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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宁波市
2019年,宁波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985.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22.3亿元,增长2.3%;第二产业增加值5782.9亿元,增长6.2%;第三产业增加值5879.9亿元,增长7.6%。三次产业之比为2.7:48.2:49.1。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43157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610.39亿元,比上年增长8.1%。全市口岸进出口总额17086.40亿元,比上年增长6.7%。全市外贸自营进出口总额9170.3亿元,增长6.9%,其中出口5969.6亿元,增长7.6%;进口3200.6亿元,增长5.8%。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11.20亿吨,比上年增长3.3%,连续11年位居世界第一。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982元,比上年增长8.7%。其中,城镇居民64886元,增长7.9%,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4.8%;农村居民36632元,增长8.9%,实际增长5.7%。全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944元,增长5.4%。其中,城镇居民38274元,增长4.3%;农村居民22797元,增长7.3%。宁波市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0%。
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2784.9亿元,增长4.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8.39亿元,增长6.4%,占财政总收入的52.7%。税收收入1217.46亿元,增长3.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2.9%...
宁波市
2019年,宁波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985.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22.3亿元,增长2.3%;第二产业增加值5782.9亿元,增长6.2%;第三产业增加值5879.9亿元,增长7.6%。三次产业之比为2.7:48.2:49.1。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43157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610.39亿元,比上年增长8.1%。全市口岸进出口总额17086.40亿元,比上年增长6.7%。全市外贸自营进出口总额9170.3亿元,增长6.9%,其中出口5969.6亿元,增长7.6%;进口3200.6亿元,增长5.8%。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11.20亿吨,比上年增长3.3%,连续11年位居世界第一。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982元,比上年增长8.7%。其中,城镇居民64886元,增长7.9%,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4.8%;农村居民36632元,增长8.9%,实际增长5.7%。全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944元,增长5.4%。其中,城镇居民38274元,增长4.3%;农村居民22797元,增长7.3%。宁波市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0%。
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2784.9亿元,增长4.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8.39亿元,增长6.4%,占财政总收入的52.7%。税收收入1217.46亿元,增长3.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2.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7.89亿元,增长10.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非税收入2237.99亿元,增长81.7%,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250.93亿元,增长24.8%。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52亿元,完成预算的99.3%;加上上年结转3.21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7.7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32亿元,完成预算的97%;调出资金7.28亿元;结转下年0.13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3亿元,完成预算的80.2%;加上上年结转3.05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0.35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16亿元,完成预算的86.6%;调出资金2.19亿元。收入低于预算主要是大港引航公司股权合作方案未落实,收益未上缴。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51.57亿元,完成预算的203.7%,增长95.3%;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44.53亿元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74亿元、调入资金1.57亿元、上年结转132.1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2233.5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13.62亿元,完成预算的167.3%,增长76%;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4.53亿元;调出资金260.6亿元;结转下年224.83亿元。收支高于预算主要是土地出让交易量增加,土地溢价率较高,土地出让收支相应增加。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5.01亿元,完成预算的95.3%,增长152%;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44.53亿元和上级转移
支付收入3.7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19.6亿元、上年结转32.11亿元、调入资金0.6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575.6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3.1亿元,完成预算的81.2%,增长70%;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65.58亿元;调出资金12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7.8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108.72亿元;结转下年82.47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98.71亿元,为预算的97.9%,其中:保险费收入640.36亿元,为预算的95.5%;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8.35亿元,为预算的108.8%。支出完成804.73亿元,为预算的99.5%,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30.01亿元,为预算的98.7%。当期收支赤字6.03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当年亏损53.8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当年亏损10.7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80.06亿元。
全市转移性收入689.22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等返还性收入47.0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25.89亿元,调入资金307.8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7.83亿元,使用结转资金20.65亿元。全市转移性支出397.32亿元。其中出口退税专项上解等上解支出80.7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3.93亿元,结转下年62.63亿元。市级转移性收入532.57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7.0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59.81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25.89亿元,调入资金135.1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54亿元,使用结转资金2.15亿元,市级转移性支出463.18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8.96亿元,上解支出80.76亿元,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229.9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53.5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亿元。
一、贯彻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强化财政收支管理
(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健全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机制,联合税务部门出台贯彻实施政策,加强宣传辅导,强化督查督导,让企业在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红利,全年累计减税降费375亿元以上。
(二)强化预算收支管理。加强财政收入分析研判,合理把握收入力度和节奏,更加注重收入结构,全年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到82%,收入质量良好。加大力度清理和盘活各类财政资金,市级共盘活收回42亿元。建立支出预测分析机制,加强预算执行数据共享,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全市八项支出增长19.5%,创历史新高,为支撑经济发展大局作出积极贡献。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落实“预算+执行”双控管理,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2.2%。
(三)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加强国库现金管理,全年累计操作现金780亿元,招标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40%,实现财政资金运作增值提效。规范财政资金存放秩序,制定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增强资金运作透明度。加强信息公开力度,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信息实现统一公开,有力提升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
(一)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按照“稳收入、
增统筹、理事权、保重点、促均衡”的总体思路,调整财政体制和土地管理体制,取消特殊区块的体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市与区县(市)财政分配关系,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市与区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订出台推进市与区县(市)改革实施意见,推进部分重点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二)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制定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绩效专家库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快建立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试行事前绩效评估,对新增45个市级项目组织开展绩效评审,项目核减率91%。启动市级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实施重点项目绩效运行与预算执行双监控,推动绩效评价工作提质扩面。
(三)加大政府资产资源盘活力度。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优化资产资源配置,完成资产全面摸底,推进完善权证管理,有序开展统筹调配和处置盘活,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全年累计完成房产处置面积4189平方米,实现处置收益共8240万元。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实现区县(市)层面全覆盖。
(四)强化财政监督。加强预算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强化会计行业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规范内控内审机制,完善内控制度,将内审结果与干部管理考评相结合,增强内控内审结果运用。
三、积极发挥财政在政策、资金、制度层面的支持作用,推动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助力项目开工建设。做好轨道交通第三轮规划、国际会议中心、栎社机场四期等项目建设的前期谋划和方案论证,助力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推进杭甬复线二期西段工程、六横大桥宁波段项目、甬舟铁路和沪嘉甬铁路项目等全市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做好资金保障。
(二)支持产业竞相发展。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市财政支出24.6亿元支持实施“中国制造2025”专项行动,助推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助力2个万亿元级、4个5000亿元级和6个千亿元级现代产业集群建设。成立规模50亿元的融资担保公司,首期到位资金14.7亿元,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增信服务等,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制定出台稳定外贸发展财政扶持政策,下达扶持资金3.8亿元,积极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助力外贸进出口各超一万亿元的“225外贸双万亿”计划。优化产业布局,支持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共建共享机制,制定奖励资金实施办法。
(三)推进科技进步。加快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全市科技支出124.16亿元,增长58.6%。市财政支出15亿元支持推进大院大所项目落地。支持已引进落地项目加速发展,安排企业研发后补助1.8亿元,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创新不断提高。安排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5.6亿元,助力打造人才聚集的“蔚蓝智谷”,建设人才高地。
(四)统筹城乡发展。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全国试点城市创
建,做好城中村改造、未来社区试点工作,积极推进中心城区有机更新。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三农”优先保障,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市级财政安排22.6亿元用于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安排2.7亿元用于美丽乡村创建、美丽乡村综合体建设。
(五)落实服务争效。在市级医疗领域开展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实现从“群众跑腿”到互联网“数据跑腿”的服务管理新模式。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利用政采云平台,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建立宁波制造精品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非税收入监管新模式,全面推进浙江政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
四、发挥财政职能,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全力打好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严格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比上年增加33亿元,增长36.7%。严格落实政府性债务管控主体责任,制定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意见、严控乡镇债务指导意见、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公司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健全债务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创新政府债券发行方式,实施地方债柜台发行试点。按照“转化一批、偿还一批、核销一批、承接一批”的原则,积极化解政府债务。
(二)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大扶贫支持力度,全年安排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援藏援疆及省内各类扶贫资金共计16.3亿元。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监管,修订完善扶贫协作援助资金管理办法,突出扶贫资金主体责任,确保扶贫援助资金使用安全、公开和高效。
(三)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节能环保支出46.86亿元,增长57.4%,支持推进蓝天保卫、治水提升、治土攻坚专项行动。市财政支出2.7亿元,支持生态公益林建设和四明山生态修复。制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生态补偿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五、支持办好民生事业,不断改善民生福祉
(一)就业创业方面。整合优化就业创业政策,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重点人群实行精准帮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力度。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教育方面。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支持实施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计划,全市教育支出251.45亿元,增长12.5%。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市财政支出14.2亿元重点支持浙江大学宁波校区、宁波大学“双一流”高校建设。筹措资金1亿元,补齐学前教育短板,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布局。
(三)社保医疗方面。全市医疗卫生支出114.27亿元,增长20.2%。支持提升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传染疾病防控,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社保基金调剂制度,深化基本医保制度改革。全市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0.11亿元,增长12.6%。支持县域医共体改革,助力卫生人才队伍建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
设,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调整。筹集救灾补助资金2亿元、争取中央救灾资金1.6亿元,支持超强台风“利奇马”受灾地区灾后重建。
(四)文化体育方面。统筹安排资金0.5亿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文化宁波建设。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支持举办亚洲举重锦标赛等重大赛事,推进体育强市建设。
(宁波市财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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