07亿元,同比增长6.1%,聚焦南疆四地州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全面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落实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计划;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支持普通高中、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落实和完善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继续支持实施“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对南疆四地州自聘教师给予补助等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二是支持科技发展。安排资金40.8亿元,支持区域协同创新和人才基地创新环境建设、自治区重大科技和重点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以及科普和科技馆免费开放等。三是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持力度。安排资金606.72亿元,同比增长4.79%,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自主择业退役军人退役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等。四是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安排资金967.3亿元,同比增长28.4%,支持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落实棉花目标价格补贴以及对农牧民直接补贴等政策。
八、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推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制定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医疗卫生、科技等分领域改革,明确自治区以下需要优先和重点保障的8大类19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及分担方式。二是推进预决算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自治区各级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全部予以公开。对区、地、县三级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完善国库管理制度。强化财政专户设立撤销变更,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严禁违规设立和变更银行账户。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转入实有资金账户。开展财政专户资金保值增值工作,提高资金收益。
九、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将自治区各级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实现“四本预算”全覆盖。一是完善机制,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23个制度办法和12个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的任务分解落实机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定期工作汇报机制、质量管控机制、综合评价和奖惩机制等5项机制。统一标准,制定包括绩效目标表、绩效监控表、绩效自评报告等10余套工作模版和表样。二是全面实施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2019年对全区1594个新增项目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全区预算安排的3.81万个项目支出和639笔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提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精准使用度。三是全面实施项目支出绩效监控。2月、5月、8月三次组织各地各部门单位对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监控,其中自治区本级监控项目5888个,各地、县级监控项目6.04万个,实现了自治区各级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全覆盖。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区本级在编制2020年度部门预算中,对绩效评价打分低于80分的33个部门单位的74个项目,扣减部门单位项目预算额度2.04亿元。
十、加强财政监督,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全面准确报告支出预算和政策落实情况。落实自治区政府向自治区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机制,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信息公开。二是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做好专项审计工作,做好2018年度自治区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做到及时报告情况,及时分解任务,及时整改落实。三是扎实开展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彻底整改,举一反三、完善机制,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供稿,王娟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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