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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财政综合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两个责任”,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加强财政政策研究,组织实施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第二步同城同待遇,规范事业单位经营强化公益属性,分级分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互联网销售彩票,开展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试点等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一、蹄疾步稳,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一是加强改革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召开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协调组织推进领导小组确定的2016—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向领导小组呈报《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报告》。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信息报送机制,加强数据统计。组织召开部分省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研究下一步工作。二是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组织分级分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部分中央部门指导性目录审核批复工作顺利完成。在开展相关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新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
2017年,财政综合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两个责任”,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加强财政政策研究,组织实施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第二步同城同待遇,规范事业单位经营强化公益属性,分级分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互联网销售彩票,开展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试点等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一、蹄疾步稳,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一是加强改革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召开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协调组织推进领导小组确定的2016—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向领导小组呈报《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报告》。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信息报送机制,加强数据统计。组织召开部分省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研究下一步工作。二是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组织分级分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部分中央部门指导性目录审核批复工作顺利完成。在开展相关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新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参与起草印发《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依托建成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并投入运行,为政府购买服务相关信息发布提供了集中统一的平台。三是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进展。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绝大部分省份已印发改革实施方案并开展工作。联合教育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国残联等3个中央部门继续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四是开展改革跟踪调研,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联合民政部赴山西等4省(市)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跟踪调研,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对湖南等5省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规融资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赴上海市开展凭单制政府购买服务专题调研,组织开展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方式和定价机制研究。
(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一是推动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配合中编办跟踪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对环保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部门试点情况进行评估,研究起草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相关财政政策。二是推动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配合中编办印发《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研究提出改革相关政策。配合出台事业单位改革中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全国工商联等9个部门所属经营类单位转企改制方案进行了审核。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军工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工作,审核转企方案。配合科技部研究处理56家转企科研院所的遗留问题。三是配合中编办开展中央垂管系统驻地方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国家机关所属138家报刊出版事业单位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保部、水利部、中国盐业总公司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分类及类别调整意见。
(三)推进国土资源收支管理改革。一是研究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和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征收管理政策。二是研究起草《关于建立矿业权占用费制度有关情况的报告》。三是参与制定并出台《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意见》,完善用海用岛市场化配置制度,加强使用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四是印发《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有效解决了使用金征收标准偏低且动态调整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五是研究修订《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资金管理。研究提出《住宅使用权到期续期问题解决方案》。
二、完善政策,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一)加强收入分配政策研究。认真总结十八大以来财政部门完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等政策措施,提出改革政策建议。同时,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的政策建议,编写《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2017)》。
(二)推动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政策。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提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方案。研究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西藏特殊津贴政策,以及部分岗位津贴政策。及时下达2017年调整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标准中央对地方新增补助资金。出台调整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和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政策。参与研究起草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
(三)推动完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制度。一是推进规范津贴补贴和奖金。调整有关京外单位津贴补贴标准;继续做好地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开展地方津贴补贴调查核查;加强规范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政策研究;研究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政策。二是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做好中央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参与印发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文件及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研究加强全科医生培养使用的意见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研究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
(四)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在部分城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以及部分高校探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开展机构编制备案制试点。研究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试点、预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中央机关和地方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等工作。办理中央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住房制度,多渠道解决住有所居问题
(一)研究完善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是按照“从中国国情出发,理清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模式”的要求,在系统梳理美国、德国、新加坡等国家住房模式的基础上,研究形成《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面临的突出问题及政策建议》。二是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加快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要求,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做法,研究形成《当前我国住房租赁供给侧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三是配合住建部研究制订《住房租赁管理条例》,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健全住房租赁制度体系。
(二)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一是按规定分配下达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343亿元,重点支持2017年全国新开工棚户区改造609万套,支持136万套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研究完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政策。制定《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配合住建部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意见》,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印发。三是针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四是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研究分析有关工作。研究形成《2016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总结报告》《2016年财政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五是研究完善公务员住房保障问题,做好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预决算工作。
(三)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研究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具体思路和工作方案,明确由地方先行探索。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研究印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
四、以规范发展为主线,彩票监管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促进彩票市场稳定健康发展。2017年,财政部共受理批准印制发行55款即开型彩票游戏,停止销售86款即开型彩票游戏,销毁20款即开型彩票游戏。按照有关规定,江苏手机即开彩票试点结束后停止销售。2017年,全国销售彩票4267亿元,筹集彩票公益金1145亿元。其中,福利彩票机构销售2170亿元,体育彩票机构销售2097亿元。
(二)规范彩票机构财务资产管理。印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完善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征收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了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监缴制度。完成彩票发行机构的2016年决算审核和决算公开以及2017年预算审核工作。开展彩票发行机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指导彩票发行机构首次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度报告工作。编制彩票发行机构三年支出规划。加大彩票市场调控资金对地方支持力度。
(三)加强彩票公益金管理。研究提出《财政部关于“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分配意见的请示》,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及时下达资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完成政府性基金2018—2020年收支规划和2018年预算报送工作,审核下达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指导地方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发布《2017年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情况公告》。
(四)加强彩票市场监督。加大对彩票市场乱象的清理整顿力度,会同民政部、体育总局组成6个督查组,对25省(市)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中福在线彩票运营管理问题整改落实,系统数据、开兑奖、资金归集等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赴瑞士西班牙英国了解彩票监管体制及经验做法,召开座谈会研究彩票监督工作机制等相关问题,研究建立多部门查处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长效机制。配合公安机关查办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案件。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研究互联网销售彩票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严格执行彩票审批内控制度,对彩票审批审核业务实施复核监督。
五、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开启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试点
(一)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部署开展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试点。组织召开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试点座谈会,上线财政电子票据监控平台和财政电子票据查询平台,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试点工作。截至年底,共有6059家中央单位完成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的安装,其中已有602家中央单位开出16.64万张财政电子票据。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的推进,不仅减少了纸质票据的使用,节省了开支,而且为实现全国财政电子票据信息共享奠定了基础,有利于提高财政票据监管效率,由事后监管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二)继续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票据核销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财政票据核销管理的通知》,完善财政票据核销管理制度,全面提高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会同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申领医疗收费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票据使用。
(三)强化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开展财政票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2017年年初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印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确定检查内容、检查范围、检查方式等。组成检查组对8家在京中央单位,60家驻辽宁、湖南、贵州等3省的中央单位,以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垂直管理的14个分支局开展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的11家单位下发处理决定。全面清理核销以前年度未核销的财政票据。委托各地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对所在地中央单位财政票据进行重点检查,对尚未核销的财政票据予以核销。
(四)做好财政票据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受理中央单位申请。全年新增用票单位113家,接待办理业务单位5000余家次。二是开展财政票据领用证换新工作。完成2100余家单位财政票据领用证的换新工作,并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中及时更新维护用户信息。三是完成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印制票据32批次1.24亿份,发放票据4273批次1.32亿份,核销票据2684批次1.2亿份,销毁票据75批次676万份。
(财政部综合司供稿,骆晓强、汤晓斌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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